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民航處01  

攜眷禁區送機歎茶民航處官員撻朵濫權
香港東方日報  2015年9月12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50913/00174_001.html

被立法會帳目委員會狠批猶如「獨立王國」的民航處再爆出懷疑濫權醜聞!一名民航處航空交通控制主任級人員,昨為「送女兒機」,疑安排妻子使用「緊急通行證」進入禁區,一家三口更於禁區內「歎茶」享家庭樂,事件最終驚動警員。據悉民航處處長級人員知悉事件,期間有人稱做法並無問題;警方已列作雜項事件。有立法會議員狠批事件明顯有人犯錯、徇私兼濫用職權,要求當局嚴查。

醜聞多籮籮的民航處於過去兩年多次被東方報業集團踢爆大花筒及管理不善,今次再爆出該處高級職員涉濫權。知情人士透露,涉事航空交通控制主任級人員姓袁,於昨日早上十時許攜同妻子進入禁區,擬送乘搭國泰航空一班CX239客機前往英國倫敦的女兒登機,期間有人將俗稱CA證的「緊急通行證」(即通常是方便公務人士進入禁區的臨時證件)交予太太,一家三口於禁區內「歎茶」,惹起機場保安人員注意並截查。

惹人注目 保安截查 驚動警員

知情人士指「入禁區前掛住個證同其他親戚送機,嗰時已惹人注意,之後仲喺禁區飲茶」,懷疑因有人於非執行公務期間使用「緊急通行證」,涉違反機場條例,事件驚動警員調查。當警員到場了解,涉事主任級人員曾找其上司確認其身份,期間有人承認以「緊急通行證」入禁區是為「送女兒機」。據悉民航處一名處長級人員亦知悉事件,現場不少機場人員對涉事主任行為均「睇唔過眼」,直斥民航處無王管、無法無天。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涉事兩名民航處高級職員涉濫用職權,違反公職需要,指事件明顯並非涉及緊急職務,純屬個別「家庭事」,「講明係緊急通行證,緊急先用,但今次事件係咪真係有緊急需要?」促請當局嚴查。

警方發言人回應指,今早十時四十三分接到一名姓張的保安人員報案,懷疑一對同為五十二歲的姓袁夫婦無持有效通行證入機場禁區,警方人員經查後,證實二人持有效通行證進入禁區,並記錄二人個人資料。警方將事件列入雜項事件,並交由機場警區人員跟進。

民航處辯稱有既定機制審批

有航空業界人士指,「緊急通行證」有多種及各有不同用途,包括如發生飛機失事,外國航空專家需赴現場調查,便會獲發「緊急通行證」,又指該證並無寫上持證人的姓名,持證期間都會有機場人員陪同入禁區;而一般情況下「緊急通行證」由機管局負責發出,當中會預先將一批證發給民航處,民航處會按需要向內部批出通行證。

機管局發言人表示,昨晨收到機場保安報告,指懷疑有人無持有效證件進入機場禁區,局方正了解事件。

民航處發言人晚上回覆,指航空交通管制大樓設於機場禁區範圍,因此航空交通管理部備有一些臨時通行證,以便需要時使用,例如安排無機場禁區證的人士到大樓進行公務活動或參觀。該處強調,設有既定機制審批該類通行證,過程不涉及部門首長級人員。申請及獲發有關通行證的人士有責任遵守相關條款。該處會調查事件,以確定是否有人違反使用通行證,有需要會採取適當行動。

* 民航處濫權事件簿

2013年8月3日:本報揭發,民航處總部竟設有專業舞蹈室,包括三面鏡、芭蕾舞扶手,面積約600至700平方呎,地面鋪上名貴木地板。處內流傳,舞蹈室與民航處處長羅崇文的妻子梁婉雅有關,梁任職航空交通管制主任,熱愛舞蹈。

2013年8月30日:本報揭發,民航處總部亦是「電視城」和「大浴場」,無論大堂、各層走廊和升降機出入口,以至航空教育徑,合共安裝66部液晶體電視,另有25間淋浴室,提供37個淋浴間,數量之多,令人嘩然。

2013年10月14日:本報揭發,民航處總部大樓員工餐廳設有兩個「超豪貴賓專用房」,內置大電視、喇叭、無線咪接收系統等多項影音視訊設備,隨時變身成「卡拉OK貴賓房」。

2014年11月21日:審計報告揭發,民航處總部獲准興建約近25萬平方呎淨作業樓面面積,當中3萬4千多平方呎預留作擴展之用,但民航處額外再建1萬6千平方呎擴展地方,該等地方未盡其用,如測試設備室、用於運作評估的地方等均過於空曠。

