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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香港坐監 一個日本被囚  黃浩銘獄中信為縱火犯出頭? 話不保郭紹傑 有辱中國
hkgpao 2019年5月16日

身在獄中的黃浩銘,乘五四運動百周年詆譭中國!黃寫於5月4日的信件,日前被傳媒報道。當中不乏妖魔化中國,並且為香港暴徒出頭,指「抗爭」青年淪為階下囚。之後,就抹黑中國「對內囂張,對外慌張」,因為國家從未為「忽然愛國」的郭紹傑及嚴敏華出出頭,並無「實際行動協助二人重獲自由」。黃稱中國既然「強盛」,卻未能保護國民,實是有辱國體云云!

冇事辱國;有事求救,這可謂是黃友寫照!大家又點睇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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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紹傑事件源於觸犯了日本法例法規,被日警依法拘控,中國駐日使領館在事件發生後已第一時間派員提供協助,並非不聞不問,

但事件涉及他國的司法管轄權,中國可做的不多,反而民間的支援更為有效,

這就有如孟晚舟案,聘請當地律師進行辯護比透過外交施壓更為有效,不致引起反效果,這是中國堅守不會干預他國事務的原則,

反而加拿大前外交官涉嫌竊取國家機密案,中國檢察機關依法拘控兩人,卻引來加拿大領導人高調介入,還要求美國協助促使中國放人,

中加兩國對法治之認知與堅持,以及不會干預他國內部事務上,由此可見一斑,

虧加拿大總理還誇言在孟晚舟案是依法辦事,可是到了中國在加前外交官案上依法辦事,加拿大總理卻又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至於郭紹傑兩人在日被扣近半年,日方法院一再延期審訊,更拒絕保釋,被扣時日似乎與被控之罪名殊不相稱,令人疑惑是否符合司法公義,

而特區民間團體曾發起籌款支援郭紹傑兩人,但卻與兩人家人就支援款項的支付鬧出紛爭,令人側目,

其實郭紹傑兩人在聘請的辯護律師是否"未夠班", 抑或是支援兩人的民間團體為著慳錢就不得而知,

但郭紹傑兩人現時在監獄由日本政府"照料"一宿三餐,總比保釋倆人出來食宿自理化算的多,這又是否支援他倆的民間團體打的如意算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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