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張達明02  

學者:拘佔鐘者或屬非法禁錮
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14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214/18968843

【本報訊】金鐘佔領區日前清場期間,警方拘捕多名參與靜坐人士;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若作出挑釁或破壞秩序行為,令人擔心可能出現打鬥、傷亡或破壞財物的情況,可以被控以非法集結罪名,但清場當日,完全沒有任何基礎顯示靜坐人士干犯非法集結,有關拘捕可能不合法,甚至屬非法禁錮。

無證據證明干犯非法集結

張達明續稱,若沒有證據證明靜坐人士違反有關《公安條例》,作出挑釁或破壞秩序行為,警方又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他們,在法律上,有關拘捕可能屬非法。

他又引述案例指,警務人員進行拘捕時,若沒有足夠事實及證據,令人合理懷疑涉事人可能違法,有關拘捕可能不合法,所引伸的拘留,亦可能構成非法禁錮。

金鐘清場當日警方記下近千名市民個人資料,問及在佔領行動期間,曾經在現場留守的人士,是否已干犯非法集結等罪名,張達明舉例說,在金鐘夏慤道自修室溫習的學生,他們認同追求民主理念,但是否足以顯示他們知道繼續留低正是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則需要視乎不同個案而定,難一概而論指他們干犯非法集結。

張達明續稱,涉及非法集結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罪名,法例下並無檢控期,過往有個案在一年後才被拘捕。他不同意有關做法有如製造「白色恐怖」,因佔領事件屬史無前例,涉及人數眾多,執法部門難以短期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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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身為監警會委員, 監警會在佔領事件上接到大量投訴, 在這種情形下, 實不應過早對有關佔中事件發表過多 " 個人意見 ", 這會影響市民質疑監警會委員在處理對警方的投訴上已有個人立場, 難以公平公正的看待事件,

 

張達明指 " 清場當日完全沒有任何基礎顯示靜坐人士干犯非法集結, 有關拘捕可能不合法,甚至屬非法禁錮 ", 但他開章明義已指出 " 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若作出挑釁或破壞秩序行為, 令人擔心可能出現打鬥、傷亡或破壞財物的情況, 可以被控以非法集結罪名 ",

 

在現場留守的被捕人士在金鐘的清場行動中, 多次向傳媒聲稱不會應警方的呼籲離去, 已有被捕的心理準備, 未知這又是否屬於 " 挑釁 " ? 而被捕人士在現場留守的行為已造成道路交通中斷, 姑勿論他們是否由佔中開姑便已參與堵路, 但清場當日堵路為已構成破壞秩序行為, 張達明質疑有關拘捕可能不合法甚至屬非法禁錮的兩個論據都存在疑點, 應交由法庭去裁決, 不是張達明說了算,

 

自回歸以來, 法律界人士及法律學者對於某些事件就法律條文的言論令人驚訝, 前此法庭頒布的禁制令, 便被曲解, 有曾受法律訓練人士指指不遵從法庭命令不等如不尊重法庭, 挑戰司法權威, 而對警察行使執法權力亦多次質疑警方 " 濫用權力 " 甚至 " 非法禁錮 ", 其中的表表者莫如2011年李克強訪問港大發生的李成康事件,

 

港大學生李成康與校外學生意圖闖進警方設置的警戒線而被警員阻止, 推向梯間, 李成康指責警方 " 非法禁錮 ", 而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亦表示不能接受, 指" 根據表面證據, 港大校慶當日警方將手無寸鐵的學生推入後樓梯並不准他離開, 已構成非法禁錮 ", " 如有需要, 校方會向有關的學生提供法律意見及協助",

 

及後港大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事件, 小組報告在2012年2月發表, 揭出 " 港大學生李成康被「禁錮」後樓梯的真相 " , " 顯示學生的說法不真確, 學生曾出言挑釁警員 ", 而陳文敏亦 " 認為 控告警方非法禁錮 " 有相當大的困難 "。

 

據報告指出, 學生可循樓梯自行離去, 根本不構成被警方 " 非法禁錮 " , 而陳文敏在未能了解全部事實真相前, 便指責警方 " 禁錮學生表面證據成立 " , 又是否過於草率, 不符他身為法律學者,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身份, 不明他如何去教導學生?

