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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學民思潮全民提名01  

滴滴金:上綱上線賣弄人權
東方日報  2014年4月20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420/00184_003.html

「佔領中環」搞手戴耀廷認為普選是人權,質疑由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不能體現選民做真正選擇的權利。但人權定義為何?戴所指的選擇是甚麼?選擇權確是人權一部分嗎?由普選產生政府首長又是否真正體現選民的選擇權?

人權乃與生俱來的權利,政府既不得規範削弱,且有保護之責。但是,若選擇權乃人權一部分,接着的問題是政府有否能力保護、應否無條件保護人的選擇;若否,應怎樣劃界才對?例如,不少人認為應擁有選擇合法吸食大麻的權利,但反對者亦不少。就此,不同地區有不同法例,美國聯邦法例雖禁止,但某些州份的法例卻容許吸食及售賣大麻。由此觀之,選擇權非無條件,亦非與生俱來,更非政府只可保護不得規範削弱的權利,因此,戴將選擇權與人權此絕對權利相提並論,並不正確。

被戴耀廷混淆概念,升格為人權的選擇究竟是甚麼?非選擇誰當行政長官,只是選擇提名誰參選行政長官的權利而已。擁此選擇權並不等同擁有選擇自己心儀人選當特首的權利。舉例說,你提名劉德華成候選人,但他在普選中,以四十九點九對五十點一得票輸了給對手,你的選擇便不能真正落實。那些投票給劉德華的接近一半、數以百萬計選民,同樣不能落實自己的真正選擇。

因此,民主、普選從來只是分配權力的權宜安排,從來都是妥協,從來都不是甚麼「民主」派描繪的神聖崇高價值,亦非上綱上線提升至人權層次的絕對權利!

勞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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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黨團組織人士及文人學者教授, 在提名行政長官問題上大做文章, 指不應褫奪選民的選擇權, 學民思潮更倡議 " 全民提名 " , 更聲言 " 寸步不讓 ", 姑勿論 " 全民提名 " 是否可行, 但這 " 寸步不讓 " 就顯示學民思潮的自我感覺良好, 卻欠缺理性,

如果以全民提名方式確認資格, 以全港選民組成提名委員會, 取得十萬名選民提名, 即可成為候選人, 無形中便違反了基本法中, 提名委員會組成的規定, 肯定過不了關,

況且以全港選民組成提名委員會, 取得十萬名選民提名, 即可成為候選人的方式, 操作上是否可行? 十萬名選民提名參選人, 如何去核實提名選民的身份? 十萬人不是一個小數目, 不能衹是簡單地填寫簽署一張提名表格就可了事, 要經過嚴格的審核程序, 證明提名選民的身份,

那又是否來一個特首提名 " 預選 ", 讓選民以投票方式投給心目中的參選人, 取得十萬名選民提名的, 即可成為候選人, 過程當然是像以往立法會選舉, 設立全港投票提名站讓選民投票提名, 經核實選民身份的, 才可以投票提名給心目中的參選人,

但這種方式, 亦是篩選的一種, 何況 " 選民提名 " 根本就不屬 " 全民提名 " , 香港有7百萬人口, 合資格選民衹有3百多萬, 其他的3百多萬市民都沒有投票的資格, 如果這樣聚焦於選民範圍, 有 " 篩選 " 的提名, 都可以說是 " 全民提名 " , 是體現選擇權, 體現人權的話, 這不是自欺欺人嗎?

如果要真正的彰顯市民的選擇權及人權, 就不應衹聚焦於選民範圍, 而應擴展至全港7百萬市民都有參選及選舉的權利權, 根本不需要經過 " 提名 " 這步驟, 這才是真正的普及而平等的選舉, 體現市民的選擇權及應有的權利,

戴耀廷及學民思潮迥避了這問題, 衹聚焦於 " 提名 " 過程及以 " 選民 " 作為提名的基礎, 這不是在唱高調嗎? 要體體現市民的選擇權及應有的權利, 首先就要廢除選民登記制度, 有身份證就有權投票, 有參選權及被選權, 這才是真正彰顯出市民的權利.

如果戴耀廷及學民思潮認為普選是基本人權的話, 就不應糾纏在 " 提名 " 的範疇, 而應倡議廢除選民登記制度, 讓全港7百萬市民都有選舉權, 參選權以及被選權, 這才是真正的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權利, 如果選舉仍然停留在要經過登記, 要符合一定條件才有權投票的制度下, 這仍然是一個選舉制度的 " 篩選 " 過程, 衹不過是 " 篩選 " 的對象不同而已.

為什麼戴耀廷及學民思潮衹談 " 全民提名 " 而不談 " 全民投票 " , 可現時普選衹停留在 " 全港選民 " 一人一票選特首階段, 而不是 " 全港市民 " 一人一票選特首, 作出提名的 " 全民 " , 下一階段卻衹有已登記的 " 選民 " 有權投票, 戴耀廷及學民思潮等人倡議 " 全民提名 " 這又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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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民發起《全民提名聯署約章 》
星島日報  2013年8月21日
http://std.stheadline.com/yesterday/loc/0821ao12.html

(星島日報報道)學民思潮昨日發起全民提名聯署約章,邀請多個泛民政黨和民間團體簽署支持貫徹全民提名的政改方案,並爭取在戴耀廷明年發起的電子公投中,獲選成為最優先爭取的方案,本周日又會聯同簽署約章的組織再發表全民提名聯署聲明,於開學日派員落區向中學生派發文宣刊物,推廣全民提名理念。

學民思潮提出二○一七年的特首選舉以全港選民組成提名委員會,取得十萬名選民提名,即可成為候選人,但建議一出爐,已被個別議員質疑不切實際,召集人黃之鋒昨日重申,對全民提名的理念寸步不讓,不會因部分政黨的建議而有原則上的修改,又指「跟中央叫價應叫高一點,並非單考慮中央是否接受,而是將港人意願提出。」

黃之鋒又相信,學民提出的方案對港人而言,是較易接受,「我們的方案淺白易明,六月已落區宣傳,爭取市民支持,尤其是年輕學生,因電子公投是容許十五歲以上的學生投票,我們於開學日將派成員到港島東區及灣仔區一帶中學附近,設街站派發文宣刊物,推廣全民提名理念。」另外,學民思潮為吸納更多支持者,八月起設立「學民之友」聯絡系統,現約有五百人加入,但會小心審核申請人,以免有異見者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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