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基怒問:特首最大? 港視提覆核 梁:庭上會陳述理據
香港明報 2013年10月23日
【明報專訊】免費電視發牌風波愈演愈烈,行政長官梁振英昨在公布發牌結果一星期後首度開腔回應,表明政府發牌並非「來者不拒」,更四度強調發牌決定不涉政治考慮,又重提循序漸進是要避免過度競爭,但始終沒說明港視落選理據。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昨午隨即反擊,公布將正式提出司法覆核,炮轟梁振英是「火上加油」,斥責政府擅改遊戲規則,由合格者便獲牌變成「三揀二」,質問是否特首更改政策毋須諮詢公眾,怒問究竟「法律大、政策大,抑或是特首最大?」
梁:非來者不拒 早料「失嫂意」
港視員工留守政總昨已是第3日,他們在梁振英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遞請願信。梁接信後用了20多分鐘回應發牌風波,表示發牌決定不容易,考慮十分多,「上任後承接上一屆政府的工作」,努力把事件推進,但強調政府並非「來者不拒」。
「三揀二」發牌結果惹爭議,梁振英說早料此結果可能「順得哥情失嫂意」,稱不想發牌後的競爭只帶來曇花一現的進步。政府傾向用循序漸進原則發牌,意思是要考慮良性競爭,但要避免過度競爭,對整體電視市場造成負面影響。
他稱「特區政府不想打官司」,但又說對打官司仍有充分準備,已取得律政司及聘用外國御用大師律意見。王維基昨下午宣布會提司法覆核後,準備赴京的梁振英晚上回應說將在庭上陳述理據。
稱有「事前通知」會循序發牌
梁振英說,曾給機會申請牌照的機構申述,先後4份顧問報告亦有給申請者閱看,要求申請者相互評論,聲稱有「事前通知」3間申請機構,政府有循序漸進的傾向(指發牌程序),並非到最後行會做決定時才用這準則。
被問及港視落選原因,以及有立法會議員擬引用《權存及特權法》,要求行會公開與免費電視牌照有關的文件,梁振英繼續提出行會保密制,又稱顧問報告涉及財務等商業機密,加上考慮到司法覆核影響,沒有透露詳情。他在開場白提及審批會考慮財力,當中有廣告收益及投資計劃,亦考慮電視產業的持續發展。
王炮轟突改遊戲規則
王維基昨下午即舉行記者會回應,認為由政府宣布港視不獲發牌至今,民意已清晰表達,但梁振英上午的講話「火上加油」,無助解決事件,對此感遺憾。他再炮轟政府突然更改遊戲規則,由合資格的機構即可發牌突然變成「三揀二」,批評違反程序公義。他曾於上周四(17日)去信行會,要求解釋,至昨仍無回覆。
王維基說,一周以來一直表現克制,但難忍有人抹黑其公司,覺得無法接受,認為接下來就算出現對他個人的抹黑亦不奇怪。對於梁振英說申請機構有機會申述,王透露今年5月接到政府信函,首次表示考慮不發出全部3個牌照,要求就此回應,「這是對政策作出回應,信中寫明不可修改計劃書,否則視作重新申請」。
「法律大、政策大,抑或是特首大」
王維基狠批政府此舉是擅改考試規則,但又不允許學生重考,認為由及格者獲發牌變成表現最好的兩個才獲牌,他在這情下,投資程度、頻道多寡等都會大大不同。他之後批判政府更改發牌政策,竟無諮詢公眾,怒問到底「法律大、政策大,抑或是特首最大?」,又質疑是次發牌決定涉「個人篩選」,要求有關官員向公眾清楚交代解釋,不要再玩「語言偽術」。
他表示,政府擅改發牌準則、不允許申請者修改計劃,違反程序公義,已就此徵詢法律意見,準備提出司法覆核,料自己有大勝算。梁振英則盼司法覆核不會影響兩個原則上已獲發牌機構的開台時間,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如司法覆核,會拖延另外兩個獲發牌機構的開台時間,因兩者都牽涉事件。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王維基有頗強理由申請覆核,兩大理據包括行會有責任解釋決策,以及政府突然「搬龍門架」是否對申請者不公。對於王的勝算,張認為關鍵在於政府於庭上將透露多少及有什麼文件,現時難以預計,料雙方勢展開激烈拉鋸戰。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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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強調無關中央 爭機會再談判
香港明報 2013年10月23日
【明報專訊】王維基在反擊記者會上字字鏗鏘,「你真係唔好激嬲我囉」成為金句,社運界人士卻聽到「弦外之音」,留意到王維基在記者會表達的兩個信息﹕一是多番強調這次被拒發牌與中央政府無關,稱自己不是很政治的人;二是叫停政府總部外的員工集會,叫員工回家休息,長期抗爭。社運界中人形容,王維基似是希望中央最終會改變港府心意,發牌給港視。
早在上周二政府決定拒發牌予港視時,王維基已經與社運劃清界線,表明不會參加集會。港視的工會亦明顯抗拒與社運人士和政黨合作,昨日甚至築起人牆,不准社民連主席「長毛」梁國雄走近。社運界人士私下揣測,這種取態是否王維基授意?
