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湯家驊02  

三合會有結社自由嗎? [ 屈穎妍 ]
hkgpao 2018年7月18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211677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考慮行使《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記者會現場有很多偏見的問號,反對派立即撲出來說什麼結社自由沒有了、言論自由喪失了。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甚至說:「香港民族黨」只得少數人參與,質疑他們如何危害國家安全?哇,原來人少少就可以為所欲為,真的長知識了。

敢問涂議員,三個大佬組成的黑社會是不是黑社會?少數人的定義是什麼?100個算不算少?對比700萬人口,1000人其實都很少。明知這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涂議員想等「民族黨」發展到什麼樣的規模才取締?

你們不是一直在試底線嗎?今天,局長就嚴正宣布:你們已超越紅線。何以你們又說人家打壓你?

一個以「香港獨立」為宣言的政黨、一個黨章目的是:「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獨立主權國家」的組織,能在香港存在了兩年,並一直有言論有活動,香港的自由度,本來就到了無王管的地步。別再說什麼結社自由,三合會本來就沒有結社自由、言論自由、活動自由。

香港人請認住所有為「民族黨」說話的人,他們今日站出來護航,就是清清楚楚地公開支持「港獨」了。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8/0718/189725.html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6/0329/3299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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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黨面臨取締】批顛倒因果誤導市民 湯家驊:法例針對的不是做了什麼,而是會做什麼
明報 2018年7月19日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719/s00001/1531980499668

警方引用《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長李家超禁止港獨政黨「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被質疑侵犯言論自由。不過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有關質疑把因果關係顛倒,「只會令社會討論失焦,甚至誤導市民」。

湯家驊於facebook分享相關報道,指「港人崇尚言論自由,一些政客便什麼也與言論自由拉上關係,希望激發社會對立情緒」,惟他稱,《社團條例》針對的是「群組行為」,而非「個人言行」。

他又說,法例原意是要在組織合理化與「合法化之前,而非之後」,阻止危害整體社會行為,「那麽執法當然應在組織成功註册、甚至成功建標之前進行。普通常識告訴我們,若等待看看組織能否成功達標才取締他們必然為時已晚,或執法過程可能引至社會更大動盪」。

湯家驊強調,「這些法例針對的,不是誰人做了什麼,而是這組織會做什麼」,認為若顛倒這因果關係,只會令社會討論失焦,誤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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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許多法例都是如湯家驊所指, 是要在組織合理化與「合法化之前,而非之後」, 阻止危害整體社會行為,

這亦包括個人在內,例如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已屬犯罪, 但 " 管有 " 衹是個人行為, 並未觸犯除此以外的任何罪行, 但亦被視為違法, 且刑罰不輕, 又如管有毒品可作販賣用途, 這 " 可作販賣用途 " 是未有發生的事, 但仍屬違法,

由此可證湯家驊所言不虛, 有些法例原意是要在罪行「可能發生之前, 而非之後」, 阻止危害整體社會秩序與安寧的行為發生.

而社團條例並非衹是針對黑社會, 但凡有一個人以上的團體組織作出(或策劃)危害整體社會秩序與安寧的行為, 都可以以這條例取締,

例如以違法手段騙取市民財產, 甚至鼓勵煽動市民集體或個人以自殘甚至自殺的團體(或宗教)組織, 誠然是屬危害整體社會秩序與安寧的行為, 亦可引用這條例予以取締, 宣佈為非法組織團體, 禁止其繼續活動,

反對派指社團條例衹針對黑社會是意圖誤導市民, 虧其中還有法律界人士, 真不明他們的專業資格是如何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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