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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文敏:暴力行為應受譴責 惟獻花悼念違法說法牽強

星島日報即時新聞 2021年7月4日


一名男子7月1日於銅鑼灣以刀企圖謀殺警員後自刺身亡,警方國安處正接手調查。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表示,追悼或嘗試美化行兇者的行為有可能煽動、分化社會及仇警,影響公共安全秩序。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以「烈士」、「勇士」等稱呼疑兇,有機會干犯《港區國安法》。


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認為,暴力行為本應受譴責,惟指獻花悼念可能違法的說法牽強。他認為現時仍未確定事件是否恐怖活動,可能只屬一宗襲警事件。


根據《港區國安法》所提及的恐怖活動,需要涉及嚴重暴力行為、脅逼中央與特區政府、威嚇公眾實現政治主張,惟現階段尚未定性是次案件的性質,故不能把此案等同於恐怖活動。


陳文敏指,警方不能將法例無限擴張。法律規範不可宣揚恐怖主義或煽動恐怖活動,惟宣揚或煽動需有意圖。而悼念可出於同情,甚至可作為表達對政府不滿,與宣揚恐怖主義有很大差距。若把任何行為視為違法,或會更加政府和市民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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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認為,暴力行為本應受譴責,惟指獻花悼念可能違法的說法牽強。他認為現時仍未確定事件是否恐怖活動,可能只屬一宗襲警事件。"


陳文敏不愧為法律學者,行文用字都充滿 玄機 , 什麼叫做 " 暴力行為本應受譴責 " ? 陳文敏顯然對意圖謀殺警察的行為.........! ,才會用上 " 本應 " 受譴責字眼而排除用 " 應 " 受譴責作開場白,


相對而言 " 本應受譴責 " 已否定了 " 應受譴責 " , 就有如律師在法庭上就 " 縱火導致他人死亡 " 案件的辯護,開場白以 " 縱火導致他人死亡本應是嚴重罪行 " 一樣,否定了罪行的嚴重性,有 " 不應是嚴重罪行 " 的潛台詞,為委托人辯護埋下伏筆,


今次此宗意圖謀殺警察事件,陳文意圖淡化事件的嚴重性,指 " 現時仍未確定事件是否恐怖活動,可能只屬一宗襲警事件 " ,


襲警衹是統稱,可以很輕微可以很嚴重,非接觸性的,以大聲公對著警察喊話,導致警察不適的襲警,都可入罪 ( 前此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的案例 ),


今次兇手是持刀刺向警察的致命部位,令警察嚴重受傷危殆,置警察於死地意圖明顯,行兇過程被傳媒拍下,是屬現行犯罪,陳文敏怎能以籠統的襲警形容就輕輕帶過了事,


至於是否屬恐怖活動,不是陳文敏說了算,如警方認為有足夠證據支持,就會將案件定性為恐怖活動,循此方向調查,


如果從兇手住所搜出的物品顯示,兇手早已有反政府的取態,而行兇又選在警方禁止7.1遊行的時間地點,


再加上兇手事前曾在社交網絡上與其他人士在行動上有所交集,意圖以殺警方式表達對政府的不滿,顯然已構成脅逼政府的恐怖活動,


兩者的分別是兇手有否與人溝通商討行動細節,以及是否有人在行動中給予 " 支持 " 甚至是 " 支援 " ,


陳文敏指 " 表達對政府不滿,與宣揚恐怖主義有很大差距 " , 這話說的一點不錯,以往反對派人士上街遊行示威,不涉暴力行為是屬 " 表達不滿 " ,


但發展到港獨黑暴之亂階段,就已超出了對政府表達不滿,涉及以暴力行為脅逼政府,危害政府管治及國家安全範疇,任何國家及地區,都會視為嚴重罪行,甚致是屬恐怖活動範疇, ( 前此美國國會受到暴徒衝擊,當時的總統當選人拜登就形容事件為恐怖活動 ),無論以何種方式,公開支持這等行為,無疑是屬於宣揚恐怖主義,


而恐怖活動的定義不一定是大規模的襲擊,衹要動機是涉及對政府不滿甚或意圖推翻政府管治,有相同目的的個人 ( 孤狼 ) 或集體行為 ( 暴動 ) ,都可視為恐怖活動,


至於陳文敏指 " 法律規範不可宣揚恐怖主義或煽動恐怖活動,而悼念可出於同情,甚至可作為表達對政府不滿,與宣揚恐怖主義有很大差距,


宣揚恐怖主義主要靠文宣工作,文宣者是為文字 ( 現今已進步到網絡 ) 宣傳,宣傳不單是字面,可以是行動,擺街站拉横額派單張及海報都可以是行動之一,


凡是可以令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便是成功的文宣,塑造英雄形像是反政府份子及恐怖團體組織常用的手法,無論是在行動中被捕或死亡的,都一律捧為英雄烈士,以 " 激勵人心 " , 有鼓吹煽動,推動仿效的意義 ( 在銅鑼灣肇事現場獻花亦是把兇手捧為英雄烈士 ) ,對文宣工作是重要的一著,


警方取締有人到肇事現場獻花,亦是基於這等行為可能引起羊群效應,令更多反政府份子仿效 " 英雄烈士 " ,作出危害社會,影響政府管治的行為,如果說獻花與恐怖活動 ( 文宣 ) 毫無關連,這又未免把問題看得太表面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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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涉7.1後發表煽動殺警言論 網罪科拘2男女 另鎖定多個目標
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21年7月4日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拘捕1男1女,涉嫌煽惑他人犯謀殺罪、煽惑他人犯縱火罪,以及煽動意圖。據悉,被捕男女涉及在網上發布2篇貼文,相關貼文均在上周四(1日)銅鑼灣孤狼暴徒刺傷警員後,經不同的社交媒體平台發放。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表示,留意到七一事件後有人繼續在網上鼓動人襲警,亦有人將冷血的孤狼襲警行為英雄化,他批評此行為已超越倫理道德問題,是人性的問題,是不被容許的。


他提到,警方今日(4日)拘捕2人涉嫌在網上煽動他人殺警及縱火,警方將繼續調查有關案件,又警告無論背後煽動者或被鼓動者,均有機會觸犯嚴重刑事罪行,不排除再展開拘捕行動。


蕭續稱,不希望香港充斥着仇恨,着支持暴力的巿民反思,是否對任何人不滿就要襲擊、甚至殺對方?帶小朋友前往悼念兇徒的人,是否希望小朋友長大後會支持暴力?他希望巿民大眾包括傳媒要齊聲譴責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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