2015年3月28日:本報揭發,約3000平方呎預留空間變身太極班場地,職員逢周三中午齊齊耍太極,捲入舞蹈室風波的梁婉雅亦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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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屢爆醜聞, 被審計處狠批, 顯然是管理不善, 處長羅崇文責無旁貸, 今次有職員涉及濫用 " 緊急通行證 " 讓太太進入禁區為女兒送機, 亦屬管理不善範疇, 如果有完善的機制管理 " 緊急通行證 " 的審批, 又何致會有職員可以濫用 " 緊急通行證 " 讓太太進入禁區為女兒送機,

事件明顯並非公務而是私事, 亦不能扭曲為 " 帶人參觀 ", 因涉事民航處航空交通控制職員並無對外聯絡職責, 這是公關部門的事, 何況以 " 緊急通行證 " 進入禁區, 走的是特別通過而非普通旅客使用的禁區入口, 這位人士 " 入禁區前掛住個證同其他親戚送機 " 並無不妥(因為並未進入禁區) , 但如果聯同太太 " 掛住個證 " 經旅客使用的禁區入口陪同女兒進入禁區就有商榷之處,

這位民航處職員是否 " 過份張揚 ", 引起機場保安人員 " 關注 ", 在機場保安人員查詢時又不合作, 勞動到警察到場, 致令事件擴大, 成為新聞人物, 筆者疑惑, 這位仁兄是否在太太面前 " 唔衰得 ", 對機場保安人員的查詢採不合作態度, 機場保安人員衹有報警求助,

這等 " 唔衰得 " 而濫用職權事件時有所聞, 記得年初時亦有未過試用期的年輕入境事務主任被揭發 " 幫 " 「無證」女友出境 " 探病 ", 亦被傳媒加以 " 報導 ", 至於是否會影響其前途不得而知, 但這等因 " 唔衰得 " 而濫用職權的行為, 一旦被揭發後果可大可小, 同僚或上級作出包庇, 亦分分鐘惹禍上身, 受到牽連, 政府人員應引以為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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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入境主任幫「無證」女友出境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月28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128/19019600

上級訓斥後批准 內部譁然

【本報訊】一名年輕入境事務主任本周一在紅磡火車站離港時,同行女友無帶身份證而被拒出境,他隨即向出境櫃台的下級出示委任證,指示對方酌情簽發文件讓女友離境。當值的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雖然當場表示不滿,但最終仍批准其女友離境,事件曝光後令入境處內部譁然。入境處指已就事件作內部調查,若有違規必作處分。

事發於本周一早上,入境處消息指,該名在機場工作、姓劉的見習入境事務主任,準備與女朋友在紅磡站坐直通車北上,但女友並無帶身份證。當時他向出境櫃台的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報稱,由於女友家人在廣州入院,她急須前往當地,但遭對方指無證件不能出境。

促簽發離境備忘

劉聞言隨即向職級較低的對方出示委任證,指自己是在機場工作的同事,指示對方簽發一張俗稱「departure memo(離境備忘)」的臨時文件,讓女友離境。該名前線助理隨即請示上級,負責的入境事務主任了解狀況後,亦重申無身份證明文件不能離境。

然而劉卻再稱有機制處理有關狀況,堅持對方可以簽發離境備忘;但當值入境事務主任對當事人的出境理由有懷疑,決定請示其上司高級入境事務主任。

高級入境主任了解事件後,即在值日官房間內訓斥劉,指他身為入境處職員,理應知道無證件不可離境,又稱各管制站做法不同,是否簽發備忘「係我哋嘅事」,直言「我哋點做嘢唔使你教」。不過擾攘一輪後,高級入境主任最後決定酌情處理,在核對劉的女友的資料後,批出備忘讓她離境。

有前線入境處職員知悉事件後,對劉涉嫌休班時濫用職權感到相當不滿,並把事件在入境處人員的WhatsApp聊天群組公開;事件一日之內就傳遍整個部門,不少人員對事件感譁然。

有入境主任說,處方只會在緊急情況下才發出備忘,「唔係urgent(緊急)到死人冧樓都唔會簽,俾市民濫用就大件事」。他指一般市民未必知道入境處可運用這種酌情權,「通常判斷你冇緊急需要後已經要你返轉頭,佢放咗工只係一個普通市民」,質疑涉事的入境事務主任濫用職權。

未過三年試用期

涉事的劉姓入境主任畢業於香港大學,至今未過三年試用期。一名認識當事人的入境事務主任相信他是態度不佳才「俾人做」。他指即使對方不表明是入境處職員,緊急情況下亦可獲酌情處理,根本毋須出示委任證:「你估係大陸?依家乜嘢年代,點會仲有人去『撻朵』?」入境處指已就事件展開內部調查,若發現有違規情況,必會嚴肅處理及作出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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