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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教協08  

八大校董會主席發聯合公告 指有機制處理違反規則人士 
無線新聞2019年10月20日
http://news.tvb.com/local/5dac7f4ae60383930a3557f8/%E5%85%AB%E5%A4%A7%E6%A0%A1%E8%91%A3%E6%9C%83%E4%B8%BB%E5%B8%AD%E7%99%BC%E8%81%AF%E5%90%88%E5%85%AC%E5%91%8A-%E6%8C%87%E6%9C%89%E6%A9%9F%E5%88%B6%E8%99%95%E7%90%86%E9%81%95%E5%8F%8D%E8%A6%8F%E5%89%87%E4%BA%BA%E5%A3%AB

八大校董會主席發表聯合公告,表示大學有既定機制處理違反法例或大學規則的人。

教資會資助的八間大學校董會主席,包括港大李國章、中大梁乃鵬、科大廖長城、城大黃嘉純、浸大陳鎮仁、教大馬時亨、理大林大輝、嶺大署理主席葉成慶聯合發表公告,指大學珍惜多元意見,並鼓勵大家就不同意見進行全面、文明和互相尊重的討論。

不過,大學絕不是尋求政治議題解決方案的戰場,不應捲入支持某一特定政治立場的漩渦;不應有人感到被欺凌或威脅。大學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以及粗暴言語和無禮行為。而塗污、破壞大學財產是違法行為,無法容忍。

公告又提到,大學的核心使命是增進知識,部分學生杯葛上課是其個人行為,不得擾亂任何學術活動或強迫其他同學參與杯葛。

大學可酌情給予杯葛上課的學生額外時間完成學歷要求,但不應視之為權利。而所有大學持份者在任何時候都要守法,大學提供的支援是出於關顧,不代表大學支持任何人的政治立場。

大學亦有既定機制,處理違反法例或大學規則的人,懲處包括譴責、暫令停學、停工甚至可以解除學籍或解僱。
他們呼籲社會各界克制,為香港尋求解決困境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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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回應八大校董會主席聯合公告
教協 2019年10月22日
https://www.facebook.com/hkptunion/photos/pb.292234587518157.-2207520000.1571779198./3106922406049347/?type=3&theater

八位大學校董會主席於20日發表聯合公告,指「大學不應捲入支持某一特定政治立場的漩渦」,又指涉及行為操守問題的教職員或學生須對其行為負責,大學的懲處方法包括:譴責、暫令停學/停工,甚至解除學籍/解僱。教協形容,八大校董會主席的聯合公告措詞強硬且強調懲處,給人印象相當負面。教協認同校園不應成為政治的漩渦,但同時認為校方應持守教育專業的態度,以教職員及學生的福祉為首要的考慮,捍衛教職員及學生表達意見及學習的權利,以合乎情理的手段處理校內的情況。

教協認為現時市民最關注的問題是過去數月因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的爭議,以至警方屢次以過度武力對待市民,而且對示威者濫捕濫告,導致警民衝突不斷升溫。教協重申,我們一直反對任何人士包括警方或示威者採取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也一直呼籲各方保持克制,但同時理解年輕人對事態的關注及情緒,是緣於政府不斷迴避廣泛社會的訴求。教協認同任何人包括警方及示威者都應對其行為負責,因此政府更必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官員在是次事件中的責任及警方的濫權和濫暴行為,同時確保示威者能受到公平公正的審訊和對待。

教協認為,八大校董會主席日前發表的聯合公告強調教職員及學生必須對其行為負責,更指出違反法例或大學規則的人士將會遭受非常嚴重的懲處,將會在大學校園內造成白色恐怖,令教職員及學生噤聲。教協呼籲各院校校董會應以和善、關懷及體諒的態度和方式應對校內的爭議,包括加強與教職員及學生的溝通,多了解校內持不同意見人士的想法,及向學生提供應有的保護和支援,包括心理輔導和法律支援,確保校內正面對訴訟的教職員和學生能得到公平的對待。教協同時促請校方在處理教職員和學生表達意見的行為時,應堅持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原則,只在非常例外的情況下,始可開除學籍或解僱教職員。

#教協 #HKP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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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看了八大校董會主席發表的聯合公告, 以及教協對八大校董會主席聯合公告的回應後, 又有何感想呢?