港視工會拒與政黨合作
政圈早有傳言,下決定踢走王維基的是中央政府高層決定,王維基多番強調今次事件與中央無關,又叫停集會,令人覺得是留有一手作談判。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分析,王維基是想顧全與中央的關係,不會用群眾運動逼中央就範,今後事件的發展方向,可能不再是社會運動,而是變成爭取發牌的談判。
馬嶽說﹕「當你排拒了社運界和政黨,這運動便很難繼續下去,你的組織資源從哪裏來?你擴大不到支持面,就不會出現反國教那種情。」
馬嶽:不擴大支持面運動難續
馬嶽和社運界人士不約而同表示,即使沒有王維基及工會參與,爭發牌的運動一樣可以另起爐灶。梁國雄昨日便與相關的社運人士開會,商討與工會分道揚鑣,在廣場以外行動,包括再次發起遊行、發起一人一電話逼民建聯表態等。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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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基日昨在記者會上多番強調這次被拒發牌與中央政府無關, 將矛頭指向梁振英, 指屬梁振英個人決定, 並呼籲在政府總部外集會的員工回家休息, 準備作長期抗爭,
而梁振英前此曾指出, 衹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照是獲得行政會議大部份成員支持, 特首不採納行政會議成員支持的議案是沒有先例, 何況特首如不採納行政會議成員支持的議案, 是需要紀錄在案, 梁振英不可能 " 講大話 ", 至於前此有民主媒體指有行政會議成員支持發出3個免費電視牌照, 但在少數服從多數的遊戲規則下, 梁振英會同行政會議通過衹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照, 是正常的程序,
行政會議討論內容採保密制, 讓各成員在討論一些敏感議題時, 可以沒有顧忌的暢所欲言, 舉例而言, 如果長者生活津貼放在行政會議討論, 如何將津貼數目定位, 當然會有不同意見, 可能由現時的2千多元到3千多元甚至4千多元都有, 在長者而言, 4千多元當然比2千多元好用, 但特首及行政會議內的官守成員要考慮的, 是政府在財政上的承擔能力, 要說服非官守的成員支持將津貼數目定在一個政府在財政上可承擔的水平, 就把長者生活津貼定在現時的2千多元水平,
但如果有人披露了那些行政會議成員反對將津貼數目定在4千多元水平的話, 肯定會引來激進政治黨團人士及社運界的 " 關注 ", " 圍毆 " 甚至禍及家人, 試問誰還敢在會議上發言? 誰還敢擔當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
王維基在事件中與社運界劃清界線, 是看到危機的存在, 不願被一些政治組織團體騎劫, 作為攻擊政府拉梁振英下台的借口, 但他又將矛頭指向梁振英, 可見王維基現時十分矛盾, 將矛頭指向梁振英無疑讓他可以在爭取牌照上有轉圜餘地, 但卻又為一些倒梁政治組織團體站台, 而王維基又不想與這些政治組織團體有任何關連, 令自己陷入政治鬥爭的旋渦當中,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指 " 當你排拒了社運界和政黨, 這運動便很難繼續下去, 你的組織資源從哪裏來? 你擴大不到支持面, 就不會出現反國教那種情況 ", 馬嶽和社運界人士表示 " 即使沒有王維基及工會參與, 爭發牌的運動一樣可以另起爐灶 " , " 發起遊行、發起一人一電話逼民建聯表態等 ",
可見一些政治組織團體是霸王硬上弓, 意圖把事件攪大, 王維基點起了火頭, 他人卻在火上加油, 王維基意圖滅火淡化事件與政府談判的良好意願, 似乎在一些政治組織團體的操作下, 令政府難以有轉圜餘地, 否則便變成跛腳鴨政府, 被一些政治組織團體牽著鼻子走,
