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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鳩嗚05  

鳩嗚洗樓 為難住戶
香港東方日報  2014年12月27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1227/00176_010.html

聖誕「鳩嗚團」離譜玩「洗樓」,集體闖住宅大廈向居民借廁。「鳩嗚團」約百多人前晚聖誕夜聚集旺角西洋菜南街,至昨凌晨人群聲稱要往旺角警署聲援平安夜被捕者,在弼街與通菜街被警員阻截包圍對峙時,約卅名團友突發難闖入一幢唐樓,疑將位於一樓梯間的大廈閘鎖衝毀,登樓肆意拍打居民寓所木門,聲稱要「借廁所」,居民夜深慘遭滋擾報警,警員上樓將滋事者驅離,並以涉嫌刑事毀壞將他們拘捕,連同其他在區內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的鳩嗚團團友,合共拘捕卅七人。至昨晚「鳩嗚團」一度再有二百人在旺角區游走,警員在場戒備。

慘被「鳩嗚團」深夜「洗樓」的唐樓位於通菜街一六六號,樓高九層,一梯兩伙。前晚聖誕夜近九時,近百名「鳩嗚團」團友先在西洋菜南街聚集,期間有人打開黃傘,呼喊「我要真普選」等口號,他們其後經豉油街及登打士街等地游走,遇上警方築成人鏈阻擋去路時就掉頭繼續「鳩嗚」。直至晚上十一時許,一批人群聲稱要往旺角警署,聲援平安夜晚「鳩嗚」時被捕的人士,改變路線走至通菜街和弼街交界時,警方出示黃旗警告,指他們正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現場有大批警力將他們一前一後包圍,數十名「鳩嗚團」男女團友乾脆坐在馬路上與警對峙。

大呼「要借廁所」 擾攘句鐘

直至昨日凌晨近一時,在場約二十男十女「鳩嗚」男女突然起哄,發難衝往旁邊的通菜街一六六號唐樓,由地下門口衝入,經位於一樓梯間的大廈閘門闖入登樓,期間疑將鐵閘鎖弄毀。眾人一擁而上「洗樓」不斷拍打低層住客的木門,大呼「要借廁所」,吵醒酣睡中的居民,有居民被驚醒,報案處理,有居民更憤然站在露台向聚集在街上的「鳩嗚團」團友指罵。警方迅即登樓,只見他們已將一樓梯間的大廈閘門反鎖,更有人坐在梯間進食,警方需聯絡其中一名大廈女居民落樓協助開門,並逐一將滋事的「鳩嗚團」團友趕離大廈,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他們,被帶返警署通宵扣查,事件擾攘近一小時,警員登記被包圍的其餘「鳩嗚團」團友的身份證,不排除日後會作出追究後,讓他們離開。

警共拘37男女 最細13歲

另外,在亞皆老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游走的另一群為數數十人「鳩嗚團」團友,在凌晨三時許突然發難,有人將路旁垃圾桶踢出路中心,警員隨即制止並截停他們調查。警員經調查後拘捕一名涉案男子,另一名被截查女子疑被揭無繳交罰款被通緝,亦被拘捕帶返警署,其餘人士則登記身份證後放行。警方發聲明譴責有示威者趁聖誕夜在旺角一帶多個路段聚集,製造混亂,阻塞道路及對附近居民造成嚴重滋擾。事件中,警方共拘捕二十六男十一女,年齡介乎十三至七十六歲,分別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等被捕。警方譴責被捕者罔顧他人安全,嚴重破壞公共秩序,又再次呼籲市民切勿以所謂「流動佔領」的方式集會及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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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鳩嗚」學生阻差辦公下月提訊 (港聞)
香港星島日報  2014年12月26日
http://std.stheadline.com/breakingnews/20141226a154131.asp

平安夜有大批市民在旺角聚集,凌晨時分市民與警員爆發衝突,混亂期間,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被捕,今被帶上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以一項阻差辦公罪。他早前因在旺角清場期間阻撓執達吏工作而被控告,該案擔保期間不准前往旺角指定範圍,控方指本案違反了禁足令。

報稱學生的被告鄭錦滿(26歲),被控於本月25日,在旺角亞皆老街79號地下外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他暫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轉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期間等候法律意見。

控方透露事發當晚警方在旺角實施人潮管制,被告無視警方多次口頭警告,衝出馬路,並有激烈反抗。被告又因違反擔保條件,故控方反對他擔保外出,恐防干犯相類罪行。辯方則指被告當時是在該處轉車往上水,並非有意前往事發地點。裁判官以違反擔保條件為由拒絕其保釋,被告須還柙。

法庭記者:鍾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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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行動被取締後, 繼之而起的是「鳩嗚團」, 「過馬路團」, 「跌錢團」, 「報佳音團」, 更離譜的是「借廁所團」, 這等行為比諸佔領行動更為擾民, 除了直接影響區內商舖生意外, 這等人士產生的 " 噪音 " 更影響到區內居民休息, 令人厭惡,

其實這等類人打著 " 爭取真普選 " 的幌子到旺區鬧市搗亂滋擾商戶及居民, 根本就偏離了 " 表達訴求範疇, 亦與 " 公民抗命 " 拉不上關係, 至於說到 " 不合作運動 " 更是風馬牛不相及, 純是破壞社會秩序, 向警方向法治挑戰,

日昨更有報稱 " 學生 " 在旺角 " 鳩嗚 " 被警方拘捕, 揭發他前此在旺角清場期間阻撓執達吏工作而被控告, 法庭下令保釋候審期間不准前往旺角指定範圍, 顯然是違反了保釋條件, 裁判官以違反擔保條件為理由拒絕其保釋, 這位 " 學生 " 須還柙候審, 辯方律師指 " 被告當時是在該處轉車往上水, 並非有意前往事發地點 ", 但解釋不被法庭接納, 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筆者不便評論, 但 " 瓜田李下 " 作為 " 學生 " 總會懂的吧?

