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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陳偉強02  

理大講師對校方不追究學生感失望
星島日報2019年10月10日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75048/%E6%97%A5%E5%A0%B1-%E6%B8%AF%E8%81%9E-%E7%90%86%E5%A4%A7%E8%AC%9B%E5%B8%AB%E5%B0%8D%E6%A0%A1%E6%96%B9%E4%B8%8D%E8%BF%BD%E7%A9%B6%E5%AD%B8%E7%94%9F%E6%84%9F%E5%A4%B1%E6%9C%9B

(星島日報報道)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HKCC)講師陳偉強在媒體發表的言論惹學生不滿,前晚被逾百名學生圍堵五小時,要求他道歉,該校昨午舉辦閉門交流會交代事件,院長梁德榮表示,基於學生學習利益,將暫停陳偉強本學期的教學職務。陳偉強回覆本報強調校方只暫停昨日及今日的教學職務以緩和氣氛,他表示會嘗試了解學生想法,但不會道歉,對校方不追究學生「非法禁錮」感失望,對教職員不公,又指已就前日事件向警方備案。高等教育評議會強烈譴責事件,學生不應該因政見不同而展開攻擊,要求理大高層關注事件。

陳偉強早前在媒體批評《禁蒙面法》刑期過輕,阻嚇性不足,促請政府以暴動罪來起訴暴力示威者,又指政府應出動解放軍對付示威者,惹逾百學生不滿到其課堂旁聽,要求他收回言論,雙方對峙近五小時,期間陳偉強曾報警,院長梁德榮到場調停,最終梁德榮代為承諾展開對話,陳偉強始獲准離開。

HKCC昨午與學生舉辦閉門交流會交代事件,梁德榮聯同其他教職員出席,惟事件主角陳偉強未有現身,部分學生不滿離場,終約六百名學生出席。梁德榮在會上表示,指會花數星期了解引發爭端的事件,他重申學院講師在授課時須保持政治中立,「但基於言論自由,不會要求他道歉。」

梁德榮在交流會上表示會暫停陳偉強本學期的教學職務,由其他講師代課,原因是學生憂慮若陳偉強繼續授課,為學生的課業、考試評分時,會因政治立場而評分偏頗。學生會內務副主席謝子樂指,昨晨亦收到校方發出的電郵,指陳昨日的課堂因「預期原因」取消;他又表示有最少三名學生被捕,校方在會中承諾會為被捕學生提供法律支援。

陳偉強晚上回應本報時稱「絕無整個學期停止教學職務」一事,強調校方只說暫時取消他昨日及明日的教學職務,以緩和氣氛,「為免影響學生學習進度,主動建議校方安排講師代課。」反問「是否親耳聽聞此事」,他指會嘗試了解學生想法,再考慮如何回應這些想法,以及會否與學生對話。

對學生指其言論侮辱及冒犯,陳偉強指「暴徒」一詞並非形容當日在課室的學生,「一直都是形容在外面衝擊的人士」,故不認為有需要道歉,又指對校方表明不追究以髒言辱罵、以雷射筆照射他,更甚是「非法禁錮」他的學生,感到失望和遺憾,「這對教職員不公允,亦給人學生做甚麼都可以的印象。」又指當日離開學院後,已向警方備案。

高等教育評議會強烈譴責事件,指學生不應該因政見的不同而展開攻擊,要求理大高層關注事件,並呼籲政治勢力停止入侵校園。

《人民日報》撰寫評論批評校方多次拒絕警方入校,質疑學院居心可測,指若學院「處置稍微果斷些」,就能避免事件發生。該學院校園設施管理辦事處分區經理何國偉指,警員須獲校方首肯方能入校,強調「一般學院可自行處理的事,都不會報警處理,以免破壞校園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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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High Tea - 暴力校園阻止得了嗎? [ 黃麗君 ]

頭條日報專欄 2019年10月10日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26/20191010/802481/%E5%B0%88%E6%AC%84-%E4%B8%AD%E7%92%B0High-Tea-%E6%9A%B4%E5%8A%9B%E6%A0%A1%E5%9C%92%E9%98%BB%E6%AD%A2%E5%BE%97%E4%BA%86%E5%97%8E

勇武攻陷校園,粗口滿天飛,刑毀四處見,部份中學、大學校園成為勇武戰場,老師被辱罵欺凌,校內設施被擊碎「裝修」,面目全非。暴力校園是否變成新常態?中學、大學管理層是否要坐以待斃?

