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香港故宮01

 

堅評 : 政治化炒作故宮博物館居心叵測

 

堅料網2017114

 

http://kinliu.hk/review/kinliu/36320

 

 

西九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惹來反對派的無理攻擊,有人企圖以將事件政治化炒作,影響三月即將舉行的特首選舉。但是事不離實,在香港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不論從經濟、民生還是香港文化發展的角度看,都是件難得的大好事,不應該受到政治化的干擾。

西九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對香港來說是一項難得的機遇,其他地區和城市,包括內地的一線大城市,想要爭取這樣的機會,恐怕是十分困難的。香港在回歸二十周年之際,能爭取得到中央的同意,在香港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反映出中央對香港的支持。

 

本港的多位文化、藝術界人士,以及商界、社區的領袖都已先後就事件作出回應,多數人的意見認為,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可提高香港在文化藝術界的地位,對香港的文化藝術發展有莫大得益,也有助香港旅遊業的發展,故宮文化博物館配合西九的M+藝術館,無疑提高了西九文化區的地位,必將成為一個對中外遊客都具吸引力的新興旅遊景點,此外,對香港本地的民生發展也有好處,故宮文化博物館可以成為一個很好的教育設施,令市民對文化藝術,收藏鑑賞,以及中國歷史文化有更多的了解。

簡而言之,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的興建肯定是一件大好事,根本沒有反對的正當理據。反對派發起政治攻擊,要求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到立法會特別會議交代問題,將焦點集中於「諮詢」。提出質疑的反對派議員,須回應一個基本的問題:是否應該尊重現行的制度和正常的程序?正如林鄭月娥司長所言,整個決策過程乃依足法定程序去做的,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的興建資金,由馬會出資,不涉及政府公帑,不必經過立法會的程序,提出質疑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要求增加額外的諮詢程序,本身就是不尊重法定程序,不依法辦事的表現。

 

正如一些業界人士所言,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的興建是有百利而無一害,根本沒有反對的理由,反對派可能也自知以「諮詢」作為攻擊,理據薄弱,近日又將焦點轉移至資金方面,聲稱馬會贊助的35億元只是開端,建造工程隨時超支,展覽成本也小數怕長計等,想要挑出另一個火頭,炒作一番。但所謂超支云云,根本是想當然的假設性問題,現時在興建博物館之事上,還沒有觸及動用公帑的問題。至於展覽成本的問題,則屬建館後的營運問題,那則是另一個問題,到博物館建成後,自然可由博物館的經營管理者負責處理。即使日後真的因為工期延誤、超支,以及營運方面的問題需要動用公帑,相信政府也會依照既定的程序去做,若需要立法會討論則交立法會討論,需要公眾諮詢則做公眾諮詢,完全不會有問題。

反對派這次千方百計地阻撓興建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其目的不外有兩方面,其一是一貫地反對內地與香港的合作交流使然,逢中必反,其二則是希望借此事的政治化炒作,影響三月舉行的特首選舉,不論是哪一種目的,都對香港未來發展有大害,市民大眾須明瞭箇中原由,支持政府實事求是地處理好興建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的事宜,不要讓政治阻礙了對香港有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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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當年大球場改建, 都是全部由馬會出資, 當時又不見有現時仍是議員的非建制派議員站出來質疑政府沒有依足法定程序去做, 需要交由立法會討論, 並需要公眾諮詢才能通過動工,

 

由此可見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事件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操作, 這樣好的一個項目, 都可以反對而反對, 非建制派議員為著政治理由而意圖拖延或剝奪700萬市民可以就近觀賞故宮珍寶的機會, 如果作街頭訪問, 相信絕大多數受訪市民都支持興建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 這等以不同理由質疑政府決定的非建制派議員, 他們這民意代表的銜頭可以休矣,

 

至於日後可能出現的工期延誤、超支的問題, 既然是由馬會出資, 自然是由馬會負責, 而設計師由馬會邀請, 自然會與馬會充分合作, 避過官僚程序, 以商業運作方式去構建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 工期延誤、超支的問題相信不可能出現, 如果是交由西九管理局負責的話, 這就難以什估計了, 何況過去由馬會貿贊助的項目, 都是高水準的設計與建造, 質量甚至比政府項目更有水準. 相信今次馬會委託的設計師亦不會例外,

 

後記 :

 

從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事件可以看出, 非建制派議員及人士的反應迅速, 在不可能反對中都能創建出違民意似是而非的反對理由, 意圖煲大事件, 攪渾這漟水, 背後似乎有一個針對政府, ”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操作中心在運作, 其中有不少是法律界人士, 每以法律界人士身份散播一些似是而非的法律觀點蒙蔽市民, 以往多從基本法的闡釋批評人大釋法入手, 指屬違反基本法, 甚至有法律界黨團的大狀指法庭可以不理會人大常委的釋法,

 

但自從高院法官在一宗案件中指出, “ 只以普通法體系去說另一個法律體系可以或不可以做什麼, 那便是既傲慢又無知 ”, 這是很嚴厲的批評, 某些法律界人士對基本法的闡釋批評人大釋法的聲音便沉寂下來(知衰嘛),

 

現時多以程序作主打, 衹聚焦於本地法例法規, 這又是的, 那些批評人大釋法的法律界人士, 究竟有多少人是曾受過內地法律體系的訓練, 對內地法律體系有充分的認識, 學歷與資歷, 就來對內地的憲法與人大常委的法定權力說三道四, 這是法律界人士應做的嗎? 亦難怪高院法官作出這樣嚴厲的批評.

 

05香港故宮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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