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港大05  

港大校友批禁令欠交代促撤 研聯同記協上庭抗辯
香港明報  2015年11月1日
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51101/s00002/1446314359197

【明報專訊】港大前日宣布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外界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包括錄音、議程及任何相關文件。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承認,申請禁制令前沒有諮詢其他委員,他說自己作為主席,有責任和權力維護港大尊嚴。港大校友關注組批評,校委會沒按守則向公眾交代其決定及理據,反以禁制令作「遮醜布」,促撤銷禁制令。禁制令申請周五提訊,關注組及記協正研究是否上庭抗辯。

梁智鴻:申令維護港大尊嚴

梁智鴻昨日再次批評有人偷錄會議,並公開播放錄音,稱申請禁制令是為維護港大尊嚴及校委會的保密制度。至於禁制令會否影響新聞自由,他稱尊重法庭決定,相信法庭會獨立處理。

葉建源:剝奪公眾知情權

港大校友關注組昨發聲明,促校委會撤銷禁制令,並表明若受限對象涵蓋公眾,關注組積極考慮與其他受影響團體上庭抗辯。關注組召集人、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說,梁智鴻的決定倉卒、拙劣,剝奪公眾知情權。他稱無法理解梁的理據,因副校長任命關乎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屬公眾利益,若要維護港大尊嚴,應公開交代校委會決定。他質疑梁自知理虧,不欲公眾知悉否決任命陳文敏的理由,以保住少數校委的面子。

關注組成員、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公眾至今未見過臨時禁制令的法庭文本,只能憑港大的聲明了解事件。他質疑校委會代表律師是否已向法庭履行單方面申請禁制令時的責任,包括表明不利己方的法律原則及理據。過往案例中,若禁制令涉及傳媒須收回報道或不能再發布相關資料,法庭會嚴肅處理;且兩名校委李國章及紀文鳳的錄音已廣為發布,對港大為何將禁制令內容理解為可追溯至已發布的資訊,感到疑惑。

梁家傑指商台受限 可隨時提申辯

他批評校委會以「等埋首副」為由,堅持延遲討論副校長任命,已令港大「好傷」,今次事件更在淌血的傷口上灑鹽。他說目前未知禁制令的受限對象是否涵蓋公眾,故抗辯詳情屬言之尚早,但關注組持開放態度,會與受影響者研究如何走下一步。他補充,商台明顯屬臨時禁制令的受限對象,可隨時向法庭提出申辯,不必等周五。

記協主席岑倚蘭表示,將於本周初尋求法律意見,不排除以受影響團體身分上庭抗辯。本報昨向商台查詢抗辯詳情,對方回覆暫沒補充。港大則表示收到校友意見會研究。

此外,有傳特首梁振英被游說三思港大校委會主席人選,葉建源稱,相信公眾有共識李國章不適合當主席。他希望梁「帶眼識人」,任命才德兼備者,挽回港大聲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港大日前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 禁止外界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 又成為港大校友關注組新一波的狙擊議題, 更拉扯上 " 剝奪公眾知情權 " , 而記協、攝影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壹工會及明報職工會昨發表聯合聲明, 指事件影響言論和新聞自由, 觀乎跳出來為港大校友關注組站台的傳媒人組織, 都是泛民 " 自己友 ", 立場不言而喻,

而所持的理由是" 剝奪公眾知情權 " , " 影響言論和新聞自由 ", 其實校委否決陳文敏出任副校事件, 在有人 " 放料 " 及陳文敏與部份校委 " 隔空交戰 " 的情況下, 不用爆料, 公眾已然瞭解陳文敏被飛的原因, 這涉及前此陳文敏任法律學院院長期間(接收不明人士捐款)的違規行為而被校委懲處(這涉及管理能力及個人操守問題), 以及對他學歷及資歷(沒有博士學位)是否夠格出任副校的質疑,

校委會討論人事任命, 每涉及申請人除學歷履歷以個人操守及私隱, 對外保密是維護申請人的權益, 這是討論人事任命會議需要保密的原則, 如果有人認為公眾知情權可以凌駕於人事任命會議需要保密的原則, 此例一開則會影響到應徵者的權益, 擔心自己的私隱不知何時會被公開, 所以無論任何情形, 公眾知情權都不能凌駕於人事任命會議需要保密的原則, 除非獲得法庭頒令, 才能對外披露,

如果港大校友關注組認為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任命有問題, 就應支持陳文敏提出司法覆核, 要求校委會披露否決的理據甚至會議紀錄, 以討回公道, 陳文敏是受過法律專業訓練人士, 又是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 是否應循法律途徑解決?

現今港大校友關注組及一些媒體人組織以 " 事件涉及公眾知情權 " 及 " 影響言論和新聞自由 " 為由, 質疑港大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這是倒因為果, 本末倒置, 把 " 公眾知情權 " 及 " 影響言論和新聞自由 " 凌駕於個人私隱之上,

誠然, 陳文敏可以宣稱 " 不介意 " 自己的私隱被披露, 但其他委員的發言內容, 是否又屬私隱呢? 如果討論內容一旦被披露, 無疑是令致對是否委任陳文敏的投票採不記名制變得無效, 支持者與反對者一目了然,

在前此發生暴力衝擊校委會事件後, 對反對委任陳文敏的委員帶來什麼後果令人憂慮, 更涉及人身安全問題, 校委會會議的保密又多了一重顧慮, 所以在商台接連播出李國章及紀文鳳的發言後, 港大有需要阻止會議內容再被披露, 以免更多反對委任陳文敏的委員曝光, 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

後記 :

" 公眾知情權 " 一向是具爭議性的問題, 多年前的 " 藝人更衣被偷拍 " 事件, 便突顯了 " 公眾知情權 " 被媒體濫用的問題, 而藝人在家中的行為每被偷拍, 嚴重侵犯個人私隱, 亦被某些媒體引用 " 公眾知情權 " 作為 " 遮羞布 " , 可見 " 公眾知情權 " 之被濫用,

筆者疑惑, 媒體是否可以引用 " 公眾知情權 " 作為披露法院內庭聆訊內容的理由 ?  公眾知情權 " 大晒 " , 凌駕於一切嘛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普通人語 的頭像
    普通人語

    普通人語 - 肥貓有話說

    普通人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