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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手機證01  

肥貓隨筆 : 難兄難弟

家中清理舊物, 找到一張由廣東省無線電委員會在97年發出的 " 公眾移動電話機進出境許可證 ",

現時市民擁有流動電話十分普遍, 如果經常進出內地, 隨身都攜有一部甚或兩部流動電話備用,

但在當年, 攜帶流動電話進出內地, 是要申請許可證的, 還要繳交4位數字按金(不知是內地有關部門收取還是電訊公司收取), 這措施衹在廣東省的口岸實施, 其他省份沒有這規定, 真令人摸不著頭腦, 後來隨著香港回歸, 這攜帶流動電話入境須要申請許可證的措施也無聲無息地取消了.

事件又令筆者回憶起香港回歸前, 台灣採取特殊措施, 進入台灣的港人須申領 " 華僑證 ", 有效期一年, 但擾攘一番後卻又不了了之, 不用續期了,

兩岸的行政作風真令人摸不著頭腦, 難兄難弟嘛, 這也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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