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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禁制令101  

高院頒臨時令 禁起底滋擾警員及家屬
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26日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83914/%E6%97%A5%E5%A0%B1-%E6%B8%AF%E8%81%9E-%E9%AB%98%E9%99%A2%E9%A0%92%E8%87%A8%E6%99%82%E4%BB%A4-%E7%A6%81%E8%B5%B7%E5%BA%95%E6%BB%8B%E6%93%BE%E8%AD%A6%E5%93%A1%E5%8F%8A%E5%AE%B6%E5%B1%AC

(星島日報報道)繼早前員佐級協會因警員被惡意起底而申請禁止選委會向公眾公開選民資料獲批後,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昨代表所有警務人員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公眾針對警員及其家屬作出不合法的惡意起底,包括公開姓名、職位、相片、社交平台帳戶及住址等個人資料,禁止公眾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並且禁止公眾協助或教唆他人惡意起底。案件昨午於高等法院進行一小時緊急聆訊,法官周家明根據入稟狀的要求頒下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十一月八日,他未有頒布任何豁免命令,因此傳媒記者亦受影響。另有關禁止公眾佔領或堵塞紀律部隊或已婚警察宿舍的臨時禁制令,亦獲延長至日後審訊或進一步的法庭命令。

律政司昨晚回應指,自六月起,被「起底」的警務人員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恐嚇,包括電話滋擾、冒名借貸、網購、到警務人員家屬工作地點騷擾等,亦有警務人員或其家人收到信件,內容表示會以殘暴方法傷害當事人。這些行為構成嚴重的滋擾及威嚇,令警務人員及其家庭成員非常擔心其人身安全,甚至造成心理困擾。據此,律政司司長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以及警務處處長作為警務人員代表身分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制有關行為,成功取臨時禁制令。

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昨日代表所有警員及輔警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所有非法公開任何警員個人資料並對公眾構成滋擾的人士,在未經有關警員准許下公開發布警員及其家屬的姓名、職位、相片、學校地址、電郵地址、生日日期、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facebook帳戶、Instagram帳戶、車牌號碼及住址,或對警員及其家屬作出恐嚇、要挾及騷擾,又或協助或教唆他人去惡意起底,冀法庭頒下禁制非法公開警員個人資料的人士進行上述行為。

周官在非公開內庭聆訊中聽取代表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的張天任大律師作陳詞後,批准頒布臨時禁制令,臨時禁制令與入稟狀內容相若,而對於「家屬」的定義則包括警員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臨時禁制令詳情亦將上載至政府和警務處網頁。

律政司副民事法律專員李錦耀在庭外指,市民自六月起廣泛發布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更公開警員子女的姓名、就讀學校及班級資料,此等起底行為令警員家庭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此臨時禁制令會有效地保障警員及其家屬的安全。

有關律政司希望法庭禁止公眾佔領或堵塞紀律部隊或已婚警察宿舍附近範圍的申請早前亦獲批臨時禁制令,臨時禁制令昨天到期並獲周家明法官准延長,律政司代表亦透露一位名為Alan Smith的市民,曾透過電郵去信律政司,要求索取該禁制令的大綱,惟他是在截止期限後去信故勞而無功。

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一九五七——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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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昨代表所有警務人員入稟高等法院, 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 禁止公眾針對警員及其家屬作出不合法的惡意起底, 獲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 律政司此舉無疑是日前申請禁止公眾佔領或堵塞紀律部隊或已婚警察宿舍臨時禁制令的延伸,

是為保護警員及其家屬的人身安全及不受滋擾甚至恐嚇及欺凌, 多月來有網站發放警員個人及家人的資料, 導致相關人士遭到滋擾甚至恐嚇及欺凌, 更有個案顯示, 警員家屬 ( 甚至父母兄弟姊妹 )不斷受到滋擾, 甚至在幼稚園就讀的子女亦被黃老師粗暴對待, 多名警員的婚宴亦受到滋擾, 這等誅九族式的行為, 著實令人髮指,

