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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High Tea - 噢,差人秋後算帳!   [ 黃麗君」
頭條日報專欄2020年3月10日

任何一個人或是一夥人,如果管有二點六噸重的炸彈原材料,是為正義抗爭,還是為殺人?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不需要問專家,有普通常識的人都會說,有冇咁誇張?

抗爭有很多表達方式,但要用二點六噸可製造炸彈的化學品作為抗爭工具,不是任何普通為求正義的人會做的事,只有想製造傷亡的人才會做這種事。

警方在上周六晚至昨天兵分多路,多次出擊,搜查全港逾二十個地點,拘捕了包括有大專生在內的十七名屬一個激進組織的骨幹人員,並在一個大角嘴商廈發現一個「炸藥庫」,搜出那二點六噸的化學品,起出三個連電線土製炸彈半製成品。

警方拉人後,有一些人的反應是「噢,差人秋後算帳!」拘捕管有危險品的人是秋後算帳?這是甚麼邏輯?說這些話的人,知不知道任何人,無論你屬於甚麼陣營,持有甚麼政見,在任何時候若不能證明有合法原因而管有爆炸品,即屬違法,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監禁十四年。這是香港的法律,不是警方自設的規定!

二點六噸化學品製成的炸彈會傷害到幾多人?大家想像得到嗎?把這些炸彈放置在公眾地方、公共交通的車廂內,只會傷害警務人員嗎?普通市民不會被炸傷甚至炸死嗎?

有些人對任何針對警方的不法行為都認為可以接受,因為違法是為「達義」。包括那些不與黑衣暴徒割席的泛民和本土派議員,他們助長甚至參與香港本土的仇警行為;他們不與暴力切割,甚至掩護仇警的暴力抗爭者。

這些對黑暴的支持力量,令黑衣暴徒以為他們有了違法不被追究的保護傘,這種想法何其一廂情願!

管有爆炸品,製造土製炸彈,不是在維園玩燒蠟,而是嚴重罪行,以身試法的人知道嗎?被捕的十七人據報有大專生,這些人知道參與這些不法勾當,不會令他們成為義士和英雄,只會令他們要面對違法被審判,最終可能成為階下囚的下場!

周六、周日被捕的那一群人,以至你們還未被捕的朋友們,請張開你們的眼睛看清楚,十七人被捕了,那些經常支持你們繼續以暴力抗爭、

鼓勵你們可以做違法事情以「達義」的泛民、本土立法會議員和政黨領袖,大律師公會的大狀們,在大學教法律的教授們,有沒有一個人走出來譴責警方秋後算帳?他們都鴉雀無聲,何解?

因為他們都知道你們做的事已墮入法網,他們自己絕對不會做這些事。用口去支持你們,是出口術,不需面對刑責,你們懂嗎?

他們都明白執法機關在一個仍然有法治的社會是有權拘捕和檢控你們,而不屬秋後算帳,因為這筆帳,無論在甚麼時候,無論是秋前或秋後,只要是一筆犯法的帳,都會算到你們的頭上,你們醒未?

大學教授們、大狀們、政客們把違法達義掛在口中,其實就是以妖言惑眾,讓他們可以不需付出任何成本之下,撈盡政治着數。還未受他們感召去犯法的人,是時候醒醒了。要知道迷惑你們的人,是要坐享其成,但付出代價的是只有你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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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後算帳 ", 是黃媒黃議員黃色文人學者教授在警方執法行動中常用的詞語,

過去的整整9個月,黑暴肆虐,警方經調查搜證後拘捕涉及人士是正常的程序,黑暴犯案是絕大多數是蒙面,令警方搜證困難,

要花更多時間去搜證才能進行拘捕,甚至有長達數月才把涉及黑暴拘捕帶上法庭,就被形容為 " 秋後算帳 ", 難道警方不想速戰速決嗎?香港是法治社會,必要的調查搜證程序還是要走的,

如果是現行犯,在犯罪現場被拘捕那便簡單得多,已有不少前線黑暴在走完應有程序後被帶上法庭由法庭審理甚至判刑,

而那些在幕後協助與支援黑暴破壞社會秩序的人,同樣是犯上協助與教唆罪行,更嚴重的是製造具大殺傷力武器供應黑暴,罪行已不是協助與教唆這麼簡單了,

要揪出這等隱藏在幕後協助支援的人繩之於法殊不客易,他們多沒有出現在暴動現場,衹在幕後協助及支援,今次警方搜獲爆炸裝置與原料,但還要經採樣化驗,證明是具有大殺傷力出具法定報告才能入罪,

但那些教唆的人則更難搜證,往往以言論自由作擋戰牌,這是黃議員黃色文人學者教授,常用的辯詞,什麼也綁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

但他們卻無一人走上前線與黑暴共同 " 勇武抗爭 ", 極其量衹是於(安全情況下) 在暴亂現場拿著大聲公向警察喊話,距離他們鼓吹的 " 勇武 " 還有一大段距離,

卻是有人受落,響應這等樣人的 " 號召 " 去衝,去破壞社會秩序,去幹違法的事,後果卻由自己去承擔 ( 蠢人當真是無藥可救 ) ,

其實不是沒有人醒覺悟,在違法佔中時,就有參與者發覺,這等 " 鼓勵 " 他們佔中的黃議員文人學者教授,儘管說的如何天花亂墜,如何正義,但違法佔中期間衹是偶爾帶著記者到現場露一露面給記者影影相,就回家享受家庭樂了,

但在警方最後清場時就空群而出, 加入 " 静坐 " 行列,當然是翌日傳媒新聞的頭條加大相啦,所以有參與違法佔中的人批評這等樣人鼓吹 " 堅持到最後 ", 但他們卻是 " 最後才來堅持 ", 當真是一針見血,

無論是違法佔中或是黑暴肆虐,都未見這等煽動鼓吹他人違法的人士," 鼓勵 " 他們的家人子女去參與 " 抗爭 ", 如果有的話,黃媒能不大事宣揚封為光榮家族,如他們的子女被捕更吹捧為烈士,事實上是一個都沒有,

為何這等樣人說的這麼崇高,鼓吹煽動年輕人去 " 爭取 ",而自己的子女卻不參與呢?是他們的子女不認同他們的行為理念,抑或是這等樣人心裡有數,不許子女參與以免 ( 如被捕判刑 ) 影響了子女的前途,

原來人家的子女就可鼓吹煽動他們走上勇武抗爭之路,甚至會有接受法律制裁的風險,但自家的子女卻密密收藏不願他們沾上邊,以免 ( 被捕判刑 ) 影響他們的前途,這又是否太無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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