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立法會19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人士, 由昨晚起通宵聚集在添馬公園, 今天一早陸續有示威人士加入, 更散出龍和道, 添馬道, 金鐘道, 夏慤道等, 以鐵馬, 水馬, 巴士站牌, 垃圾箱等雜物造成路障, 堵塞道路, 後期更挖出地磚放置路旁, 令來往中區主要通道癱瘓, 

從新聞媒體視頻所見, 部份示威人士聚集在路障後面與警方對峙, 可警方衹安排少數的十數人牽制著路障後面的示威人士, 而不急於取締示威人士的違法行為, 重開道路,

可見警方是與示威人士打消耗戰, 初期保留實力, 在重點保護政府總部與立法會大樓外, 衹派出少量人手牽制示威人士, 讓警察不致長期與示威人士對峙消耗體力, 這是面對人數懸殊的群眾騷亂正常的做法,

反觀示威人士中的核心份子( 不過數百人, 其餘都是跟風看熱鬧的市民 ), 整個早上上竄下跳, 搬運鐵馬, 水馬, 巴士站牌, 垃圾箱等雜物建造路障, 更挖出地磚放置路旁候用 ( 可成為致命武器 ), 體力消耗不少, 能否長期堅持下去成疑,

另外, 上次違法佔中, 有金主的大水喉 " 射住 ", 有車隊運載堵路物資, 更提供違法佔中人士免費膳食, 所以能長期堅持,

今次可不一樣, 金主事業陷入困境, 自顧不暇, 又那來有資源提供車隊運載堵路物資, 更遑論要 " 照顧現場示威人士的核心份子, 以及數以萬計跟風看熱鬧市民的一日三餐, 要參與長期示威, 反修訂逃犯條例的跟風及看熱鬧市民, 就衹能 " 食自己 " 了,

在這樣的情形下, 無疑會迫使示威人士中數百名核心份子, 作出激烈的違法行為, 以圖製造更大的社會混亂, 迫使政府妥協,

但在有反對派議員及黨團人士多次到西方尋求支持下, 事件已由特區內部事務, 轉化為外力干預特區內部事務的情況, 莫說是特區政府,

算是中央政府也不會容許特區政府妥協, 否則以後特區政府便變成跛腳鴨, 施政寸步難行, 被反對派議員及黨團人士牽著鼻子走,

但反對派議員及黨團人士是否認清形勢, 就算警察頂不住示威人士的衝擊 ( 這不可能, 警察還未出動到水炮車 ), 身後還有駐港解放軍, 中央絕對不會讓香港特區落入反對派議員及黨團人士人士之手的,

經此一役, 無疑會加快催生基本法規定的國家安全法, 會比上次不能通過的23條更為嚴厲, 因為經過違法佔中, 旺暴, 再加上今次反逃犯條例修訂的騷亂( 是否會升級為暴動? ), 讓市民看清特區有迫切性訂立國家安全法, 以阻嚇反政府的暴力行為, 保障特區社會的安定, 以及市民自由出行與商業運作不受干擾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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