令人關注的, 卻是這位學生的代表律師, 是否屬支援佔領行動人士, 爭取 " 真普選 " 的律師團成員, 如果屬實, 則不難理解為何有人不斷挑戰法治, 無他, 有律師團在背後撐腰, " 冇有怕 ",

但這等「鳩嗚團」, 「過馬路團」, 「跌錢團」, 「報佳音團」, 「借廁所團」, 是否真正屬於" 表達訴求 " 的行為? 如果支援佔領行動人士, 爭取 " 真普選 " 的律師團成員來者不拒, 不分青紅皂白, 衹要是打著 " 爭取真普選 " 的幌子擾亂社會秩序的人士, 一旦被捕都為他們出頭, 以 " 不成理由的理由 " 為他們辯護, 無疑是質疑市民的智慧,

當然, 被告人一日未被法庭判處有罪, 原則上都是清白的, 律師有義務盡力為委託人辯護, 但辯護也要找一些合理的理由才是, 何況這等「鳩嗚團」, 「過馬路團」, 「跌錢團」, 「報佳音團」, 「借廁所團」, 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十分明顯, 社會輿論亦十分關注法治精神是否能得到彰顯, 阻遏這得歪風, 為這等人士辯護的律師團令市民有助紂為虐的感覺,

而律師團的成員多屬泛民一族, 對這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徑, 所屬泛民黨團組織議員卻緘默不言, 不予譴責, 就令人有身份衝突的感覺, 如果這等泛民黨團組織議員是屬辯護律師團成員, 而手頭上又有涉及佔領行動的委託案件的話, 當立法會討論到有關警方處理鳩嗚團手法時(不排除泛民議員也把警方處理鳩嗚團手法也擺上立法會討論), 是否應當申報利益, 申明自己是在鳩嗚團行動中被拘捕人士的代表律師, 讓市民可以監察他在立法會的發言及投票是否有所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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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鳩嗚擾民惹公憤 妖孽禍港亂不休
香港東方日報  2014年12月27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1227/00190_001.html

樹欲靜而風不止,佔領鬧劇搞到香港七國咁亂,本來諗住清場之後,聖誕佳節可以過番幾日安樂日子啦,點知「鳩嗚團」陰魂不息,到處騷擾,導致商戶生意受阻,街坊不勝其煩,警方疲於奔命,呢個聖誕烽煙四起,想快樂都幾難。

即係咁,佔領鬧劇雖然已經收皮,但有人不甘失敗,以各種名目糾眾滋事,「鳩嗚」、「跌錢」、「報佳音」,五花八門,無奇不有。尋日凌晨之嘛,大批示威者喺通菜街同警方對峙,期間有人衝入一幢大廈,拍打住客鐵閘聲稱「借廁所」,有住客要報警求助。結果示威者同警方角力超過八個鐘,搞到凌晨四點至鳴金收兵。唔使問阿貴,又有多人被捕,何必呢!

真係諗極都唔明,示威還示威,爭取民主還爭取民主,點解要搞到香港永無寧日呢?點解要半夜三更擅闖民居擾人清夢呢?試諗吓,如果掉番轉頭,有人騷擾呢班示威者嘅屋企,佢哋又會有乜嘢反應呢?有人就講得啱嘞,示威者借「鳩嗚」或「報佳音」之名,行流動佔領之實,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警方用文明方法請唔走示威者,咪惟有動用適當武力囉。

所以話啫,示威人士神憎鬼厭,所到之處商戶拉閘、行人兜路、街坊鬧爆,警方唔驅趕,唔通畀佢哋為所欲為咩?咁仲成世界嘅?最離譜嘅係,有位所謂副教授居然惡人先告狀,聲稱示威者只係喺街上短暫逗留、打開黃傘,呢啲都係合法行為,警方以暴力驅散市民,令佢覺得唔開心,將會去信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要求對方解釋警方施暴嘅原因喎。

咁就奇嘞,身為學者,唔譴責違法者,反而譴責執法者,呢啲到底係咩邏輯?咁又難怪嘅,今日香港是非顛倒,黑白混淆,愈來愈多呢類匪夷所思嘅歪論。好似佔中搞手咁吖,身為大學副教授,自己知法犯法就算喇,仲公然教唆學生違法,而且恐嚇隨時會有暴動,簡直係誤人子弟。加上反中亂港傳媒同反對派政棍煽風點火,推波助瀾,唯恐天下不亂,青少年紛紛被洗腦,有乜法子唔愈來愈偏激,愈來愈暴戾吖。

都係古人講得啱︰禁而不止,則刑罰侮。佔中搞手及幕後黑手固然要嚴辦,鳩嗚兵團一樣唔可以姑息。嗱,咪以為一哄而上就法不責眾呀,隨時自毀前程。一句講晒,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出嚟行,遲早要還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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