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怪獸家長04  

網民熱話:家長向老師發律師信 乜都要授權
東方日報 2017年9月5日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905/bkn-20170905102338773-0905_00822_001.html

新學年開始,學校一般會發通告向家長解釋校務,Facebook專頁「90後教師決戰怪獸家長」引述一個班主任指,發通告後竟收到一個家長以律師信回覆,信中引述教育局的行政指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等,就檢查校服、違校規記過等要求班主任簽收確認,並同意在可行情況下保障學生,如有不當情況,家長可保留法律權利。事件引起大批網民熱議,認為家長做法過火,慨嘆現今老師難做。

該班主任表示,律師信提出若學校檢查學生校服,只可以目測,如要檢查內衣及校裙長度,必須知會學生家長並獲家長授權。學生離開校園後,不可因在校外行為被學校訓導,例如不可指控穿上校服的學生在校外行為影響校風,以及學校不可把學生任可照片及名字等個人資料,放在學校網頁及學校印刷品上宣傳,如有需要,要先得到家長授權。

律師信最後註明班主任需在7天內回應,否則當作同意上述條款。該班主任指從未遇過類似情況,和其他老師商議後,認為應把律師信轉交副校長處理,更擔心有關家長會委託律師處理其他通告。班主任曾致電該家長了解,獲回覆指因對學校通告有意見,故安排律師處理。

不少網民對家長出動律師信感到驚訝,直言「唔識處理這位家長要求,學校唔識教佢個仔或女!叫佢自己家教!」、「唔怪得而家啲人仔咁跋扈!」不過,有網民留意到貼文中有不少錯別字,質疑是否真的由老師撰寫。

網民有話說:

Kelvin Chan:個家長有米,一封律師信閒閒地(哋)千幾銀,你仔女犯校規唔罰得,咁仲成世界?

Alex Wong:個學生以後係咪帶埋律師返學?老師問問題,全部由律師代答。

Penny Rilak:快速回覆無專業知識了解法律條文,不同意及做唔到。

Tsui Yt:叫校長出返封信直接踢個學生走就最好啦。一年咁多通告,全部出律師信呀?啲家長真係癡孖根。

Chui D Wong: 哩(呢)位同學應該鎖返入屋,學校好危機(險),何止怪獸家長,宇宙家長就真。

Michelle Kwong:依家啲家長真係巴閉,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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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出律師信給子女的班主任, 著實是聞所未聞, 如果涉及已發生的不當行為, 對象應是校長及教育局, 甚至是執法者, 但這又不是, 衹是引述教育局的行政指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以及 " 學生離開校園後, 不可因在校外行為被學校訓導(不可指控穿上校服的學生在校外行為影響校風) "等,

而信中所要求的, 並非是班主任的職責, 而是訓導主任甚至是校長的職權範圍, 這位家長的律師信又是否找錯對象呢?

如果家長重申教育局的行政指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則無可厚非, 但 " 學生離開校園後, 不可因在校外行為被學校訓導(不可指控穿上校服的學生在校外行為影響校風)", 就涉及到干預學校訓導及行政, 家長著實沒有這樣的權利, 未知代這位家長出律師信的律師有否向家長解釋清楚?

學生下課後離開校園, 仍然穿上校服的話, 給社會大眾的印象仍是代表學校, 如有不當行為, 社會大眾衹會指責原來 " XX學校教出來的學生.........!", 這又是否會影響學校的校譽, 以及令其他循規蹈矩的同學蒙羞? 這似乎已不單是這位家長子女個人的事了,

誠然, 如果這位家長的子女在下課後離開校園前就更換了便服, 那在校外的行為未必會影響到學校, 但仍會有例外的, 例如挾著身為就讀學校學生的名義, 在校外幹出社會所不容的事(例如欺凌同學), 甚至幹出違法行為, 校方是否有權啟動訓導程序(影響校風及校譽)呢?

其實整封律師信, 畫龍點睛的重點在於 " 學生離開校園後, 不可因在校外行為被學校訓導(不可指控穿上校服的學生在校外行為影響校風) ",

在現時政治大舉入侵校園的情況下, 律師信誠然給予一些曾受政治黨團政治訓練班洗腦的學生保護傘, 可以肆無忌憚的在學校招攬同學下課後參與政治甚至是違法的活動, 令學校投鼠忌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猶其信件是送交班主任, 對與學生有直接接觸的班主任老師造成衝擊, 律師信更註明班主任需在7天內回應, 明顯是針對班主任, 令人有意圖對班主任施壓的感覺.

後記 :

有關家長出律師信給班主任, 內容並不涉及教學及班主任職責範圍, 是屬學校訓導及行政事宜, 但卻給予班主任重大壓力, 要求班主任需在7天內回應更屬無理及霸道, 信中的要求並非班主任職權能力範圍(就算是檢查校服, 亦是上課前站在校門的訓導主任職責), 怎地這位家長竟針對班主任發律師信(是否有私人恩怨抑或是對前線老師作政治操作?)

但一向對涉及教育界事宜, 事無大少都第一時間跳出來支持同業的教協, 事發至今多日, 卻未見教協負責人站出來, 對這等學生家長針對班主任出律師信的行為說半句話, 著實令人詫異.

教協的馮偉華, 葉建源, 你倆人在那方? 快些站出來吧!

07怪獸家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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