繼較早前浸會大學學生在校園要求與校長錢大康會晤不果,繼而刑毀校長室後,在本周二再有刑毀校園事件,然而這次出事的是中學校園,是荃灣保良局姚連生中學。當天,有八十名穿着校服學生及黑衣人,響應號召到校園「大裝修」報復,因他們不滿校方處理不同政見學生的手法,於是他們在校內擊碎玻璃門、擲雞蛋和垃圾桶、圍堵校門,並在校園附近大肆塗鴉。這些做法是把近月暴徒在全港各區暴力抗爭的手段,帶入校園。這些情節今天竟然發生在中學校園內,是否很駭人?

中學校園有刑毀,大學校園則有欺凌。同樣在本周二,於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的課堂內,有學生因不滿講師陳偉強批評《禁蒙面法》刑罰過輕而未能令示威者卻步,逾百學生衝入教室,戴上口罩,在課堂上不斷爆粗辱罵陳偉強,更不時以雷射筆照射這位師長的下體,有女同學更揶揄他說:「阿Sir你好X想走就報警啦,我知你好X想走啦。我知你好X驚㗎啦。」另有男生說:「你同我哋講啦,X你老母。」這些學生粗口爛舌,以人多勢眾欺凌老師,其行為惡劣至極,令人咋舌,這還是一個教學的地方嗎?

中學生、大學生粗口爛舌,肆意欺凌,刑毀公物,毫無教養,香港人在今個暴力抗爭遍地開花的夏天,耳聞目睹了不少例子,但學生們這種劣質素質,不可能是在過去這四個月才培養出來的。劣質的種子,早已在過去十年在中學、大學校園播種,這個夏天的這一場運動,是令這些種子開花結果的大片土壤,一批一批的小暴徒就是這樣乘暴亂之勢應運而來。誰是播種人?教協、泛民政黨等等責無旁貸。

過去十年,泛民政黨和議員,在立法會議事廳用粗口辱罵官員,肆意擲物,搞亂議會秩序。教協對失德的教師只有包庇,不作譴責。二○一三年在旺角街頭用粗口辱罵警員的教師林慧思,教協不譴責,反而指責有團體要聲討林慧思的做法不必要,更維護她說她本着政治信念表達意見可以理解。當時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更發聲明指斥當時要追究林慧思的行政長官梁振英「挑撥離間,撕裂香港,其心可誅」。政客、教協顛倒是非,是把劣質文化的種子深深地埋藏在中學校園,今天部份中學生和大學生作出的欺凌、辱師、肆意施暴的行為,難道不是因他們過去姑息教師劣行,並在立法會親身演繹如何罔顧議會規則,把法律規管當作糞土而帶來的必然後果?

面對暴力大舉入侵校園的新形勢,中學、大學的管理層是否還是要繼續堅守過去幾年的息事寧人原則,不追究,不懲治?暴力之勢,有增無減,繼續姑息,中學、大學的管理層必會自食其果,阻擋不了暴力校園,結果就是坐以待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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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被圍堵禁錮5個小時, 學生以鐳射筆照射教師面部, 以粗口辱罵教師, 教師報警求助, 到場警察竟被拒進入學校接觸報案人, 我們看看校方的反應及處理手法 :

---- " 院長梁德榮表示, 基於學生學習利益, 將暫停陳偉強本學期的教學職務 " ----

---- " 重申學院講師在授課時須保持政治中立, 「但基於言論自由, 不會要求他道歉。」" ----

---- " 學院校園設施管理辦事處分區經理何國偉指, 警員須獲校方首肯方能入校, 強調一般學院可自行處理的事, 都不會報警處理, 以免破壞校園安寧。" ----

在事件中, 學生明顯因政見不同而圍堵禁錮教師, 學校不單止不譴責學生, 反而暫停教師的教學職務, 更指 " 基於言論自由, 不會要求他道歉 ", 校園設施管理經理更指 " 警員須獲校方首肯方能入校 ",

首先, 學生因政見的不同, 大可不選修教師的科目, 但卻以此理由迫使教師道歉, 誠屬白色恐怖, 殺雞給其他教師看, 如此例一開, 校園將永無寧日, 被有立場的激進學生大清洗, 最終令致在學校授課的教師, 就算是學術上的闡釋, 都衹有一把聲音, 留下來的衹有激進學生的 " 自己友 ",  儼如文革重臨,

院長梁德榮更表示 " 基於言論自由, 不會要求他道歉 " , 則更令人詫異, 既然說到言論自由, 又何來能要求教師道歉? 梁德榮說的簡直是廢話, 但又暫停教師的教學職務 , 這不是變相的對教師作出處分嗎?