八大校董會主席顯然是基於理大老師被學生禁錮, 以及中大校長段崇智日前發表的公開信而作出回應向社會交代, 大學就好像一條客輪, 校董會是船東, 校長是船長, 教師是船員, 學生是乘客,

學生有如乘客般, 上了船 ( 進入大學 ), 到達目的地便下船 ( 畢業後離開校園 ), 在航行途中, 乘客為自身及其他乘客的安全, 一切都要聽從船長及船員的安排 (校規), 不要做出危害自身或其他乘客, 甚至影響到船隻安全的行為,

現今有黑學生圍堵禁錮校長老師, 破壞校內設施, 嚴重影響到校長老師甚至其他同學的人身安全以及學校的運作, 校長不履行本身職責保護老師甚至其他同學, 反而站在 黑學生的一方, 澈底的向學生投降, 儼然是把學校交到黑學生手裡, 任由黑學生魚肉, 這校長是否仍能勝任校長的職務成疑, 難怪校長投降轉軚後, 黑學生奉之為 " 段爸 " 了,

如果以客輪作比喻, 客輪被匪徒騎劫, 連船長也投入匪徒陣營, 將客輪偏離航線, 有觸礁的可能, 身為客輪的船東眼見這等情況, 採取行動拯救客輪及船上被脅持的船員和乘客是正常不過的事,

八大校董會主席發出的聲明, 是履行本身職責, 監察學校的運作, 在必要時對學校管理層作出指示, 但同時對不稱職的管理層有權提出勸喻甚至作出處理, 這是校董會的職權與職責,

而教協對八大校董會主席聲明的回應, 根本就刻意迥避了學生圍堵禁錮校長老師的問題, 認為校方應 " 捍衛 " 教職員及學生表達意見及學習的權利 ( 理大老師因政見不同被學生禁錮, 被校方停教職, 教協這又不談了 ),

大學校董會主席強調教職員及學生必須對其行為負責, 這又有何不妥? 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除非是屬未成年受法律保護的兒童, 父母及監護人對兒童有照顧保護的法律責任外, 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他人無法為你承擔責任,

學生在校外觸犯法例法規被捕, 如屬成年人可自行處理有關法律事宜, 如屬未成年兒童, 警方通常都會通知父母或監護人到場處理, 學校對學生在校外行為並無監管的法律責任, 最多衹能為涉事學生回校後提供心理輔導, 學校如提供法律支援是超越了本身職權範圍, 給學生發出一個錯誤的訊息, 認為學校對學生觸犯法例法規的行為加以認同甚至鼓勵, 有學校作為 " 堅強 " 後盾,

而教協呼籲各院校校董會 " 應以和善、關懷及體諒的態度和方式應對校內的爭議, 包括加強與教職員及學生的溝通, 多了解校內持不同意見人士的想法, 及向學生提供應有的保護和支援 " , 這又奇怪了, 以上的 " 呼籲 ", 對象是否應為校長而不是校董會, 校長才是學校的管理層, 校董會職權衹是監察學校的正常運作, 對校務有所偏差時向校長作出建議甚或指示,  

至於教協呼籲各院校向學生提供法律支援 " 確保校內正面對訴訟的教職員和學生能得到公平的對待 " , 這並非學校的責任, 學校不可能為教職員和學生在校外涉嫌違法事宜負責並提供法律支援 , 這是濫用學校資源, 何況社會上有組織團體已籌得6千多萬, 為這等涉及社會騷亂的被捕者提供援助, 亦有義務律師團隊跟進被捕人士, 確保被捕者能得到公平的對待, 教協的 " 呼籲 " 顯然衹是拖學校 " 落水 " 為被捕的教職員和學生站台, 向政府施壓,

而教協所指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 與學校開除學生學籍或解僱教職員拉不上關係, 猶其在有教職員甚或學生在觸犯法例法規的情況下, 談不上學術自由, 亦與院校自主無關, 學術自由沒有辱罵禁錮老師及校長這回事,院校自主亦不能凌駕於法治之上,

學校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有教職員甚或學生在學校內外觸犯性罪行, 禁錮, 傷人事件, 是否仍可以如教協所指的的院校自主, " 自行處理 " 了事,

日前有大學老師被學生禁錮, 老師報警, 學校竟拒絕應召到場的警員內進接觸報案人 ( 老師被禁錮長達5個小時 ), 學校管業經理的解釋是 " 這是校內事務, 學校可自行處理 " , 學校管業經理的法盲無知以及不專業令人震驚.

