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內地及澳門入境人士的強制檢疫令將於下月7日屆滿,特區政府決定將有關規例生效期延長至6月7日;
並將豁免範圍擴展多2類人士,分別是跨境學童或學校服務提供者,以及擁有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生產作業、業務活動及專業服務人士,4月29日生效,
而新增的2類豁免人士暫只適用於內地及澳門,而台灣抵港人士仍需14天強制檢疫。
很奇怪,根據衞生署資料,自本年二月八日的強制檢疫令生效以來,衛生署就內地、澳門或台灣抵港人士一共發出約九萬七千七百張檢疫令,而到目前為止並無確診個案,
但從外地抵港的人士,衞生署自三月十九日起共發出約六萬五千張檢疫令,卻多達四百三十一人檢疫後確診,
足見內地、澳門及台灣在疫症防控方面比較到位,遠較不少外國地區為佳,但今次放寬檢疫管制卻不包括台灣在内,著實令人費解,
其實從數據看,對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人士,誠然是可以有條件的放寬強制檢疫管制措施,
今次放寬的垮境學童及商務旅客是屬受影響較大的族群(中港生鮮食品貨運司機早已豁免強制檢疫), 但前此每日往來深港工作的人士是否獲得豁免有待有關當局澄清,
其實受檢疫令影響的還有是持探親簽證的中港婚姻人士,在檢疫令下,夫婦子女分隔兩地已近三個月無法見面(內地來港人士如無14天逗留期限的拒絕入境
) , 港人回內地一來一回,14日加14日隔離檢疫,班也不用上了,如今更要延長一個月,中港婚姻要一家團聚是這麼難,想不到現時連見面也這麼難,,著實令人嘆息,
其實這類(中港婚姻) 持探親雙程簽證入境的人士不算多,亦衹能逗留7日,比起持團體簽證與自由行簽證的,衹是佔很少的數目而已,
至於垮境學童可豁免強制檢疫,筆者對此有所保留,因垮境學童多屬未成年人士,來港上學並無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一旦呈現病徵如何處理?是否就地入院隔離治療?同行一同入境的垮境學童是否視為親密接觸者亦要隔離檢疫?
而由於父母不能入境特區,就算可以入境亦要接受14天隔離檢疫不能接觸子女,對於這等受影響垮境學童的監護權是否由特區政府接管?這在在都涉及法律範疇問題有待澄清解決。
後記:
由於新檢疫措施尚待特區政府與深圳當局商討,許多細節還未能公佈,筆者疑惑,為什麼不是先與深圳方面溝通協調後才公佈,這又是否特區政府單方面的決定,在涉及港深口岸通關措施方面自把自為,
其實深圳方面早於日前宣佈,中港台人士從深圳口岸入境內地,必需接受14天隔離檢疫,深圳的檢疫規定,是否與特區政府日昨公佈的豁免措施有溝通協調上的問題?
因垮境學童都是擁有香港居留權的香港居民,符合深圳隔離檢疫的規定,這邊廂垮境學童入境特區上學毋須隔離檢疫,那邊廂下課回到深圳卻要隔離檢疫14天,這課還上不上?
又如放寬垮境學童入境,無疑是要重啟羅湖口岸(垮境學童過境主要口岸) ,但卻涉及深圳方面亦要同步重啟深圳口岸,這是涉及中港事務事宜,特區政府又是否已與深圳政府達成協議相互同步開關?
在特區學校復課方面無疑是特區内部事務,但涉及垮境學童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不能特區單方面宣佈處理,宣佈垮境學童可獲豁免隔離檢疫,可以以回來上課,深圳就得配合,
特區官員有這種心態著實要不得,不能說我公佈了相關措施才來與深圳商討,這是對人家的不尊重,應在商討有了結果,大家同步公佈這才是互相尊重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