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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合桃有個約會? [ 屈穎妍 ]
hkgpao 專欄 2021年10月31日


一個錯誤觀念是怎形成的?這方面反對派很擅長,他們會在事件中找一個最容易牽動情緒的切入點,然後不帶上文下理、歷史背景,單獨傳揚一個詞去引起社會仇恨,譬如「送中」,「政治檢控」、「以言入罪」……


一場渣打馬拉松,因為有跑手穿著印有黑暴特定的「香港加油」服飾,被警察要求更衣,於是又引發這種輿情:現在講句「香港加油」都犯法,警察動不動以言入罪,香港無言論自由架喇!


這又是一種誤導。


「以言入罪」這四個字很好用,一擺出來已經夠負面,感覺是與專制、極權掛勾。但老老實實,打開法律書,這個世界是有以言入罪這回事的,誹謗、恐嚇、冒警、自稱黑社會……不就是講一句就犯法的「以言入罪」嗎?


不信你搭飛機時走進機長室說「劫機」,或者跟銀行櫃枱職員說「打劫」,你不能辯說自己手無寸鐵講吓啫,有些話你說一句就犯罪,這種以言入罪全世界都適用。


你也可以試試穿件寫著「1XK」T恤,或者掛張寫著「我和合桃有個約會」的banner,當中「和合桃」三個字是不同顏色兼字體特大的,我肯定你會因自稱黑社會被捕。


你盡管爭拗:「我只是賣合桃又不是說『和X圖』……」到法庭跟法官解釋吧,總之這種話,你一講就拉得,這不就是以言入罪嗎?


根據香港《社團條例》第151章第20(2)條,任何人如屬於、自稱或聲稱是三合會成員,均屬犯法。就算你只是胡吹嚇人,並不是真黑社會,同樣犯法。


自1977年開始,香港的法庭都放著一本小冊子,詳列黑社會用語及資料,法官只要翻一翻小書,你說的話小冊子上有列明,你就犯罪,無得解釋。


當年警方製作此書,就是有鑑於太多黑社會或者扮黑社會的人四處蝦蝦霸霸搞事作亂,這些案件上到法庭,每每要找黑社會專家對其言行舉證,費時失事。


為遏止這種大量出現的罪行,於是,警方由多名黑社會專家制訂了一本小冊子供法官參閱,以後這類黑社會案,不用再花時間請專家重複解釋,小書上列明是黑社會用語的,就屬犯罪。


時移勢易,黑社會少了,但隨之而起的是四處流竄的黑暴,他們一時叫句「時代革命」,一時穿件「香港加油」,那天聽香港電台的宣傳聲帶,竟也有句黑暴暗語「見字飲水」,餘毒如水銀瀉地防不勝防,抓他,他們又大叫「講吓都唔得?」情況如同當年肆虐香港的黑社會。


那不如就是用回當年對付黑社會那套,寫一本黑暴叛國小冊子,把「光復香港」、「煲底見」、連體字「香港加油」、戴眼罩女神標誌……等等的暗語或圖像全編進去,法官一目了然,以後不用再找文字專家來浪費時間解釋什麼叫「光復」。


日前,政務司長李家超明言:「結束一黨專政」等於顛覆國家政權,即是說,以後誰說這句話,誰就是違憲犯法。


如果有本黑暴叛國手冊,以後就不用勞煩司局長出來次次解釋,白紙黑字寫明說什麼會犯罪,大家請別再試法律的底線。


原載:港人講地https://www.speakout.hk/港人博評/77381/-獨家文章-我和合桃有個約會-#selected


原圖:星島日報https://www.singtaousa.com/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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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言入罪 " 的爭議並非今時今日才有,當年立法會討論政府交來的23條時,就引起不少爭議,其中就有 " 以言入罪 " 的條款 , 當即被反對派議員修訂的體無完膚," 以言入罪 " 條款當然亦壽終正寢,要有所行動意圖推翻政府才算違法,换言之,23條變成冇牙老虎,但這樣的冇牙老虎反對派議員亦不收貨,乾脆將之否決了,


不知道是禍是福了,反對派當年否決了一隻冇牙老虎,今日卻引來一隻獅子,把質變了的反對派及衍生出來的港獨黑暴生吞活剝,相信是這等樣人始料不及,莫說是 " 以言入罪 " , 就算是以 " 畫 " 都可以拉人封艇,


記得當年有連鎖家品店推出印有 " 十四K " 字樣的T 恤,也引起有關方面關注,但支聯會 " 打倒一黨專政 " 叫囂了幾十年,有關當局都視若無睹,今時今日在港區國安法下,連以 " 畫 " 都可以拉人封艇,支聯會都被撤銷註冊,頭頭都被捕候審,當真是世界輪流轉了,


其實 " 以言入罪 " 並非簡單的衹聚焦於 " 言 " 上,應連帶上文下理一同考慮,以及當時的環境場合甚至社會氛圍,方能構成完整的證據鏈予以入罪,並非衹憑一言半語就可拉人封艇。


同是一句 " 香港加油 " , 在不同環境場合就可以有不同的解讀,這就有等人與人交流經常帶有 " 國罵 " 字眼:" X 你老母,近日唔X 見你浦頭,死X 咗去邊呀! " , 受者不以為罕,反認為是自己友,同聲同氣,但是如放在社團講數場合,一句 " X 你老母 " 就可能揭起惺風血雨,


所以 " 以言入罪 " 並非一無根據,如同刑事恐嚇一樣,衹要令人感到到講者的意思,再加上環境氛圍,令對方感到恐懼便可入罪。


猶其在港獨黑暴肆虐期間,有不少新創的 代名詞, 例如 " 裝修 " (搗毀店舖 )  , " 火魔法 " ( 縱火 ) , " 私了 " ( 毆打異見人士 ) " 接放學 " ( 協助疑犯逃走 )  ," 老竇揾仔 " ( 對特定人士起底 ) " 一個都不能少 " ( 與 " 手足 " 齊上齊落 )  等等,


如果拆開單詞來看,是沒有什麼問題的普通詞語,但如果是港獨黑暴口中說出,或在網上流傳,再加上文下理及現場或背景的社會氛圍,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後記 :


就算港區國安法頒佈實施經年,不少港獨黑暴仍然隱藏在社會中,未被繩之於法,更不會放過任何宣揚港獨的機會," 我好X 鍾意香港 " ," 香港加油 " 等曖昧語句標貼仍在街頭巷尾的黄店展示,挑戰港區國安法,


日前的渣馬亦有類似情況發生,主辦團體組織在賽前的記招上聲稱跑手展示政治標語 " 唔關我地事 " , 就立即有深黄店舖東主跳出來煽動跑手在服飾上展示港獨標語,可真 " 合作無間 " , 如非警方在賽事進行時嚴格執法,渣馬分分鐘會變成港獨黑暴的表演場所,


可見港獨黑暴之亂雖然被壓制下去,但餘毒仍在,不時尋找機會反撲,如不澈底清除仍有後患,下屆立法會應儘快訂立23條以完善港區國安法未有 涵蓋的範圍,不能讓港獨黑暴之亂死灰復燃,香港已承受不起再一次的社會動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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