 

今次張達明亦一樣, 身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 同時亦是警監會委員, 在面對佔領行動涉及法律層面甚或投訴時, 應以慎重態度面對, 而不是草率的就指 " 清場當日完全沒有任何基礎顯示靜坐人士干犯非法集結, 有關拘捕可能不合法, 甚至屬非法禁錮 ", 向社會釋出一個未有足夠證據支持的 " 指控 ",

 

陳文敏與張達明同屬港大法律學院學者, 筆者難明港大法律學院教導學生是否毋須嚴謹的看待法治精神, 而衹以 " 個人觀感 " 看待 " 有興趣 " 的事件, 偏離了法律必須講求事實證據, 不能 " 信口開河 ",

 

他倆在社會關注的事件上妄加評論, 會對市民造成先入為主的情況, 況且因為他們的身份特殊, 普遍獲得市民信賴, 如果在社會關注事件上傳達出錯誤的信息, 甚至可能被政治黨團成員引用為質疑警隊的專業及中立, 質疑司法系統是否公平公正, " 連教法律的學者都這麼說, 怎地警察卻濫權拘捕, 怎地法庭卻裁定有罪? " 法律學者未經慎思與求證的言論, 可能對香港的法治精神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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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陳文敏指警禁錮學生表證成立
香港星島日報溫哥華版  2011年8月24日
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2011-08-24/hongkong1314176607d3380826.html

對於警方在副總理李克強訪問港大的保安措施,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表示不能接受,表達強烈不滿。

陳文敏表示,根據表面證據,港大校慶當日警方將手無寸鐵的學生推入後樓梯並不准他離開,已構成非法禁錮。但由於只有學生才能提出投訴,如有需要,校方會向有關的學生提供法律意見及協助。

港大開學禮黑絲帶派過千條

港大舉行開學典禮,有學生發起開學禮黑絲帶行動,向出席開學典禮的同學派發黑色絲帶以及傳單,以表達對818港大百周年慶典安排的遺憾及不滿。

活動發起人之一的醫學院學生黃樂孺表示,已派發過千條黑絲帶。同學要求校方追究818警察在校園內剝奪學生、校友、教職員、職工及公眾人士的自由及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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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禁錮?學生講大話
香港太陽報  2012年2月4日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20204/00407_017.html

【本報訊】警方在八一八事件當日,把港大學生李成康及另外兩名學生推入後樓梯,檢討小組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認為警方不適當使用武力,但非法禁錮學生的指控並不成立,更踢爆李成康等人大話連篇,三人在後樓梯不斷以言語挑釁警方,又用相機近距離拍下警員面容及警員編號,與他們說當時很害怕有很大落差。警方回應指當日管制區的設立是與港大磋商後定出,管制時間內只有認可人士出入,不可逗留,其他人不准進入,當日港大保安人員無法勸離三名男子,警方使用最低武力將三人推回後梯,是確保管制區的完整性。

檢討小組昨日在記者會上播出一段在後樓梯附近閉路電視拍下的八分鐘片段,見拿大聲公的三名學生欲從後樓梯步出,但遭多名警員及校方保安阻止,學生一度高舉雙手以示無衝擊行為,但警方卻突然把三人推入後樓梯,小組直指此舉涉及不適當使用武力。

不過,三名學生被推入後樓梯後的情況,與三人向外宣稱的卻是另一版本,檢討小組委員、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指出,三名學生被推入後樓梯後,其中一道門一直開着,無人說不可讓學生離開,期間亦有學生報的同學進出後樓梯,學生更與保安員有講有笑。李成康在後樓梯內,則多次質問警方是否非法禁錮他們,又舉起相機放在警察的面前拍照,當警方沒有行動時,他又問警方「做咩唔出聲呀,扮《學警雄心》吖?」有學生則說「影塊面唔好玩,不如影佢哋啲號碼」,更指警員「樣衰」。

李成康昨日解釋,他手持的四條短片為事件真相之關鍵,他並未向檢討小組呈交「證據」,主要是因為已交由律師處理,並非想隱瞞事件,他今明兩日會與律師商討如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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