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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賊王02  

在金行門前豎個賊王銅像吧!  [ 屈穎妍 ]
hkgpao   2017年4月22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122441

未到四十歲的人,沒資格評論葉繼歡。

對年輕人來說,葉繼歡三個字只是一個「好熟口面」的名字,因為在這幾十年間、在長輩的閒談裡,「葉繼歡」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形容詞,它代表兇殘悍匪。

扭曲歷史 壞人變英雄

我們這代一談起葉繼歡,大家會心領神會,至少不會將「好人」跟葉繼歡三個字連上。卻原來,當歷史被扭曲,壞人也會變英雄。

說的,是這幾天香港媒體對賊王葉繼歡之死的處理手法。


電視台連續兩日做了大賊特輯,而且是放在重點頭條;電台請來賊王友人做專訪,細說他在獄中如何待人和善、癱瘓在床的日子如何痛苦難熬……那排場,隨時巴閉過將來英女皇駕崩。

最恐怖,是網媒《香港01》的社論,單看標題已嚇人:

    「每一個賊的背後,都有一個盪氣迴腸的故事

    『賊王』葉繼歡之死 讓港人流下時代的眼淚」

對不起,請不要代表我,我是看葉繼歡新聞大的,我見證他對香港的傷害,我絕不會為他流淚。

有回顧報道甚至質疑,當日賊王落網,是被警員在背後開冷槍才致癱瘓半生,於是有不知就裡的年輕人在臉書咬牙切齒說要為大賊翻案,追究警察是否違規?是否不人道執法?

原來,歷史被加了立場,就會被全面扭曲,而且遺禍甚大。

黃媒政客竟美化違法

對賊王歌功頌德的,一律是過往支持佔中、支持旺暴、支持拉布、反中反政府的黃媒、組織、政客,他們為了傳播一種「違法達義」信念,不惜美化一切違法行為,包括拿著AK47向途人及警察亂槍掃射的惡賊,包括把路過的懷孕護士一槍轟斃的悍匪。

我曾聽過當年負責葉繼歡案的幹探述說89年賊王越獄詳情……

當日他因為肚痛入院,在瑪麗醫院做了割盲腸手術。當年割盲腸是要全身麻醉的,葉繼歡甦醒後二十分鐘,麻藥仍未過,他便趁護士來檢查時,一手拔掉插在身上針筒儀器,一手敲破鹽水樽抵著護士的頸,要脅羈留病房外兩懲教員開門,再把懲教員反鎖回病房內,然後捂著流血傷口逃脫。

一個手術剛醒的病人,竟然可由瑪麗醫院跑上斜路,走五公里路逃到華富邨,再截停一輛客貨車,把車上兩父子趕落車,搶車而去,足見賊王的兇悍殘暴,實異於常人。賊王逃逸後多次犯案,最後在西環海傍戲劇性被捕,之後36年多的牢獄生涯、下半生的癱瘓故事,再沒所聞。

賊王一死,又再成為新聞,但焦點竟不在前半生,他明明曾搞到香港滿城風雨、令人人提心吊膽,當年大家甚至不敢行近金行,不少警察更天天隨身帶著私家避彈衣上班……但今日媒體渲染的,卻是葉先生如何洗心革面、如何與人為善、如何被病痛纏繞、如何寫下八、

十年代傳奇,彷彿,我們該在周大福謝瑞麟門前為賊王豎個銅像,彷彿,我們該在維園為這風雲人物之死開個燭光晚會。

把葉繼歡故事拍成電影並拿下今屆金像獎最佳電影的《樹大招風》導演歐文傑這樣說:「當警察裝備越來越強,而打劫越來越難時,葉繼歡選擇用AK-47去打劫,其實AK是屬於防衛性,它不能拿來瞄準,使用AK只是不想警察接近他。我認為這個人物是時代之下的產物,他們經歷文革、改革開放,知識水平低下……」原來,AK47只是個盾牌;原來,一日最衰文革共產黨,逼出一個大賊。

梁耀忠狂言葉有愛心

《香港01》的社論觀點甚至慨嘆:「(葉繼歡)再非一個觸不可及的窮兇極惡之徒,而是一個有血有肉,但因為陰差陽錯誤入歧途的草根階層,縱難以認同他成『賊王』的理由,但開始明白他是因為生活逼人,才走上歪路,賠上一生自由。」

請政客傳媒不要再消費、再歌頌這種人,雖然今日社會提倡更生,但我覺得有些罪是可以原諒,但有些人卻是十惡不赦,賊王2004年在獄中受洗信了基督教,2009年卻在獄中以原子筆插懲教員的頸而被加監,兇狠不改,如何悔改?議員梁耀忠說探監時覺得葉繼歡「有愛心」,請你面對當日被槍殺的女護士家人,看有愛心這幾個字還說不說得出口?人人都把大賊英雄化,到底大家在為下一代渲染什麼樣的價值觀?

