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前線醫生聯盟03  

紗布封喉】醫護組織批醫委會不熟前線工作 裁決要求醫生承擔「超出工作範圍」責任
明報即時新聞 2018年5月12日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512/s00001/1526124811367

「紗布封喉」案主診醫生黃卓義,周二(8日)在醫務聆訊被裁定專業失當,停牌半年,判決引起醫學界極大迴響。前線醫生聯盟、西醫工會及醫學會等多個組織,星期六(12日)下午就事件舉行聯合記者會,認為醫委會的裁決是要求醫生承擔超出工作範圍的責任,並「不合理」,更忽略政府和管理層應有的責任,亦破壞本港的專業醫療結構。

出席記者會的前線醫生聯盟主席黃嘉恩表示,就事件對病人的家屬表示難過及哀傷,承認今次事件中醫生要負基本責任,但不是「包底」,涉事醫生在審訊中亦已承認其中一項指控。黃認為,今次判決不合理,要醫生負上不合理的責任。

黃嘉恩解釋,前線醫護人員是團隊工作,各按專長為病人提供服務,護士亦是一個專業,醫生不會監察及干涉護士的工作,故醫委會今次裁決認為,醫生有責任監督護士的工作,是不合理。他批評醫委會委員,不熟悉現時前線醫護人員的工作,亦反映醫委會對醫生的期望,超出其能力及應做的事。

註冊護士兼護士學校校長袁偉傑指,今次判決破壞本港專業醫療結構彼此間的信任,又指醫生、護士及病人是向來是三方合作。事發至今,九龍醫院的醫生人手由2011/12年度的61人,增至2016/17年度的64人,同期病人個案則由1.5萬升至1.7萬,人手加幅追不上需求。袁指,人手不足下易生醫療事故,但發生事故後卻由前線醫護承擔責任,反問「為什麼醫管局高層可以無事」,希望醫管局管理層願意出來承擔事件。

前線醫生聯盟下周一(14日)將去信醫委會及遞交聯署,要求釐清各醫護的責任,下周三(16日)亦會約見醫管局管理層,就事件反映意見及想法,稍後再商討有否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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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紗布封喉」事件筆者昨天已說過, 不過看到日月神報新的報導, 又忍不住再說幾句,

前線醫生聯盟主席黃嘉恩指"護士亦是一個專業, 醫生不會監察及干涉護士的工作", 而"醫生有責任監督護士的工作是屬不合理", 筆者對此不敢苟同,

醫護醫護, 顧名思義是醫療與護理, 原則上醫生負責醫療, 護士負責護理, 但護理脫離不了醫生的前期治療, 病患者經醫生治療後, 才交給護士進行護理, 護士沒有如醫生的專業醫療資格, 衹有護理專業資格, 這是很清晰的,

所以病人住院要開立檔案牌板, 主診醫生每次巡房都要簽署並將醫囑寫在牌板上, 而護士則根據醫生的醫囑對病人進行護理,

如果說醫生沒有責任監督護士的工作, 那誰來監督護士是否有遵從醫囑對病人進行護理? 是護士自我監督嗎? 那護士是否具有對病人發出醫囑的專業資格?

說到這裡, 責任的分工是很明顯的了 醫生發出醫囑, 便有責任監察護士是否切實執行, 護士未有遵從醫囑行事, 醫生是有責任去糾正,

因為醫囑是由醫生發出, 但由護士執行, 醫囑錯了是醫生的責任, 護士未有遵從醫囑行事出事責任當然是由護士負責,

以「紗布封喉」事件為例, 如果醫囑清晰, 但護士誤解了醫囑, 這顯然是護士的責任, 但醫生 8 次巡房都未能發覺護士的錯誤, 加以糾正, 則醫生亦要負上責任, 因為兩者都涉及專業失誤,

至於黃嘉恩指 " 醫委會委員不熟悉現時前線醫護人員的工作", 不要忘記, 醫委會一眾委員亦是從前線醫護人員的工作崗位上走過來的, 有等資深委員從醫學院畢業的年代, 公共醫療系統的資源人手設備比現在不知惡劣多少倍, 又那會不清楚不熟悉前線醫護人員面對的困難呢,

筆者疑惑, 為什麼一出事總有人扭曲事件, 把矛頭指向政府, 振振有辭的反問 "為什麼XXX高層可以無事? ", " 希望XXX管理層願意出來承擔事件 ", 許智峯搶手機事件如是, 現今紗布封喉事件又如是, 好像直接責任人反而是受害者似的, 為什麼有等樣人總是把歪理當真理強迫市民接受,直當市民是傻瓜,這荒謬不荒謬? 這世界還有沒有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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