學生侮辱師長的行為不單止觸犯校規, 還涉及非法禁錮的刑事罪行, 這已不止是學院的內部事務, 教師有權報警處理, 但當警察到場時, 竟被拒入內接觸報案人, 管業經理更指 " 警員須獲校方首肯方能入校, 強調一般學院可自行處理的事, 都不會報警處理, 以免破壞校園安寧 ",

破壞學校秩序與安寧的是學生, 受害的是教師, 有教師遭學生非法禁錮報案求助, 警方有權進入私人甚或或公眾可進入的地方執行職務接觸報案人, 學校發生涉嫌觸犯刑事罪行事件, 有人向警方報案求助, 警察已有充分的理由進入校園, 涉及刑事罪行這根本已超出學校可自行處理的範圍, 筆者不明這管業經理 " 警員須獲校方首肯方能入校 " 的法律依據何在? 學校不是法外之地, 如有人涉嫌觸犯刑事罪行, 如校方認為 " 可自行處理 ", 這是否認同近日暴徒所倡議的 " 私了 " ? 把 " 私了 " 凌駕於法治之上, 學校管業經理的言論令人詫異.

至於學校保安員阻止警察進入校園執行職務, 已屬 " 阻差辦公 ", 可被拘控, 前此馬鞍山新港城中心保安員阻止警察進內執行職務, 日昨已有5名保安員被拘捕, 雖然保安員受僱於學校, 但亦需遵守特區法例法規, 不是學校的私人軍隊, 如上級下令阻止警察進內執行職務, 是把保安員推到火線上, 警方應了解保安員阻止警察進內執行職務的原因, 是屬保安員自行決定, 還是保安員上級所下的指示, 如屬保安員上級所下的指示, 則應把涉及人士一併拘控, 以遏止這等無視警方執行職務有法定權力的行為.

後記 :

由於事件涉及教師在學校教學時的人身安全, 言論自由 , 以及學校的處理手法, 學校應向教師業界及公眾交代, 何謂 " 學院不會報警的自行處理事件 ", 範圍是否包括觸犯刑事條例事件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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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安被捕01  

延伸閱讀 :

修例風波:涉阻警入商場拘示威者 新港城中心5保安被捕
東方日報 2019年10月9日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009/bkn-20191009170354669-1009_00822_001.html

警方今午拘捕馬鞍山新港城中心3男2女保安員,涉阻差辦公。警方表示,於周一(7日)晚上接獲報案,指有人破壞馬鞍山鞍祿街18號一商場的店舖及連接商場的港鐵馬鞍山站設施。警員到場後,有人涉嫌一度阻礙警務人員進入商場,而在警員進入後,亦有人阻礙人員進行調查。警方今午(9日)在馬鞍山區拘捕年齡介乎28至62歲的3男2女,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案件由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3位被捕保安員先後獲保釋,餘下2人今晚稍後亦會獲保釋外出。

新港城中心母公司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承認,警方拘捕一名女客戶服務主任及4名外判保安員,對事件感遺憾,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置評。新港城中心第四期商場將於本周六(12日)和下周日(13日)暫停營業兩天。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會長陳志球指,根據《警隊條例》,警員可進入處所搜查,任何人若妨礙執法都有可能干犯法例:「並非私人地方就唔准進入咁簡單,因爲涉及地契等法例監管,若警察道明來意又證明到身份,都應該放行。」

他續說,協會早前已多次向會員發出通告,呼籲物業管理公司應提供清晰指引予前線保安。若前線保安是按公司指示而拒絕警方入內,公司有責任為員工提供法律協助;若前線保安未有跟隨公司指示則屬個人行爲,須要自行承擔責任。他又促請各物管公司列明指示,保護前線員工的職安健。

保安員被捕消息傳出後,網民發動今晚到商場支持涉事保安員,商場管理處最新公布,由於留意到可能會出現大型公眾活動,為顧及商戶和顧客的安全,晚上7時暫停營業。

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質疑警方的拘捕行動是製造寒蟬效應,向其他商場的保安施壓。過去有兩宗案例是牽涉警方進入私人處所執法及阻差辦公,認為警方不能以調查為理由任意進入私人處所,必須要清楚交代拘捕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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