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曾蔭權 涉公職人員失當自稱問心無愧
香港成報 2015年10月6日
http://www.singpao.com/xw/yw/201510/t20151006_574531.html
昨原受調查 突落案提堂
前特首曾蔭權在卸任前捲入涉嫌利益衝突事件,廉署經長達三年多調查,據悉,廉署原邀請曾蔭權昨天到總部接受調查,席間突然稱要正式落案,並罕見地極速於同一日下午提堂,成為香港開埠以來首名被檢控的最高級官員。明天(7日)度過71歲生辰的曾蔭權,遭廉署控以兩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指在任期間批出香港數碼廣播(DBC)的牌照申請時,向行政會議隱瞞他向DBC股東租用深圳豪宅;同時在考慮特區授勳提名時,隱瞞其中一名提名人是其豪宅單位的設計師。曾蔭權在庭上獲准以10萬港元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轉介高院審訊。曾蔭權兩度公開重申:「我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我清白。」
本報港聞組報道
曾蔭權昨到廉署的消息於上午10時左右開始傳開,廉署中午突然發出新聞稿表示落案起訴曾蔭權,案件隨即在下午2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一日內「極速」完成落案及提堂,情況罕有。律政司指出,起訴是在小心和全面考慮現有證據、相關法律和檢控守則後作出的決定,亦曾諮詢過海外御用大律師意見。據了解,律政司諮詢過的海外御用大律師,與許仕仁案諮詢過的海外御用大律師屬同一人。
海外法律意見與許仕仁案相同
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主要是涉及在行會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易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多項申請時,未有向行會申報他正與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黃楚標租賃深圳東海花園物業一事;第二條控罪指時任特首的曾蔭權建議將何周禮轉交考慮根據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予以提名時,無向特首辦秘書長、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他租住的深圳物業正是何周禮做室內設計。(詳見表)
曾蔭權面對的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每項最高可判監7年。控方昨指出,決定將案交付高院原訟庭審訊。代表控方出庭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解釋,選擇於哪一級法院審訊除考慮最高刑罰外,被告涉案時的職位及社會地位,以及其崗位是否受到公眾高度信任,都是決定將案交上高院的因素。
面對漫長的訴訟,曾蔭權聘請外籍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及大律師陳政龍作辯護。鄧樂勤於2004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早前他剛代表張震遠就商交所欠薪上訴案出庭,最後張震遠免於判監六星期,改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4名證人上庭 下月13日再審
曾蔭權昨在法庭上毋須答辯,控方律政司副首席檢察官沈仲平要求將案件轉介到高等法院,裁判官批准曾蔭權以10萬港元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再次審訊,以進行交付高等法院程序。曾蔭權期間不可接觸控方證人,如果搬離報住居所或者離港,都要在24小時之前通知法庭。
控方將有24名證人,包括七名市民,14名政府人員及3名廉署人員,控方文件證物現約4,000頁,包括時任行會成員及政府官員。據悉,控方已將證人名單、九頁的案情撮要呈交上法庭。在離開法院前,曾蔭權再次強調自己「在過去三年多,我一直全面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我問心聲愧,深信法庭會還我清白。」相關新聞刊A02版
曾蔭權被控兩項罪名
控罪1
涉嫌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即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行政會議舉行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或向行政會議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一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租賃所進行的商議,以及於2010年11月向黃楚標的公司所支付一筆金額為80萬元人民幣的相關款項
控罪2
涉嫌於約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即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當他建議將何周禮轉交考慮根據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予以提名時,沒有向當時的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或隱瞞他在該物業的租賃的權益,及何周禮獲聘用負責該單位的室內設計
資料來源:廉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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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被廉署正式落案起訴, 即日提堂, 成為香港開埠以來首名被檢控的最高級官員, 曾蔭權被控兩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指在任特首期間, 批出香港數碼廣播(DBC)的牌照申請時, 向行政會議隱瞞他向DBC股東租用深圳物業, 同時在考慮特區授勳提名時, 隱瞞其中一名提名人是其租用物業的設計師, 曾蔭權獲准以10萬元保釋, 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轉介高院審訊,
此案衹屬過堂性質, 要待下月13日轉介高院才展開正式聆訊, 由於案件已提交法庭審理, 傳媒不能報導案件內容, 否則會涉及藐視法庭, 可能被起訴(前此有民主報因藐視法庭而被判 " 罰款 " ),
誠然, 香港開埠以來隨著曾任政府第二把交椅的許仕仁被檢控罪成入獄, 現今連曾任第一把交椅的曾蔭權也惹上官司, 誰還敢說香港不是司法獨立, 法治之區, 誰還敢說廉署衹是打蒼蠅不敢打老虎, 誰還敢說廉政專員是由特首委任, 所以特首對廉署有其 " 影響力 ", 因而拉扯到梁振英與中央的身上, 指有意拖延對曾蔭權的調查甚至起訴, 在曾蔭權被廉署正式落案起訴後, 這等沒有根據的謠言不攻自破,
今天的報張無疑絕大部份都以曾蔭權被廉署正式落案起訴作為頭版頭條, 誠然這是有新聞價值的報導, 但日月神報的網上即時新聞在昨天便已 " 大做 ", 由上午10時到晚上10時, 12小時內洋洋灑灑(曾蔭權涉貪專題)25則報導, 把今天的文字版都比下去了, 再加上(港大副校風波專題)18則報導, 就佔去網上即時新聞不少版面(原來港大副校風波還有得炒作),
日月神報即時新聞編採當真 " 神 " 的可以, 連鳩嗚團嚮應盂蘭節傳統節日, 帶備十幾個梁振英紙紮公仔在旺角鬧市燒街衣, 日月神報即時新聞編採都可以短片加十七幅配圖, 現今前有 " 港大副校風波 " , 後有 " 曾蔭權涉貪 ", 不拿來大做才奇, 不過這樣的 " 專題追蹤報導 " 放在即時新聞版面, 是否超出了即時新聞簡而精的原則, 令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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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圖+短片】七月十四盂蘭節兼特首舊曆生日 鳩嗚團帶梁振英紙紮公仔燒衣
香港明報即時新聞 2015年8月27日
農曆七月十四既是盂蘭節,亦是特首梁振英舊曆生日,「鳩嗚團」嚮應傳統節日,帶備十幾個梁振英圖像的紙紮公仔,在旺角燒衣,唯沒有盛載器皿,警方一度出動滅火筒。
事發今晚9時許,「快咇」譚得志及近40名鳩嗚團團友,在旺角西洋菜南街百老匯戲院聚集,聲稱適逢農曆七月十四,將按照傳統習俗,帶齊金銀衣紙及十幾個梁振英圖像的紙紮公仔,在街上拜祭;警方在場戒備,其後要求他們必須在器皿內燒衣。
鳩嗚團由百老匯戲院出發,及後在惠豐中心外地上燒衣,大呼「梁振英落台」、「收嘢啦梁振英」等,警方見狀出動滅火筒,將火撲熄;其後團友在對面的匯豐銀行外地上再次燒衣,又遭警方撲滅;稍後團友回應警方要求,在燒元寶桶進行拜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