在這等情況下, 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保護警員及其家屬無可厚非, 因為警員所面對的是殘暴兇悍的暴徒, 現時雖目標指向警員, 但未知何時會燃燒到警員及其家屬身上, 暴徒圍堵警員宿舍及滋擾進出宿舍人士, 已是一個警號,

當警員在前線為維護社會秩序, 面對殘暴兇悍的暴徒時, 政府有責任保護他們家屬的安全, 令他們無後顧之憂, 現今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保護警員及其家屬已是遲來的覺醒, 但 " 遲到總好過冇到 ", 亦算是向警員及社會有所交代,

但令人疑惑的, 是法庭的禁制令是否能有效阻止警員及其家屬不受滋擾呢? 觀乎法庭日前應港鐵申請頒下禁制令, 結果如何? 港鐵還仍然不斷受到暴徒大肆破壞, 法庭被一次又一次的摑面, 暴徒視法庭的禁制令如無物, 就算在破壞港鐵的行動拘捕到暴徒, 也未見有就藐視法庭違反禁制令提出檢控, 令法庭的禁制令如同虛設, 淪為紙老虎,

日昨法庭頒禁頒下臨時禁制令, 禁止公眾針對警員及其家屬作出不合法的惡意起底, 記協及一眾黃議員立時跳出來質疑,

記協指 " 基於公眾知情權, 傳媒報道時均盡量交代各項細節, 包括相關人士的姓名及身份等, 確保報道的可信性, 同時令公眾對新聞事件有全面的理解 " ,

但法庭批出的禁制令聚焦於 " 不合法的惡意起底 ", 何來會影響到傳媒報道? 除非傳媒的報道涉及 " 不合法的惡意起底 " 才會觸犯禁制令, 記協高層都是資深傳媒人, 不可能不明白及了解 " 惡意 " 兩字的闡釋吧,

而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指 " 臨時禁制令如警方的護身符, 如警員違法亦不能公諸於世, 影響公眾對警權的監察 " , " 亦未有就警員家屬作清晰定義, 公眾可能在不知情下的情況下違反禁令 ",

筆者質疑, 就算警員有違法行為, 這又與他們的家屬何干? 要被起底和滋擾甚至欺凌, 楊岳橋這是意圖混淆視聽, 誤導市民,

而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 不滿當局在申請禁制令時, 只涵蓋警員及其家人而非所有市民,

經數月來的暴亂, 暴徒 " 不合法的惡意起底 ", 明顯針對的是警員及其家人, 這是不爭事實, 至於其他市民 (可能莫乃光指的是 " 暴徒" 吧 ), 誠然亦有被網上 " 起底 ", 但都是止於發放其參與暴亂行為的背景資料, 沒有誅九族式的滋擾甚至恐嚇及欺凌這等參與暴亂行為暴徒的家人, 與網上 " 不合法的惡意起底 " 警員家屬, 煽動鼓勵, 滋擾甚至恐嚇及欺凌的行為有天壤之別,

後記 :

涉及針對警員惡意起底的Telegram頻道 " 老豆搵仔 ", 在法庭頒布禁制令後仍持續更新警員資料, 管理員(@tanakayotsuba)在頻道中表示「禁制令真係驚條鐵」。

而香港高登討論區行政總裁林祖舜表示, 按其理解, 受禁制令影響的是發放信息者, 論壇負責人角色被動, 獲通知論壇言論違規才會處理, 他說自己不是執法者, 不會主動刪帖文,

