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High Tea- 第22條是郭榮鏗的遮醜布 [ 黃麗君 ]
頭條日報專欄 2020年4月23 日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赤裸裸地癱瘓立法會的運作,但做得出又龜縮唔敢認,還要拿他最無力遵守的《基本法》來作為他的遮醜布,前日更搶白說:倘為捍衞法治被人DQ「是本人一生光榮」,原來他喜歡的是追逐「光榮」!
郭榮鏗被問責,國務院港澳辦和駐港中聯辦聲明譴責他令立法會內會停擺,有違他的宣誓誓言,可能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損害香港社會整體良性運行。但郭榮鏗對譴責無動於衷,繼續在立法會內「拉布」停擺。
立法會內務會議的事務在他主持下,在過去大半年毫無進寸,全港市民有目共睹。內會上周開了第十七次會議,繼續連選出內會正副主席也做不到,是鐵一般的事實,無從抵賴。
面對自己赤裸裸地癱瘓立法會的證據確鑿,郭榮鏗無從狡辯,於是想來轉移視線的劣招,把《基本法》第22條規管內地部門在香港特區行事的條文大加炒作,去掩蓋大眾對他令立法會停擺的關注,實屬可恥!
泛民陣營為營救郭榮鏗,發動輿論機器,執着第22條全方位發言,將兩辦對於郭榮鏗問責的聲音,反轉為香港向兩辦問責的質疑。
這種政治伎倆,可能可以在普羅大眾的眼前過骨,但看在擁有香港治權的北京政府眼內,這一種政治把戲,只屬過場,不會影響北京對郭榮鏗可能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定性。
泛民陣營將第22條用作一塊大大的遮醜布去掩蓋郭榮鏗癱瘓立法會的斑斑劣績,其實無補於事。北京治港的基本方針,不是講政治化妝,而是講政治實況,泛民繼續講第22條,絕對是浪費時間。
郭榮鏗已經走到其政治事業的斷崖之前,他個人不會不知,所以就前天港澳辦再連發三稿,包括再向他個人問責時,他的回應已不再是振振有詞。
他說「會DQ我,已是寫在牆上」。他又說為港人捍衞法治會被DQ,「是本人一生光榮,絕無遺憾」。走到崖邊,仍然死不悔改,這種人,還以為自己是一個烈士,說出「一生光榮」這種自我貼金的說話,是自欺欺人。
從政,是為服務市民。對市民而言,一個令社會停擺的政客,光環何在?一個直接地、間接地令不少市民被攬炒,墮入水深火熱的艱苦生活之中的人,怎可能是老百姓的民意代表?
郭榮鏗可以自製光環,自我陶醉,但他可要知道,離開了他玩轉了的立法會舞台,他只會淪為一個一文不值的過氣政客。郭榮鏗,可以謝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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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DQ 郭榮鏗筆者有所質疑,因為本屆立法年度7月屆滿,9月便要重選換屆,要在本屆立法會休會前DQ 郭榮鏗著實有難度,
透過議會彈劾程序DQ 郭榮鏗,在反對派的護航下可說是絕無可能,如走法律程序DQ 郭榮鏗,則在短期內無法展開聆訊,到時郭榮鏗經已卸任,他在任内涉嫌違反的事宜,對於DQ 他現屆議員身份的入稟根本無甚意義,
最大的變數是有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如罪成最高可判7年監禁,曾蔭權亦是衰在這罪上,如郭榮鏗被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刑3個月以上的話,就算可獲緩刑,都會失卻競選連任下屆立法會議員的權利,
當然,會有反對派 " 手足 " 補上他的議席,因為立法會法律界功能組別選委,反對派 " 手足 " 佔有絕對優勢。
後記 :
筆者疑惑,前此有大律師知法犯法,觸犯法紀被法庭定罪,判處入獄緩刑,為何不見大律師公會展開聆訊,作出跟進及處分。
而反對派不是對功能組別深痛惡絕的嗎? 可近年卻大舉滲入立法會功能組別選委,意圖影響操控功能組別議席的選舉,
現時已多個功能組別選委被反對派 " 手足 " 以各種方式滲透,最明顯的是反送中後有7百多個工會申請註冊,如註冊成功都可以成為勞工界選委一員,除影響到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外,還可左右未來的特首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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