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High Tea - 政黨為誰做事? [ 黃麗君 ]
頭條日報專欄 2018年6月21日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26/20180621/678068/
港大醫學院院長院梁卓偉爆料,稱有立法會議員疑與煙草商接觸,在政黨的酒會和春茗裏,他們明目張膽地讓煙草商參與這些活動。在梁卓偉踢爆後,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和民主黨議員黃碧雲分別認為有煙草商出席他們的黨慶和酒會。事實確定了,問題是這些接觸是否不妥當。
煙草業是最難進行游說工作的行業,吸煙危害健康,政府對煙草業的監管相當嚴峻,還有世衞煙草控制框架條款明確指出,對煙草業限制政策的制定者,包括立法者是有嚴格必要的情況下才與煙草業交往,且須進行透明的交往,要公布交往和向公眾披露此種交往的紀錄等方式等等。梁卓偉踢爆的原因,是質疑立法會議員的做法,且有違反世衞準則之嫌。
面對梁卓偉質疑,黃碧雲說煙草商出席民主黨的酒會,不代表該黨支持其立場,該黨也沒有收過煙草商的捐款。這個說法表面講得通,但按常理,煙草商接觸立法會議員,真的只是社交,沒有游說的目的?承認煙草商曾在公民黨黨慶時買了兩張入場券的郭榮鏗披露不知道公民黨有沒有受過煙草商捐款,但煙草商事實給了他大量文件及報告,他需時細閱。如果參加黨慶,酒會只為社交,煙草商何解要給大量文件給郭榮鏗閱讀?煙草商的游說目的,難道不是已經不言而喻?
先行社交,以求破冰,繼而送遞文件供議員閱覽,下一步難道不會全力游說?為求游說有效,難道不會講金,講捐贈?這些後着,政黨、議員可以排除嗎?明知煙草商有游說的意圖,還欣然歡迎他們參加黨慶、酒會等活動去聯誼,難道不是帶有大家可以「有得傾」的明示或暗示?
公民黨和民主黨這一回被梁卓偉踢爆,香港人才知兩黨跟煙草商的交誼,兩黨以至立法會各政黨在私底下,還款待了哪些殷商巨賈,香港人知道嗎?他們到底收了哪些人的捐獻,我們知道嗎?由此想起,我們要問香港應否盡早立法,要政黨披露所有捐獻,讓香港人有透明的機制,去評估這些議員到底為誰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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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和民主黨黨員組成的骨幹大部份是法律界人士, 無可避免與殷商巨富, 商業機構往來, 這是事實, 衣食父母嘛, 但涉及到世衞煙草控制框架條款, 就應有所顧忌避嫌, 公民黨和民主黨領導層多的是超級大狀, 對相關的框架條款不能說不知道不了解, 但公民黨仍然接受煙草商購買了兩張(每張3千元)黨慶入場券,
筆者不知道是煙草商 " 自動獻身 ", 抑或是有公民黨人主動推銷, 但讓煙草商參與黨慶活動, 瓜田李下之嫌無法逃避, 須知政黨黨慶嚴然是 " 打秋風 " 場合, 宴會中有不少捐獻競投環節, 是變相的收受捐款(俾面派對嘛), 公民黨和民主黨 " 沒有 " 收過煙草商的捐款, 但在黨慶宴會的競投環節, 出席的煙草商有否參與? 這又是否屬於變相的捐獻成疑?
公民黨郭榮鏗披露煙草商給了他大量文件及報告, 筆者質疑, 煙草商是否同時購買了兩張入場券? 煙草商購買入場券的時序至關重要, 如在酒會前則涉及有利益交易, 如在酒會中, 則如黃麗君所言, 酒會只為社交, 煙草商何解要給大量文件給郭榮鏗閱讀?
煙草商的游說目的不言而喻, 明知煙草商有游說的意圖, 還歡迎他們參加黨慶、酒會等活動而不加婉拒, 郭榮鏗接收煙草商的文件及報告, 似乎與他立法會議員的身份有所衝突, 如果與煙草商有業務來往, 則更應在立法會討論相關法例時申報及避席, 因為立法會議員可影響政府的相關政策, 但是如果議員在立法會討論相關法例時申報及避席, 就沒有利用價值, 變成煙草商的雞肋,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大生意就不用談了.
至於政黨法方面, 在立法上是有需要, 但在執行上誠屬有困難, 因為在一國兩制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共產黨在內地是屬合法組織團體, 但在一國兩制下的特區, 共產黨如未經註冊, 就無法行使執政黨職權, 但特區的一國兩制誠然是在共產黨領導下的政府產生, 這在憲法及法制下有極大爭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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