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國兩制白皮書05  

團體批白皮書嚴重扭曲基本法原意
香港頭條日報  2014年6月12日
http://inews.stheadline.com/inews-content.php?cat=a&nid=867426

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白皮書, 多個團體遊行到中聯辦, 抗議白皮書矮化香港高度自治的地位。另外, 團體「香港本土」批評白皮書, 嚴重扭曲基本法原意。

「香港本土」成員毛孟靜、范國威批評, 強烈譴責北京當局背信棄義, 更白紙黑字, 放棄「一國兩制」精神及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不介意撕破唯一的遮醜布。他們批評白皮書, 以人治角度演繹一國兩制, 除了針對622公投及七一遊行, 亦是因為近年湧現本土精神, 香港人在中港矛盾下洞悉危機感, 呼籲市民不好被中央震懾, 應該站出來捍衛「核心價值」。

另外, 公民黨遊行至中聯辦, 將一份印上收回的道具白皮書放在鐵馬上, 抗議白皮書扭曲了基本法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意。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 香港人不能接受重新介定一國兩制。他表示, 基本法承諾中央不插手香港自治範圍內的內部事務, 白皮書的說法卻是「背信棄義、過橋抽板」。他指, 白皮書的發表會令香港人更團結, 能激發更多人參與6.22投票及7.1遊行。

社民連、人民力量、學聯和學民思潮等多個團體, 也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 並焚燒道具白皮書, 抗議白皮書矮化香港的自治地位, 破壞港人治港的承諾。

學民思潮發言人黃之鋒批評, 白皮書是「危樓中的僭建物」, 超越《基本法》, 只會令更多香港市民參與6.22投票, 他預期將有約6位數字的市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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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回應白皮書不與政府配合治港
香港星島日報即時新聞  2014年6月11日
http://inews.stheadline.com/inews-content.php?cat=a&nid=867421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 不滿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 將各級法院法官和司法人員列為「治港者」之一。公會同時認為, 中央釋法必須審慎。

白皮書說, 在一國兩制下, 包括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 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基本法的責任。但公會認為, 本港法官或司法人員不應被視為「治港者」或治港團隊的一部分。

公會指出, 將法官和司法人員錯誤分類為「治港者」, 會向其他人發出錯誤訊息, 令人以為香港的法院是政府機關的一部分, 並要與政府互相配合, 但這肯定不是香港的情況。公會指, 法官和司法人員都不應被賦予政治任務, 有關說法會令香港、內地, 以至國際社會, 都誤以為本港法庭已淪為政府的工具。

白皮書提及要肩負正確理解基本法的責任, 但公會澄清, 在普通法制度下, 法庭是根據與訟者的論據對法律作出解釋, 香港的法官並非根據任何人的「一錘定音式的最終解讀」作出判決。

白皮書提及, 要尊重和維護全國人大及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修改權和解釋權;公會指, 根據基本法, 人大常委會雖擁有基本法的解釋權, 但基本法同時指, 本港法院獲授權在審理案件時可自行解釋關於本港自治範圍內的條款, 認為中央釋法必須審慎。

另外,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 司法獨立中央不應有任何異議。曾鈺成表示, 本港法官只要依法辦事、維護司法獨立, 就是愛國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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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昨發表 " 「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白皮書 " , 無疑會引起特區社會廣泛討論, 以及泛民黨團人士的反彈, 一些泛民黨團人士日昨已即時拉隊到中聯辦抗議, 民主報的網上即時新聞, 亦第一時間找來社會民主連線副主席黃浩銘, 撰寫了一篇題為 " 如何看一國兩制收皮書? " 的 " 評論 " (為何偏偏選中他而不是民主報的御用寫手, 自封意見領袖的蔡子強), 反應可真夠快, 不過, 看題目知 " 雅意 " , 這篇撰文是屬 " 評論 " 還是 " 評擊 " , 抑或是政治黨團人士的 " 表態 ", 由網友自行解讀好了,

而大律師公會亦就白皮書中, 將司法人員包含在「治港者」框架內作出反彈, 指 " 本港法官或司法人員不應被視為「治港者」或治港團隊的一部分 " ,  " 將法官和司法人員錯誤分類為「治港者」, 會向其他人發出錯誤訊息, 令人以為香港的法院是政府機關的一部分, 並要與政府互相配合 " ,  " 令香港、內地, 以至國際社會, 都誤以為本港法庭已淪為政府的工具 " , 對白皮書這種說法作出重點批判,

"「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白皮書 " 是由國務院推動編撰的, 用內地官方的認知與政治語言寫成, 把司法人員包含在「治港者」框架內並不出奇, 因為國家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自然什麼都以人民掛帥, 無論行政, 立法, 司法, 以及執法等各級機關都以人民冠名, 公安及法院亦不例外, 稱為人民公安, 人民法院, 為人民服務是理所當然的事, 將之納入「治國者」框架內毫不出奇, 將之引伸到特區來亦毫不出奇,

特區的政治體制是行政, 立法, 司法三權分立, 司法亦是政治體制內的構成部份, 如果說司法被排除於政治體制外, 誠屬有商榷之處, 白皮書所指的「治港者」, 顯然是就特區的政治體制而言, 至於在職能方面,  無疑特區的行政, 立法, 司法都是獨立運作, 互不干擾,

至於白皮書所說的 :「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在『一國兩制』之下, 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 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 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 

亦不能說完全是錯, 白皮書指司法人員須 " 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 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 " , 法院須貫徹落實基本法條文審理案件, 就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是法院應履行的職責, 至於 " 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 " , 這是共黨的黨八股語言, 以香港的語言就是擁護基本法, 效忠特區, 說這是治港者的基本政治要求亦不能說不對, 我們看看司法人員的就職誓言 :

* 立法會1997年宣誓及聲明(修訂)條例第V部的司法誓言 :  "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法官/司法人員, 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盡忠職守, 奉公守法, 公正廉潔, 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 維護法制, 主持正義,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 ,

如果要強調司法獨立, 司法誓言就應刪去 " 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字眼, 衹談法制, 不談效忠, 可這司法誓言從未受司法界甚至法律界質疑, 但是, 如果司法界甚至法律界對司法誓言作出質疑的話, 那國際上許多國家及地區的司法誓言, 都應改寫.

