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回家過中秋 [ 屈穎妍 ]
hkgpao專欄 2020年9月29日
「你份人就係太大愛,下下都諗人,有時我真係想你自私啲諗下自己……無論將來如何,你都係我嘅寶貝仔,媽咪以你為榮。」
從以上幾句話,大家應該看得出,這是一封母親寫給孩子的信,然而,在字裡行間,你能猜到,這孩子幹了什麼令父母引以為榮的事嗎?
答案是:襲警、暴動、潛逃、偷渡。
許多人說,香港年輕人出了大問題,主要是源於教育。我覺得,所謂教育,其實應分為三部分: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好明顯,以上例子,是家庭教育出問題。
首先,這個叫李子賢的兒子,其實已經29歲了,他是個測量員,不是無知學生,也不是懵懂少年。去年9月29日在金鐘的違法示威中,他不單參與暴動,還襲警,結果被判罪,上庭時好彩遇上裁判官錢禮,獲保釋外出。
李子賢並沒有珍惜自由的機會,選擇棄保潛逃,跟另外11名重犯坐上大飛偷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至今仍被關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而這些行為,在母親眼中,原來叫做「大愛」,叫做「諗人哋唔諗自己」,什麼樣的家教,果然就會教出什麼樣的下一代。
家庭教育出問題,連社會教育也有問題。社會教育來自傳媒,就以這12個逃犯的新聞為例,香港媒體到底做了什麼社會教育?
官媒《香港電台》新聞部專訪了逃犯李子賢的父母,這位母親除了寫了上述那封思念孩子的信,還控訴說:「點解咁乖嘅一個小朋友會搞到咁?可能父母有責任,但社會都有責任,佢哋只係對唔公平嘅事睇唔過眼……而家唔係一個兩個年青人,係成個香港嘅年青人,佢哋生活得好辛苦……」
29歲,小朋友?我個仔有事、你哋都有責任?睇唔過眼就要暴動、就要襲警?這是什麼邏輯?這是什麼教育思維?我係唔啱,不過最衰都係你!就是這些怪獸家長,教出滿街巨嬰怪物。
訪問尾聲,李子賢父親這樣說:「我最大願望,係希望阿仔下星期可以返嚟一家團聚過中秋。」
你兒子可是暴動、襲警、潛逃、偷渡啊,下星期回來過中秋?這世界還有律法嗎?記者竟然沒有追問,反而播出一段哀怨配樂,配幾個燈籠鏡頭,讓訪問在淒風中作結,留下觀眾滿腦問號:
「中秋?香港監獄六千幾囚犯都想回家過中秋,犯了法還有過節日的權利嗎?」
「暴動起因是一宗謀殺案,死者潘曉穎的父母,何嘗不想跟女兒過中秋?」
「守城的警察,由上年中秋到聖誕到新年到復活節到今年中秋,都是在暴動現場跟你兒子這樣的暴徒對峙著過,難道他們的家人不想一家團聚?」
不能一家團聚過中秋,不是什麼「卑微願望」,而是你們的犯罪代價。做傳媒的、做父母的,說點人話,可以嗎?
原載:港人講地
https://www.speakout.hk/港人博評/62570/-獨家文章-屈穎妍---只想回家過中秋#selected
原圖:有線新聞截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份人就係太大愛,下下都諗人,有時我真係想你自私啲諗下自己……無論將來如何,你都係我嘅寶貝仔,媽咪以你為榮。」------
《香港電台》新聞部專訪了在港棄保潛逃李子賢的父母,這位母親除寫了上述思念孩子的信,信中還有以下的幾句話 :
------「點解咁乖嘅一個小朋友會搞到咁?可能父母有責任,但社會都有責任,佢哋只係對唔公平嘅事睇唔過眼……而家唔係一個兩個年青人,係成個香港嘅年青人,佢哋生活得好辛苦……」-----
無疑,信中充滿感性,透出父母對子女的愛,感動人心,但末尾的幾句就壞了,拖著 " 佢哋只係對唔公平嘅事睇唔過眼 " 的尾巴,
原來 " 睇唔過眼 " 就要破壞社會秩序,就要把責任扣到社會頭上,還綁上 " 而家唔係一個兩個年青人,係成個香港嘅年青人 ",
這是什麼樣的邏輯," 成個香港嘅年青人 " 都對唔公平嘅事睇唔過眼,就要做出違法行為去破壞社會秩序了嗎?何況這等破壞社會秩序的人根本代表不了全香港的年青人,他們衹是一小撮壞份子,卻令全港市民陷入長達十多個月黑暴肆虐的恐懼當中,
信中充滿感性,但卻是明顯的為黑暴的違法行為辯護,把責任歸咎於社會,黑暴文宣的痕跡活然於紙上,衹不過是借助李子賢父母,借助香港電台新聞部的 " 訪問 " 向社會傳播而已,筆者疑惑,這信會是李子賢父母所寫的嗎?
其實從12潛逃者家人的記招開始,到前往警署報案,到中聯辦遞信,到指責内地海警越境執法,到質疑特區警方 " 故意 " 縱放12人讓內地海警拘捕,到香港電台接受訪問,這全都是經過精心安排的 " 大龍鳳 ",
一步一步的意圖把12人的罪責淡化,把焦點轉移到12人被内地非法越境拘捕,被內地秘密拘留,而特區政府更沒有盡力協助在内地被拘港人 ,把内地與特區政府一鍋端,
最後更打出温情牌,乘著節前 " 安排 " 逃犯父母上香港電台哭訴," 希望阿仔下星期可以返嚟一家團聚過中秋 " , 但卻忽略了重要的關鍵,就算李子賢等12人被送回特區,也會即時被拘捕,更有可能取銷擔保拘押候審,何來能 " 一家團聚過中秋 ? " , 這文宣 " 大龍鳳 " 劇本的台詞著實有點過了。
後記 :
筆者疑惑,這12名被内地拘留的逃犯,與在台灣被秘密扣押的5人,同是" 手足 " , 何以待遇如此天與地?
在台被扣押5人,台灣當局完全沒有透露任何訊息,如同落入黑洞之中,就如在內地被捕12人開記招所指的 " 生死未卜 ", 而在港5人的家人都緘默不言(沒有議員為他們 " 討回公道"嗎?) ,
家人沒有開記招,沒有前往警署報案,沒有到台灣駐港聯絡處遞信,更沒有到香港電台接受訪問,要求台灣當局讓他們與子女在節日 " 一家團聚過中秋 ",
難道這5人的家屬就如陳彥霖的家人一樣 " 被失蹤 ", 殺人滅口,毀屍滅跡 ? (說笑而已),
不過,美國適時出台了香港難民法,就為台灣解了套,這5人無疑會被送到美國去(因禍得福?), 不特機票,連在美的生活起居也會有美國政府的外圍組織照顧,
還沒有被拘捕的港獨黑暴還不快快排隊 " 移民 " 到美國去,未知港獨黑暴近日又死灰復燃,蠢蠢欲動,在非法集結中揮舞美國旗,展示 "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 標誌, 又是否要製造往績(儲分) 到美國去呢?
不過,這等行為一旦被捕起訴罪成,可不是如以往的觸犯普通刑事條例那麼簡單,而是犯上港版國安法,一旦被捕起訴,罪成判罰可不輕,意圖 " 移民 " 美國的港獨黑暴自己看著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