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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馬斐森02  

人生馬拉松 - 請問校長....... [ 屈穎妍 ]
頭條日報專欄 2017年8月31日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170831/599147/

愈來愈覺得戴耀廷領銜主演的法治戲,是一場鬥大的撲克牌局……

雙學三子被判入獄,戴耀廷撲出來質疑法官、批評判決、說法治已死;然後有幾屆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及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高調站出來駁斥戴耀廷,戴耀廷又戰意高昂地回罵,最後勞動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出場,直斥戴耀廷說法荒謬……

一個個法律界高手刀來劍往,戴耀廷無力招架,法道行不通,就改行「鬼道」。這天忽然不談法治了,由上帝代言人陳日君來論鬼神,他撰文疾呼「香港沉淪」,說李國能大法官這次動真火「有失慎言常態」,指李官之言「完全沒有證據……爬入公民廣場其實是極其溫和的象徵性行動,判官似乎連公民抗命是甚麼都不知道……」

法官、大狀、律師,本來都是人上人,但這刻法官和主教的罵戰,讓大家都平等地變成潑婦,你一言我一語,看得出,大家都光火。

為甚麼發火?因為幾個躲在象牙塔裏、官司都未打過幾場的所謂學者,想奪取律法話語權,甚至指點法官判案、曲解法律。

你動梁振英好、動林鄭好、動董伯伯好、動共產黨都好,我不管,但你動我的專業,搖我的地位,我一定會跟你死過。所以,我們罕有地看到李國能鬧戴耀廷,陳日君又鬧回李國能……連自己人都不撐了,看來戴耀廷已經走進末路。

昨天港大校長馬斐森說:「教師在校園以外的行為,大學無權干預。」請問校長,一個法律界全行喊打的人正在你的學校教法律,難道這不是干預的理由嗎?當一個又一個律師、大狀、法官出來指斥戴耀廷法理常識之荒誕,他還有資格在大學教法律,培養未來的律師、大狀、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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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在校園以外的行為,大學無權干預」---- 港大校長馬斐森

誠然, 表面上看來, 馬斐森說的沒錯, 但細心思考之下, 就發覺馬斐森的論點有問題, 首先, 社會上對教師的操守要求甚高, 因為家長把子女交給學校, 由教師教誨, 教師縱然有崇高的學術地位, 但如果道德操守欠奉, 一樣不為家長及社會接受,

就算教師在校園以外的行為, 亦受社會及家長的關注, 是否適宜作為老師去教導學生包括學術以外的道德操守, 前此粗口小學教師以粗言穢語辱罵警察的行為, 就在社會引起極大迥響,

而如果在應徵教席時被揭露曾涉及性罪行的人士, 大都不會獲學校聘任為教師, 以免引起家長的憂慮及對學生的安全蒙上陰影,

馬斐森指, 大學教師在校外的行為, 大學無權干預, 這是避重就輕, 轉移社會視線, 無疑, 教師在校外的個人行為, 大學當真是無權干預, 但當教師的個人行為涉及不道德及涉嫌違法, 影響及損害到學校的聲譽時, 校方就有必要及有權跟進,

例如教師在校外醉酒鬧事, 甚至裸跑或當街擁吻非禮女途人, 襲擊到場的執法人員, 這雖然是教師在校外的個人行為, 但對學校聲譽造成極大損害, 校方又是否有必要跟進甚或將涉事老師解除教席呢?

戴耀廷雖不是醉酒鬧事, 更不是裸跑或當街擁吻非禮女途人, 但他挾著港大法律系教授的銜頭, 在校外鼓吹策劃及推動違法行為, 扭曲法治精神, 教唆年青人觸犯法律, 導致有年青人被重判入獄, 前途盡毀, 戴耀廷更以歪理抹黑質疑法庭的裁決不公義, 戴耀廷這樣的行為, 讓他留在大學教授(他認為的)法律, 令人擔憂他究竟教出些怎麼樣的學生來(教師教學不犯法的吧?),

更令人擔憂的是, 學校的不作為, 將來可能有更多這樣的李耀廷, 黃耀廷, 陳耀廷進入學校, 打著大學教授的銜頭在校外招搖過市, 鼓吹違法行為, 反正馬斐森認為教師在校外的行為校方管不了,

但教師的專業與個人道德操守, 無論在校內與校外, 都是家長與社會的焦點, 以及學校的要求, 雖然在合約期內未必有足夠資料對這等教師作進一步跟進, 但合約期滿時, 校方可以不予續約以解家長與社會的顧慮, 如果教師涉及違法罪行而被定罪的話, 校方根本毋須等待合約期滿便可中止聘用, 因為家長與社會對教師這等專業人士的道德操守有極高要求, 學校須要向家長與社會負責, 不能說 " 教師在校外的行為, 大學無權干預 " 就推卸了學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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