至於公信報就王維基指1998年訂立的開放廣播市場政策是來者不拒, 製圖顯示當年電視政策檢討的有關句語條文, 但筆者翻查紀錄, 在檔號:T/C 126/98 in ITBB/B 203/2 (98),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一九九八年電視政策檢討的有關條文中第12條原文是這樣寫的 :
[ 本地免費電視服務 ]
12. 有回應者詢問政府為何不建議開放免費電視市場以引入更多競爭。電訊管理局局長已確切表明基於頻譜的限制, 現階段在技術上是不可能推出第五條以模擬科技傳送及覆蓋全港的超高頻電視頻道。然而, 免費電視服務並不局限於以超高頻頻譜傳送; 例如, 一般衛星廣播及直達用戶衛星服務, 均可用以提供免費電視服務。在科技中立的新發牌制度下, 本地免費電視牌照的數目將沒有限制, 若有以其他技術可行方式傳送本地免費電視服務的申請, 當局是會考慮的。
以筆者的理解, 這段落是回應政府為何不建議開放免費電視市場以引入更多競爭, 由電訊管理局局長解答 " 現階段在技術上是不可能推出第五條以模擬科技傳送及覆蓋全港的超高頻電視頻道", 而 " 免費電視服務並不局限於以超高頻頻譜傳送 ", " 一般衛星廣播及直達用戶衛星服務, 均可用以提供免費電視服務( 筆者註:今時今日已進步到以數碼科技傳送電視訊號,可供使用的電視頻道可以大幅增加),
要留意的是: " 在科技中立的新發牌制度下, 本地免費電視牌照的數目將沒有限制, 若有以其他技術可行方式傳送本地免費電視服務的申請, 當局是會考慮的。"
這是當年(1998年)電訊管理局局長回應政府為何不建議開放免費電視市場以引入更多競爭, 由電訊管理局局長回應, 顯然是基於技術範疇而不是政策範疇, 所以電訊管理局局長以 : " 在科技中立的新發牌制度下, 本地免費電視牌照的數目將沒有限制 "回應, 指的是在科技層面, 政府除了以模擬科技傳送及覆蓋全港的超高頻免費電視頻道範疇外, 會致力拓展其他技術範疇的免費電視服務, 所以 " 免費電視牌照的數目將沒有限制 ", " 若有以其他技術可行方式傳送本地免費電視服務的申請, 當局是會考慮的 ", 這沒有限制是基於技術層面, 但在政策層面, 仍需走既定的程序, 這是很清晰的,
而一九九八年電視政策檢討的有關條文中第22, 23, 24條有關保障競爭措施的條文, 就與第12條本地免費電視服務息息相關:
[ 保障競爭措施 ]
22. 我們收到不少回應, 認為有需要在法例內加入保障競爭的措施。有人認為, 雖然過去數年觀眾在電視頻道方面的選擇有所增加, 但市場內並不存在有效競爭, 因為其中一間本地電視台不論在收視率和廣告收入方面, 仍穩操七成半至八成的市場佔有率。
23. 目前, 所有廣播牌照均載有保障自由競爭的條款, 禁止持牌機構加入任何協議或安排, 藉以限制與設立, 提供及經營任何電訊或廣播服務有關的競爭。為加強保障競爭措施, 我們將會擴大有關牌照條件的規管範圍, 及將該等條件納入擬議的「廣播條例草案」內。
24. 許多經濟發達國家都訂有全面的保障競爭法例, 以處理與競爭有關的事宜。這些法例通常載有條文, 防止限制性的商業行為及在市場佔支配優勢機構濫用其優勢的情況。政府於一九九七年完成有關競爭政策的檢討, 決定無需制定全面的保障競爭法例。鼓勵競爭的措施應該透過適當的行政、立法或其他措施, 按個別行業推行。
如果如傳媒報導, 王維基的香港電視網絡在開台六年內增加三十條頻道的話, 就有可能不存在良性競爭, 令其他兩個免費電視台難於經營, 除非他們效法王維基般投入龐大的資本, 但免費電視台這樣高速的發展, 是否又會帶來惡性競爭? 在廣告方面能否讓三家免費電視台收支平衡?
王維基以龐大的資金投入免費電視台, 未有牌照已開始營運,搶佔市場, 對其他剛獲發牌的免費電視台已構成威脅, 無線與有線申請免費電視台衹不過是商業策略, 要保持機構的市場佔有率, 不可能投入龐大的資金去發展新獲發牌的免費電視台, 以免影響到母公司的效績, 如果面對王維基的香港電視網絡提早出閘, 泰山壓頂式的 " 競爭 ", 無疑衹有兩條路選擇, 一是鬥燒銀紙, 一是放棄競爭, 這都是不利於免費電視的良性發展, 鬥燒銀紙到頭來衹有"王者勝", 最終衹餘下實力強捍的免費電視台, 市民在這範疇一樣沒有得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