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人士, 由昨晚起通宵聚集在添馬公園, 今天一早陸續有示威人士加入, 更散出龍和道, 添馬道, 金鐘道, 夏慤道等, 以鐵馬, 水馬, 巴士站牌, 垃圾箱等雜物造成路障, 堵塞道路, 後期更挖出地磚放置路旁, 令來往中區主要通道癱瘓,
從新聞媒體視頻所見, 部份示威人士聚集在路障後面與警方對峙, 可警方衹安排少數的十數人牽制著路障後面的示威人士, 而不急於取締示威人士的違法行為, 重開道路,
可見警方是與示威人士打消耗戰, 初期保留實力, 在重點保護政府總部與立法會大樓外, 衹派出少量人手牽制示威人士, 讓警察不致長期與示威人士對峙消耗體力, 這是面對人數懸殊的群眾騷亂正常的做法,
反觀示威人士中的核心份子( 不過數百人, 其餘都是跟風看熱鬧的市民 ), 整個早上上竄下跳, 搬運鐵馬, 水馬, 巴士站牌, 垃圾箱等雜物建造路障, 更挖出地磚放置路旁候用 ( 可成為致命武器 ), 體力消耗不少, 能否長期堅持下去成疑,
另外, 上次違法佔中, 有金主的大水喉 " 射住 ", 有車隊運載堵路物資, 更提供違法佔中人士免費膳食, 所以能長期堅持,
今次可不一樣, 金主事業陷入困境, 自顧不暇, 又那來有資源提供車隊運載堵路物資, 更遑論要 " 照顧現場示威人士的核心份子, 以及數以萬計跟風看熱鬧市民的一日三餐, 要參與長期示威, 反修訂逃犯條例的跟風及看熱鬧市民, 就衹能 " 食自己 " 了,
在這樣的情形下, 無疑會迫使示威人士中數百名核心份子, 作出激烈的違法行為, 以圖製造更大的社會混亂, 迫使政府妥協,
但在有反對派議員及黨團人士多次到西方尋求支持下, 事件已由特區內部事務, 轉化為外力干預特區內部事務的情況, 莫說是特區政府,
算是中央政府也不會容許特區政府妥協, 否則以後特區政府便變成跛腳鴨, 施政寸步難行, 被反對派議員及黨團人士牽著鼻子走,
但反對派議員及黨團人士是否認清形勢, 就算警察頂不住示威人士的衝擊 ( 這不可能, 警察還未出動到水炮車 ), 身後還有駐港解放軍, 中央絕對不會讓香港特區落入反對派議員及黨團人士人士之手的,
經此一役, 無疑會加快催生基本法規定的國家安全法, 會比上次不能通過的23條更為嚴厲, 因為經過違法佔中, 旺暴, 再加上今次反逃犯條例修訂的騷亂( 是否會升級為暴動? ), 讓市民看清特區有迫切性訂立國家安全法, 以阻嚇反政府的暴力行為, 保障特區社會的安定, 以及市民自由出行與商業運作不受干擾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