而筆者關注的, 是除了泛民黨團人士反彈外, 究竟建制派人士的反應如何, 昨日曾鈺成與范徐麗泰這兩位政界重量級人馬, 被記者包圍追訪有關白皮書的看法, 兩人一反前此陰陽怪氣的狀態, 強力支持白皮書的發表, 不約而同的認為 " 沒有影響到特區的高度自治 ", 而其他平日說三道四的政治牆頭草都三思慎言, 明哲保身, 不願趕這漟渾水, 可見今次是中央下了死命令, 建制派人士如果仍與中央與特區對著幹, 拖梁振英的後腿, 令特區局勢不穩的話, 責任自負.

至於國務院日昨發表 " 「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白皮書 " , 是否會就特區近年的亂局責成特首梁振英依法加以整頓, 以及與曾鈺成商討如何依法維持立法會正常的職能, 無疑是有此跡象, 但亦要視乎激進黨團組織是否仍然繼續衝擊特區的社會秩序, 挑戰特區法律, 而泛民政治黨團是否仍以各種手段, 影響甚至癱瘓立法會的運作, 影響到特區政府的施政, 迫令政府不得不一反過往的寬鬆包容, 依法加以整頓.

12白皮書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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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白皮書宣示治權對西方直接攤牌
香港新報  2014年6月12日
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Detail/index/375497

昨天, 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 根據這2.3萬字的官方文件內容, 洋洋灑灑地敘述了從香港回歸, 至「一國兩制」的正式實行, 以至在「一國兩制」實行了的這17年之間, 內地和香港之間的種種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提供了具有大量數據的客觀事實。由於這些都是有根據的事實, 所以也是無從質疑的。然而, 在其有關「一國兩制」之中, 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權力分配的問題, 卻是爭議所在, 尤其在政治鬥爭激烈的今天, 在「佔領中環」前夕, 國務院拋出這份白皮書, 不啻是一顆重型政治炸彈, 肯定會引起社會上極大爭議, 自然也會引起民主派的反彈。

直接管治釐清關係

在這份白皮書中, 明確地寫出「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 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力主體, 包括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國家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全國人大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設立, 制定香港《基本法》以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 並擁有《基本法》修改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 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權, 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監督權, 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權, 以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新授權的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 中央人民政府擁有任命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依法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的權力。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香港駐軍, 履行防務職責, 等等。中央依法履行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全面管治權和憲制責任, 有效管治香港特別行政區」。

簡而言之, 在白皮書之下, 中央政府可以「直接」管治香港, 行政長官是中央政府的部下, 中央可以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 立法會也要受到人大常委會的監督, 《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都在人大常委會的手上, 中央政府更加可以宣布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至於在司法方面, 在「人大釋法」之前, 法律的解釋權是來自香港的法院, 但是「這種解釋權是來源於人大常委會的授權」。

籌劃已久針對外國

如果要對《白皮書》作出一個概括的解說, 就是在它描述下的「一國兩制」, 並非像聯邦政府制度一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係是由法律定義, 互相分權, 互不相涉, 正如美國總統並不是州長的上司, 兩者只是各司其職罷了;根據《白皮書》的詮釋, 香港特區政府的所有權力, 都是由中央政府所賦予的, 換言之, 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關係, 是上級和下級的關係, 中央政府可以直接控制特區政府, 只在於它會否運用這權力而已。
根據行政長官梁振英的說法, 白皮書是經過一年籌劃、撰寫及翻譯, 以7國文字向國際發表, 不可能突然間在近一兩個月變出來, 因此也不是因為未來數星期香港社會發生的事情而寫出來。事實上, 觀乎這兩年來, 中央政府在香港的種種政治部署, 我們有理由相信, 梁振英所說的是事實:白皮書是籌劃已久的一份文件, 並不是因為「佔領中環」而起的。事實上, 中央政府要對付「佔領中環」, 根本不需要發表文件, 發表文件也沒有作用, 真正關鍵的, 也許只是香港警察和解放軍而已。

無所顧忌一錘定音

這份文件之所以用7國文字來發表, 皆因它並不只是一份對內的文件, 還是一份國際的外交公告, 宣示了中國對香港的主權, 是強硬的、堅決的, 也明示了中國政府對於香港的立場和底線, 是一步也不會讓的。說穿了, 這份文件的出現, 一來是因為香港回歸17年, 中港的融合已經七七八八了, 是時候收緊魚網, 加強「一國」了;二來是因為外國勢力在香港活動得愈來愈猖獗, 愈來愈不像話, 倒不如一錘定音, 把立場定下來, 看看對方是不是還會繼續搞下去。三來今日的中國和美國的矛盾已經上了面, 大家既是競爭對手, 倒不如直接對抗。換言之, 今日的中國對於香港, 已經無所顧忌, 倒不如直接把牌攤出來, 一鋪定輸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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