但網站是訊息發佈者, 有責任確保所發放訊息不會違反法例法規, 雖則主要責任人是發放信息者, 但管理員有責任檢視網民所貼的訊息, 如接到投訴應採取行動處理, 否則一旦被起訴有可能被列為相關責任人, 要負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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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記協:正諮詢法律意見 了解禁令對傳媒負面影響
星島日報即時新聞 2019年10月25日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22049/%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8%A8%98%E5%8D%94-%E6%AD%A3%E8%AB%AE%E8%A9%A2%E6%B3%95%E5%BE%8B%E6%84%8F%E8%A6%8B-%E4%BA%86%E8%A7%A3%E7%A6%81%E4%BB%A4%E5%B0%8D%E5%82%B3%E5%AA%92%E8%B2%A0%E9%9D%A2%E5%BD%B1%E9%9F%BF

高等法院今日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公開或使用警員的個人資料,包括警員的姓名,職位、社交網絡帳戶名稱、車牌號碼等。記協表示,現正諮詢法律意見,以便進一步了解禁制令對傳媒的負面影響。

記協指,尊重法庭決定,但憂慮可能會對傳媒的報道造成限制以及為傳媒帶來法律風險,並指現正諮詢法律意見,以便進一步了解禁制令對傳媒的負面影響。記協又指,基於公眾知情權,除非有機會影響公平審訊、涉及兒童資料等,傳媒報道時均盡量交代各項細節,包括相關人士的姓名及身份等,確保報道的可信性,同時令公眾對新聞事件有全面的理解。

記協續指,雖然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向傳媒表示,禁制令是針對非法的「起底」行為,保證傳媒報道不受影響,惟記協憂慮任何對傳媒不必要的限制均可能成為打壓新聞自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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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禁制令如警方護身符 楊岳橋:影響公眾監察警權
星島日報即時新聞 2019年10月25日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22001/%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6%8C%87%E7%A6%81%E5%88%B6%E4%BB%A4%E5%A6%82%E8%AD%A6%E6%96%B9%E8%AD%B7%E8%BA%AB%E7%AC%A6-%E6%A5%8A%E5%B2%B3%E6%A9%8B-%E5%BD%B1%E9%9F%BF%E5%85%AC%E7%9C%BE%E7%9B%A3%E5%AF%9F%E8%AD%A6%E6%AC%8A

高等法院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市民公開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禁制令影響公眾對警權的監察。

楊岳橋指,臨時禁制令如警方的護身符,如警員違法亦不能公諸於世,影響公眾對警權的監察。他又指,禁制令範圍甚闊,影響範圍亦甚為廣泛,亦未有就警員家屬作清晰定義,公眾可能在不知情下的情況下違反禁令。他亦指,禁令或會妨礙新聞從業員的工作,窒礙新聞自由,並指據他了解,有法律界人士正研究如何介入今次案件。

經民聯梁美芬則表示,有警員及其家屬被「起底」,擔心生命受威脅,並指相信臨時禁制令可阻嚇部份人的滋擾行為。至於會否影響市民監察警權及窒礙新聞自由,她則認為若可提出合理辯解,相信法庭會公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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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禁制令阻「起底」 莫乃光不滿非涵蓋所有市民
星島日報 即時新聞 2019年10月25日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21860/%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5%BE%8B%E6%94%BF%E5%8F%B8%E7%94%B3%E7%A6%81%E5%88%B6%E4%BB%A4%E9%98%BB-%E8%B5%B7%E5%BA%95-%E8%8E%AB%E4%B9%83%E5%85%89%E4%B8%8D%E6%BB%BF%E9%9D%9E%E6%B6%B5%E8%93%8B%E6%89%80%E6%9C%89%E5%B8%82%E6%B0%91

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今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市民公開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人。有關臨時禁制令獲批,有效至11月8日。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不滿當局在申請禁制令時,只涵蓋警員及其家人而非所有市民。

莫乃光表示,警方及律政司早前已動用《私隱條例》第64條執法,認為當局和律政司應解釋現行法例有何不足,而需要額外申請禁制令,以及為何禁制令只涵蓋警員及其家人。他又指,曾接獲投訴稱,「很大比例地」的「起底」行為亦包括被指是參與示威活動的市民,因此不滿律政司在申請禁制令時,為何不包括所有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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