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朱經緯01jpg  

【香港黑暗的一天】襲警無罪,平暴入冊!屈穎妍:市民自己執生了!
幫港出聲 2018年1月04日
https://silentmajority.hk/articles/58266

資深傳媒人屈穎妍接受《幫港出聲》專訪時,被問到假如她是法官會如何處理,她表示:「如果我係個官,這根本不能成案,因為那一棍,不能成毆打,是執法!」,同時認為此案件後,執法人員將無所適從,又認為再無人願意加入警隊:「以後冇警察做野架喇,替社會維持治安,竟然得來三個月牢獄下場,兼傾家蕩產打官司,這種工作真係搵鬼做,以後市民自己執生了!」 -----幫港自講-----

奉命平暴、驅散人群的退休警司朱經緯被重判入獄三個月,各界也為他發聲抱不平!資深傳媒人屈穎妍接受《幫港出聲》專訪,被問到假如她是法官會如何處理,她表示:「如果我係個官,這根本不能成案,因為那一棍,不能成毆打,是執法!」

同時,她認為此案件後,執法人員將無所適從,又認為再無人願意加入警隊:「以後冇警察做野架喇,替社會維持治安,竟然得來三個月牢獄下場,兼傾家蕩產打官司,這種工作真係搵鬼做,以後市民自己執生了!」

事件對顯然不公義,朱sir奉命平暴、驅散人群。在示威者令場面混亂,使警員難以執法、有受傷情況下,他挺身而出,協助驅散人群,其只用最低武力控制混亂局面,卻成為囚犯?這是對執法人員一種極大的打擊及侮辱,往後警員面對暴徒該如何執法?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嗎?法未能執,法律如同虛設矣!市民真的要「執生」了!

原圖:http://images.takungpao.com/2015/0509/20150509025259288.jpg;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557652-%E9%A6%99%E6%B8%AF-%E5%89%8D%E8%AD%A6%E5%8F%B8%E6%9C%B1%E7%B6%93%E7%B7%AF%E4%BE%9B%E8%A9%9E%EF%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5朱經緯03  

警察在合法的情形下使用警棍驅散非法集結的群眾, 但群眾仍經聚集不散(途經喎!), 目暏警察揮動警棍衝過來作驅散行動仍不走避, 硬食埋身一擊, 可真不是一般人! 但裁判官又信喎, 又一個不是一般的裁判官.

就在這種情況下, 朱經緯被判入獄3個月, 問題是將來如果警察執行任務, 驅散非法集結的群眾, 應該使用什麼方式才對? 警騫察使用合法武力, 使用警棍驅散非法集結的群眾, 在過程中令不願散去的群眾受傷, 難以避免, 如果都屬違法的話, 那警察使用催淚噴霧或催淚彈亦可令群眾不適, 而使用手扣控制罪犯, 亦有可能令罪犯手腕受傷, , 不排除會被告上法庭構成傷害他人罪行, 這樣的話, 試問警察如何去執法維持社會治安?

朱經緯的裁決, 廢了警察使用合法武力制止罪案的武功, 將來警察衹能用口來制止罪案, 不能動手, 不能用警械(反對派指水炮車亦可能令群眾受傷), 否則分分鐘惹上官非,

執法司法阻止罪案的發生, 意在阻嚇作用, 但如執法不能使用合法武力(可能令罪犯受傷), 司法不能彰顯公義(對警察使用合法武力制止罪案質疑), 社會治安會變成怎樣著實令人擔憂, 司法本來是執法者的後盾, 現今卻反過來變成指向執法者的長矛, 在一連串有疑問證供的審訊過程中, 竟判處朱經緯罪名成立, 入獄3個月, 著實令司法女神蒙羞, 令司法界蒙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普通人語 的頭像
    普通人語

    普通人語 - 肥貓有話說

    普通人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