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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販毒 [ 屈穎妍 ]
hkgpao 專欄 2020年10月9日


如果,有員工在你公司販賣毒品,你除了報警讓他受法律制裁,你肯定也會列他為永不錄用黑名單。而他的販毒案底也會從此成為人生的刺青,即使出獄後要找工作也是困難重重,這就是犯罪的代價,我們常教孩子不要以身試法就是這原因,因為試了,你隨時要用一生來承受苦果。


日前,教育局公佈,九龍塘宣道小學一位教師因透過教學及教材宣揚港獨,成為首位因專業失德被除牌的教師。播獨其實就是另一種形式的思想販毒,遺害一樣深遠,所以懲罰不應有異。


根據《教育條例》,教師釘牌是「終身制」的,正如販毒的案底也是伴隨一生。然而,記者會上卻有記者不斷質疑官員:


「釘牌是否終身不能踏足校園?」


「這樣的懲罰會否太嚴苛?」


「是不是為了取悅中央向教師施予政治壓力?」……


有黃媒更找黃律師批評:「這對涉事教師是災難性的,因為他不能踏足校園,從此他很多工作都不能擔任,包括送外賣、整冷氣都未必得。」


連號稱知識分子大報的《明報》,竟也找來一個宣道小學家長劉先生批評教育局,認為此舉「有恐嚇成份,絕對收窄學校自由,倘若小朋友問老師去了哪裡?怎樣解釋呢?」


哇,連教仔都不會,怎當父母?如果孩子問起,就直說緣由,這是最好的教育,一個人做了錯事、犯了法、禍害了人間,即使他是老師,即使他平時對你有多好,都要受到規矩或法律制裁。現在這老師就是犯了教師的規矩,所以從此不能當教師。如果你犯了校規犯了法,即使你品學兼優考第一,下場也一樣。這就是教育,這就是為人父母應盡之責。


如果,你覺得這些太深奧孩子不能明,那請問,比這道理更深奧的港獨、藏獨、疆獨、台獨、香港民族黨、言論自由底線、社團條例、政治紅線……你覺得小學生會聽得明、會需要學?


記者、教協把老師除牌事件形容成教育局「生安白造」、「牽強夾硬黎」、「高壓管治」、「寒蟬效應」……我想請他們喊口號之前,看清事實,教育局清楚列明除牌教師的幾宗罪,包括:


1. 用50分鐘由社團條例帶出「香港民族黨」,並詳細介紹其宗旨及政綱,直談港獨,當中播放港台《鏗鏘集》一輯介紹港獨及香港民族黨的吹捧報導。


2. 播放香港民族黨港獨政綱時,要求學生舉手表態支持。


3. 以工作紙形式要求學生把影片中談港獨的理由寫下,即是說,要學生把港獨原因硬記入腦海。


4. 向學生舉例說,以後同學旅行分組,會被政府視為搞非法社團並懲處。


5. 用35分鐘總結民族黨的港獨主張,並延伸討論台獨、藏獨、疆獨等分裂國土議題。


最重要是,上述教學內容的對象,是一班10至11歲的小五學生。如果,依上述家長所言,他的小朋友的理解力只去到「老師哪裡去了?」的層次,他們如何明白:社團條例、獨立與分裂的討論?我相信,這些孩子連新疆西藏在哪裡都未必知。


原載︰港人講地


https://www.speakout.hk/港人博評/62909/-獨家文章-屈穎妍---思想販毒#selected


原圖︰港台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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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重要是,上述教學內容的對象,是一班10至11歲的小五學生。 " ------


沒有錯,向衹有10至11歲的小學生 " 講解 " 港獨、藏獨、疆獨、台獨、香港民族黨、言論自由底線、社團條例、政治紅線,他們會聽得明嗎?他們會有足夠的智商去了解嗎?


小學是學習的啟蒙階段,學生的獨立思考還未有足夠的智慧與學識去支持與分析,老師的引導便顯得十分重要, 往往對老師的引導 " 照單全收 " , 因為學生信任老師,不會質疑老師,而且會深深的印在腦海中,


小學階段教的是學術的基本知識,讓學生打好基礎,連做人的道理也衹是在啟蒙階段,學生會有足夠的能力去了解分析複雜的政治議題嗎?


這就像深信太子站打死人的黃絲一樣,衹是聽信謠言而沒有深入了解分析事件,何況是小學生,能質疑老師的 " 引導 " 嗎?


而學生面對的教材與資料,都是經老師精心策劃,一步一步的引領學生朝著預先安排的道路上走,在教材與資料中,學生看到的都是偏頗與不實的訊息,以激發出學生們的 " 正義感 ", 但這些所謂 " 正義感 " 往往令學生走上歪路,造成偏激的心態,變成社會的禍害,


這等在小學階段就用種種手段對學生洗腦,以推行自己政治理念的老師,撤銷他們的教學資格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他們多年來撒下的有毒種子,對社會的危害市民有目共睹,令社會陷入紛亂之中,教育當局的處置已是遲來的覺醒,


筆者質疑,如果沒有港版國安法的頒佈實施作為後盾,這種情況是否仍會延續下去,教育當局仍不願管不敢管,讓黃教師繼續荼毒學生,
其實撤銷黃教師的註冊已算輕微,如追究他們在校内煽獨播獨的法律責任,就分分鐘吃不了兜著走,


教協與黃媒的力撐黃師,指會構成寒蟬效應,更聲言會提出司法覆核,問題是被處分的黃師,除了有幾位所謂學生家長的 " 支持 " 外,有多少學生家長會認為教育當局的處分過重,認為如讓這位黃師繼續留在學校任教而不擔心子女被洗腦,


至於有黃媒找黃律師批評:「這對涉事教師是災難性的,因為他不能踏足校園,從此他很多工作都不能擔任,包括送外賣、整冷氣都未必得。」


這是黃絲慣常用的誤導手法,涉事教師不能踏足校園,並不表示他很多工作都不能擔任,送外賣整冷氣一樣可以幹,衹是不能接校園的送餐與維修服務而已,難道所有外賣與維修冷氣服務,都衹靠學校的光顧而沒有其他客戶嗎?何來 " 很多工作都未能擔任 " , 黃律師這明顯是誤導市民(講D 唔講D) ,以顯示對黃師的處分過重而已,


其實黃師被撤銷註冊,一樣可以做回老本行攪黃色家教服務,以 " 黃家教 " (黃色經濟圈?) 作號召,為 " 手足 " 教導子女 " 違法達義,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幹家教不違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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