學生在校內辱罵禁錮老師, 管業經理無視法律法規, 拒絕應召到場的警員內進接觸報案老師, 這又是否屬教協所指的 " 非常例外的情況 ", 可以開除涉事學生學籍, 以及解僱涉事管業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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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修例風波  梁振英給段崇智公開信全文
星島日報2019年10月19日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17036/%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6%A2%81%E6%8C%AF%E8%8B%B1%E7%B5%A6%E6%AE%B5%E5%B4%87%E6%99%BA%E5%85%AC%E9%96%8B%E4%BF%A1%E5%85%A8%E6%96%87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今日透過其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向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發出公開信,全文如下——

段崇智校長

為了下一代,我們不能這樣繼續下去,我不是中大校友,但教育興亡,匹夫有責。

你昨日給中大同學、同事、校友的公開信(全文見附件一),只是為了你個人的解脫,用香港的俗話,是「縮骨」、「甩身」之舉。

過去四個月的違法和暴力運動,是政治問題和國際關係問題,不是教育問題,更不是任何大學的校政校務問題,學生也不是因為在校園犯罪被捕。被捕的學生是成年人,有家長,還有《612人道支援基金》的龐大金錢和律師團隊支援,但是各大學的部分學生、校友和教職員以及運動的主事者一直咬著各校校長不放,逼迫校長出席公開質詢大會,然後逼迫校方表態支持「五大訴求」,並譴責警方,為什麼?這些人要的不是學校的所謂支援,而是通過壓迫校長表態,將違法行為反黑為白,在校園內外確立運動的正當性,鼓動更多學生以違法甚至暴力行為和香港攬炒。

你的公開信太多言不由衷,太多委屈。你說:「對於部份同學就其被捕後的經歷,向我表達的強烈訴求,大學必須負起尋求真相及公道的責任,讓公義得以彰顯……各方都期望大學憑藉其公信力、影響力,讓有關事件及受影響同學得到最公平的處理。」請問段校長,任何人在香港被捕,後續的檢控和審判都有獨立的機制和程序,你的意思不是用大學的「公信力、影響力」干預獨立的檢控和審判吧?

你的公開信又說:「我們自上周五起,立即逐一再聯絡被捕的逾30位同學,詳細了解他們在被捕後遇到的種種情況。大部分同學表示…….。以上都是同學親自提出的指控……對於已經發生的事件,在查明細節後,警方必須有清晰的交待和恰當的處理。」同學們既然信任大學,向大學親自提出指控,未知你和大學管理層有沒有在「了解被捕後遇到的種種情況」的同時,順便了解一下這些同學在被捕前的行為:他們有沒有掟磚?有沒有放火?有沒有掟汽油彈?有沒有破壞地鐵站?有沒有襲擊警察?有沒有毀壞大中小型企業的商店財物?有沒有煽惑他人?如果你不知道,你有沒有責任同樣了解一下?如果你知道,你會報警嗎?

你的公開信又要求「行政長官考慮針對現時大學已掌握初步資料的約20宗個案,在現有機制以外作出嚴正跟進,讓法治精神得以彰顯,讓信心得以重建。」請問什麼是「機制以外」的「嚴正跟進」?請問為什麼要在「機制以外」?是因為被捕人士是中大學生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大學生比其他人更為平等嗎?

你的公開信中最後一段我是同意的:「不管前路多艱難,大學會堅守傳播知識、服務社會、培育品德的使命,讓校園成為自由探索真理的地方,不會放棄教導同學博文約禮的精神。」但我認為應該加上以下幾點:1. 知法守法2. 獨立思考3.從理不從眾4. 然後加上你本人在10月10日晚上和學生公開會面時說的(香港電台當晚21:30的報道):「段崇智斥有人破壞和塗鴉校園 盼年輕人多尊重國家」。

提起你在10月10日和學生的公開會面和當晚後續的閉門會面,我附上《香港01》在下半夜的03:37的報道全文(附件二),當日從媒體報道已經可以預料你會轉軚,大家始料不及的是,你「打倒昨日的我」會打得如此徹底。你昨天的公開信更沒有半句批評學生(包括和你公開會面時的囂張粗鄙、跳上枱面向你撒溪錢)的惡劣行徑。

這封信是公開信,因為中大學生會回應你的公開信的時候,要求你

「採取更多措施保護所有中大學子,並繼續以謙卑及真誠的態度與同學交流」,我也願意「以謙卑及真誠的態度與同學交流」,我認為最能夠保護中大學子的是他們本人,一如黎智英等政治運動領袖的子女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不受人唆擺,不被捕、不受傷、不入獄一樣,這些有為的青年人因此都不需要任何校長保護。

段校長,中大學生會的回應公開地「提醒段校長,公開信只是一切支援工作的第一步…..」,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請你揣摩一下。近年香港的大學學生會都是玩政治的,當中還有無恥無敵的高手,但不是每個大學校長都是懂政治的,段校長,你有沒有入錯行?

梁振英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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