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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牆 [ 屈穎妍 ]
hkgpao專欄    2020年5月12日


【屈穎妍@HKG報首發】母親節黑暴又出來作亂,慶幸的,是市民已有了新的角度看騷亂。


整整一年,我們已厭倦站在記者或暴徒的角度看警察,以後,大家不妨改變一下習慣,按去「香港警察」臉書專頁看暴亂直播,一幕幕從未見過的光景將會呈現眼前。


有人變裝混水摸魚?


譬如,聽得多雞蛋高牆,見得多連儂牆,大家可有見識過,世上有一幅牆叫「記者牆」?這牆厚厚的排在防暴警察面前,看到它,你就會明白,警察的工作是如何舉步維艱。那堵牆,簡直就是暴徒最有力的單擋盾牌。


怪不得近日上街的暴徒愈來愈少,我想除了因為不少人醒覺不再做傻仔炮灰,也有另一原因,就是有些暴徒已變裝成為記者,所以暴徒買少見少,但記者就愈聚愈多。


不是嗎?穿一身黑衣會被警察追,穿件黃背心就可以追警察,幾好玩。


早前有人拍下一張警察在商場執勤的照片,心水清網友細心數算,38個防暴警察外面,360度圍了一圈共104個舉著機的「記者」,暴徒不見了,又或者早已轉裝黃背心。
記者辱警 記協扮盲?


今天又有段視頻傳出**,一個叫《全民記者》的所謂媒體,有個穿黃背心的拍攝者在直播中一直用鏡頭追蹤現場兩位女警傳媒聯絡員,他一邊說著淫褻旁白,一邊追拍著兩女警的臉孔身型甚至胸部特寫。明顯是性騷擾兼歧視女性,起碼那個直播台就犯了發佈不雅物品條例,拉得**。


媒體中出現了此等敗類,記協一如既往默不作聲?一個性變態拿著相機扮記者隨街羞辱女性,你們覺得沒問題?你們仍然不割席?你們還要把這種人攬上身?


唯一可能,你們根本就是同一路人。


從警察臉書上的直播角度看出去,敗類記者比比皆是,他們到底是在報道?還是在針對?


在警察的直播鏡頭下,真假記者無所遁形了,議員也沒那麼放肆了。一樣的暴動,終於有不一樣的角度,我期待警方再多派員在不同的衝突點作直播。當你們不能出動狙擊手,就改用長短鏡吧,因為鏡頭才是現今最有力的武器。


**編按︰文章周一來稿
**編按︰《全民記者》已在Facebook就事件致歉
原圖︰香港警察Facebook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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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網友有沒有發覺,自回歸後某些傳媒的口號 " 新聞自由,編輯自主 ", 還要加上 " 採訪自大 ", 把記者採訪的 " 特權 " 無限提升,記協更多次要求警方 " 配合 " 記者的採訪工作,


這也奇了,警察是執行法律授予的權力去執法,去撲滅罪案,無論市民甚至是記者,理應配合警方的工作,現今竟然有人把記者的採訪工作擺在第一位,凌駕於警方執法,要警方 " 配合 ", 這不是荒謬之至嗎?


環顧全港所有法例法規,都沒有一條是容許記者採訪可以凌駕於警方執法行動之上的,


資深的記者都會知道並緊守一個原則,就是採訪過程(包括拍攝照片) 不可阻礙警察消防甚至救護的工作,


但自有黑暴事件以來,不斷有記者一字排開,處身警察與暴徒之間,阻礙警察觀察與推進,令暴徒有足夠時間逃離犯罪現場,

 

甚至有記者圍拍警察拘捕暴徒阻礙警察增援同僚的拘捕行動,讓暴徒同伙可混在記者叢中襲擊警察意圖救走同伙,不禁令人懷疑這等究竟是屬真記者還是假記者,

其實經有暴徒混在記者叢中以利器襲擊警察事件後,警察為自身安全提高警覺可以理解,記者採訪亦應與警察保持距離以免被黑暴所利用,


筆者發現,近期有電子媒體的騷亂現場直播,竟以防暴警察作為焦點,鏡頭長期追著防暴警察拍攝,不是影著警察的正面就是影著警察的背面,反而擾亂社會秩序的黃絲黑暴卻少見入鏡,


市民看直播都是希望得知現場實況,但電子媒體的現場直播可以大部份時間是影著防暴警察,衹有零星鏡頭是影到黃絲黑暴堵路,或破壞社會秩序違反禁聚令的行為,

與以往鏡頭聚焦於黃絲黑暴的情況迴異,而老總及值班的採訪主任竟又 " 收貨 " , 是默許的嗎?


未知這是否走突發線記者(甚至是媒體) 的 " 共識 ", 向警察的不 " 配合 " 作無聲抗議,

 

有記者朋友曾與筆者言,如果記者採訪受到 " 阻礙 ", 就要小事化大拿來大做, " 保障 " 自家的 " 採訪權利 ", 這是行內的 " 潛規矩 ",


而在以往,如果有人假冒記者誠然不會包庇,以免黑狗得食白狗當災,影響到行業聲譽及人身安全,


可如今卻反其道而行,某些記者更為暴徒打掩護,甚至妨礙警察拘捕暴徒及掩護暴徒逃走,同行卻緘默不言甚至站在黃絲(黑暴假記者) 一方,亦難怪警察會收緊對記者採訪的 " 諒解與方便 ",


其實警方對記者的採訪工作,一向十分配合與寬鬆執法,高速公路如發生交通意外,現場除了警察消防救護車輛及人員外,唯一例外的便衹有媒體採訪車輛及記者可以逗留,自由停泊及進行採訪拍攝而沒有被檢控(道路交通條例並無相關的豁免則例),


甚至在某些被警方封鎖的肇事現場,記者都可以自由進入採訪,這又何能指責警方不配合記者的採訪工作呢?


但警方給予記者採訪的 " 方便 ", 記者亦應配合警方,不能阻礙警方工作,大家應互相體諒,不應站在敵對立的層面。


對於某些記者在一些場合,採訪期間對警察的挑釁及妨礙警察執行任務,才會有被警察不禮貌對待及查閱證件的情況發生,


一個專業的記者不應附和與支持這等同行的所為,因為這等行為對前線突發記者的採訪有害無益,影響到警察與記者雙方的互信,


媒體及

記者們可否自我檢討一下為何一向以來,記者在肇事現場採訪,警察都予以寬容和諒解,但自從有了黑暴事件後,大家的關係變差了,互信互諒沒有了,究竟問題出自那裡?純然是警察單方面的責任嗎?


後記 :


記得年前一宗新界大車禍,有雙層巴士翻倒,消防人員在吊起巴士車身視察是否有乘客被壓時,為免危險要求在場傳媒撤離現場,但竟有電視台記者要求 " 俾多少少時間 " 做完現場直播才撤離,


救人如救火,爭分奪秒,這位記者的 " 要求 " 偏離了傳媒守則 , 把採訪凌駕於警察消防救護人員執行工作之上,事件簡直可作為新聞傳播學系負面教材的真實案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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