原圖:HK01 Facebook專頁截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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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一個賊的背後 都有一個盪氣迥腸的故事", " 賊王葉繼歡之死 讓港人流下時代的眼淚 " ------

如果這是為某部電影宣傳的句語, 筆者並無異議, 招徠攬客嘛, 不誇張感性一點怎能令觀眾入座, 但是如果以一份媒體的立場, 作出這樣的觀點評述, 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傳媒負有社會責任, 傳媒人亦應有專業道德操守, 葉繼歡蓋棺定論, 怎樣也說不上是 " 好人 ", 儘管他已被捕服刑, 為自己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但對於曾被他傷害的人, 甚至死亡人士家屬而言, 是一世都不能磨滅的陰影,

香港某些媒體及政治人物對葉繼歡的評述是否中肯? 是否會被市民接受及受害者家屬認同成疑, 誠然, 媒體編採有他們的編輯自主, 政治人物有他們的言論自由, 但請不要騎劫 " 港人(包括受害者家屬在內) " 的名義為自己的 " 論述 " 站台, 為葉繼歡塗脂抹粉,

葉繼歡的死, 某些媒體及政治人物向社會上放出一些訊息, 把葉繼歡形容為 " 受害者 ", 是受時代所迫使, 才幹出持械行劫的暴力行為, 更把這等行為形容為 " 盪氣迥腸的故事 ", " 讓港人流下時代的眼淚 ",

筆者疑惑, 這又是否某些媒體及政治人物, 意圖向社會曲線宣揚及美化暴力抗爭(受時代所迫使嘛)的行為? 甚至把葉繼歡塑造成 " 英雄人物 ", 受傷癱瘓半生是 " 受害人 " 的身份,

果然就引起 " 迥響 ", 有人在臉書咬牙切齒說 " 要為大賊翻案, 追究警察是否違規? 是否不人道執法? ",

問題是葉繼歡被捕時搜出大批重型鎗械及炸藥, 並曾與警察駁火, 如被葉繼歡逃脫, 再在鬧市持械行劫, 胡亂開鎗, 受害的又會是誰? 警察執行職務, 合法開鎗阻止罪案的發生, 有錯嗎?

拿下今屆金像獎最佳電影的《樹大招風》導演歐文傑這樣說 "當警察裝備越來越強, 而打劫越來越難時, 葉繼歡選擇用AK-47去打劫, 其實AK是屬於防衛性, 它不能拿來瞄準, 使用AK只是不想警察接近他。我認為這個人物是時代之下的產物, 他們經歷文革、改革開放,知識水平低下…… ",

《香港01》的社論觀點甚至慨嘆 "(葉繼歡)再非一個觸不可及的窮兇極惡之徒, 而是一個有血有肉, 但因為陰差陽錯誤入歧途的草根階層, 縱難以認同他成『賊王』的理由, 但開始明白他是因為生活逼人, 才走上歪路, 賠上一生自由。"

原來 " 陰差陽錯誤入歧途 " 就可以公然持械行劫, 在鬧市開鎗殺人嗎? 原來 " 經歷文革、改革開放, 知識水平低下 ", 甚至 " 生活逼人 " 就可以成為暴力犯案的借口嗎? 如果論據成立, 這個社會便亂了套!

更有甚者, 這位歐文傑導演指 " 當警察裝備越來越強, 而打劫越來越難時, 葉繼歡選擇用AK-47去打劫, 其實AK是屬於防衛性, 它不能拿來瞄準, 使用AK只是不想警察接近他 ",

簡直是一派胡言, 腦子進了水, 當年香港的巡警衹配備內有六發子彈的左輪手鎗, 經葉繼歡一役後才多配六發子彈及配備快速上彈器, 與葉繼歡使用的AK-47殺傷力有天淵之別, 何能說警察裝備越來越強(為什不拿飛虎隊火力作比較呢?),

歐文傑指 " AK-47是屬於防衛性, 不能拿來瞄準, 使用AK只是不想警察接近他 ", 更是笑話, AK-47是世界上生產銷售最多的武器, 歷史上不少戰爭都是軍隊的主力裝備, 現今令世界紛亂, 甚至恐怖份子及反政府組織叛軍, 所採用的亦多以AK-47作為主力武器,

如果AK-47是屬於防衛性武器, 不能拿來瞄準(笑話之至, AK-47撥到點放就可以用作目標射擊用途), 使用AK只是不想敵人接近, 不能衝鋒陷陣的話, 那要來何用? 歐文傑這是質疑市民的智慧與智商,

無疑, " 樹大招風 " 是意圖延續前此 " 十年 " 對社會的影響, 把葉繼歡生平作為藍本, 將主角塑造成一個時代之下的受害者, 美化及合理化主角的違法行為及暴力行徑, 但請不要把觀眾當作傻子,

筆者質疑導演歐文傑是否有勇氣在上演 " 樹大招風 " 的戲院門前作民意調查, 訪問觀眾是否認同葉繼歡是 " 好人", 是 " 受害者 ", 葉繼歡的所作所為都是被迫的? 當日鎗傷葉繼歡的警察是否違規及不人道執法?  

後記 :

筆者的警界朋友當年曾向筆者透露一些傳聞, 葉繼歡犯案後一段時期並未離開香港, 衹在新界潛伏(張子強亦然), 有巡邏警員曾遇到過他倆, 卻不敢作出拘捕行動, 因為不知倆人身上藏有什麼致命武器, 且過往行為兇捍, " 無謂搵命搏 ",

而當日與葉繼歡駁火, 鎗傷葉繼歡的警員, 事後才知道被自己鎗傷的是葉繼歡, 有一段時期不願配合警務處出席記者會, 恐防遭到葉繼歡同黨報復,

如果傳聞屬實, 葉繼歡張子強這樣的犯罪份子兇捍之處令執法人員也感到擔憂畏懼, 那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如何能得到保障? 而今竟有人把葉繼歡的暴力行為美化及合理化, 更為他 " 拍片立碑 ", 無疑是站在市民的對立面, 為暴力罪犯站台開脫, 令人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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